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博白县2022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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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博白县2022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桂政土批函(9) [2022] 9号

玉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博白县2022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博白县2022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涉及的农用地转用、未利用地转用已由你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同意将你市博白县亚山镇和平村民委员会、白花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21. 5785公顷(水田1.7378公顷、旱地8. 1685公顷、果园0.7301公顷、其他园地1.7324公顷、有林地4. 0561公顷、灌木林地1. 7024公顷、 (略) 0.2421公顷、坑塘水面1. 8983公顷、设施农用地0.1260公顷、田坎0.5334公顷、农村宅基地0. 4114公顷、其他草地0.2400公顷)征收为国有,同时使用广西 (略)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白花苗圃的国有土地 点击查看>> 公顷(水田0. 9593公顷、旱地9.4792公顷、果园1.1039公顷、其他园地23. 3436公顷、有林地6. 4775公顷、灌木林地0.0816公顷、 (略) 0. 6547公顷、坑塘水面0. 2426公顷、设施农用地0.9861公顷、田坎0.8779公顷、城镇住宅用地1.1115公顷、农村宅基地0.0971公顷、其他草地0. 6182公顷),共计67. 6117公顷土地,作为博白县2022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要督促博白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和使用国有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 (略) 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略) 会稳定。

三、该批次涉及占用耕地 点击查看>> 公顷,占用按规定应纳入补充耕地范围的可调整地类1. 8829公顷,需补充耕地22. 2277公顷。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 点击查看>> 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督促博白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不得向列入国家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自治区规定的限制投资和禁止投资产业目录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七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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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9) [2022] 9号

玉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博白县2022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博白县2022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涉及的农用地转用、未利用地转用已由你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同意将你市博白县亚山镇和平村民委员会、白花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21. 5785公顷(水田1.7378公顷、旱地8. 1685公顷、果园0.7301公顷、其他园地1.7324公顷、有林地4. 0561公顷、灌木林地1. 7024公顷、 (略) 0.2421公顷、坑塘水面1. 8983公顷、设施农用地0.1260公顷、田坎0.5334公顷、农村宅基地0. 4114公顷、其他草地0.2400公顷)征收为国有,同时使用广西 (略)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白花苗圃的国有土地 点击查看>> 公顷(水田0. 9593公顷、旱地9.4792公顷、果园1.1039公顷、其他园地23. 3436公顷、有林地6. 4775公顷、灌木林地0.0816公顷、 (略) 0. 6547公顷、坑塘水面0. 2426公顷、设施农用地0.9861公顷、田坎0.8779公顷、城镇住宅用地1.1115公顷、农村宅基地0.0971公顷、其他草地0. 6182公顷),共计67. 6117公顷土地,作为博白县2022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要督促博白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和使用国有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 (略) 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略) 会稳定。

三、该批次涉及占用耕地 点击查看>> 公顷,占用按规定应纳入补充耕地范围的可调整地类1. 8829公顷,需补充耕地22. 2277公顷。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 点击查看>> 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督促博白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不得向列入国家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自治区规定的限制投资和禁止投资产业目录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七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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