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北区05-12单元新大路棚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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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北区05-12单元新大路棚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

河北区05-1 (略) 棚改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河北区人民政府、 (略) :

你们关于报审河北区05-1 (略) 棚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北区05-1 (略) 棚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同时将上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纳入 (略) 空间数据平台,实施规划动态维护与管理。

三、在规划实施阶段,要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天津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等相关管控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专项规划内容和规划控制要求,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做好安全、环保、卫生防疫、污染土壤治理等工作。

四、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依法行政,指导地区建设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附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

河北区05-1 (略) 棚改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河北区人民政府、 (略) :

你们关于报审河北区05-1 (略) 棚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北区05-1 (略) 棚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同时将上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纳入 (略) 空间数据平台,实施规划动态维护与管理。

三、在规划实施阶段,要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天津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等相关管控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专项规划内容和规划控制要求,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做好安全、环保、卫生防疫、污染土壤治理等工作。

四、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依法行政,指导地区建设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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