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扶绥生态环境局关于扶绥县荣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扶环审〔2022〕27号)
崇左市扶绥生态环境局关于扶绥县荣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扶环审〔2022〕27号)
广西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扶绥县荣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应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代码:2205- 点击查看>> -04-02- 点击查看>> ),选址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 (略) (略) (中心坐标:东经107度57分4.14秒,北纬22度36分 点击查看>> 秒),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86平方米,项目主要包括拆解车间、仓库、管理区、存储区、废弃物储存区等,项目建成后,年回收拆解机动车 点击查看>> 辆(包括)。项目拆解工艺主要包括报 (略) 理、报废机动车拆卸、拆解出的各种物品的分类收集和打包、 (略) (略) 件的破碎, (略) 理 (略) 理。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42%。
二、项目已在扶绥县 (略) 登记备案,已获得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同意入园的证明,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不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三、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项目须重点做好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拆解相关 (略) 和作业,拆解下的安全气囊统一送至安全气囊引爆工位在专用密闭箱体装置中进行引爆。 (略) 理平台以及拆解平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分别收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及颗粒物后,经管道通往 (略) 理装置,采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无条 (略) 理的无组织排放废气要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的相关要求。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排水方式。营运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含油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项目配 (略) 理站,采用“均质+隔油+絮凝+沉淀” (略) 理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含油初期雨水达 (略) 理厂入管要求后排入空港 (略) (略) 理,生活污 (略) 理后排 (略) 理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生产设备,生产车间墙体采用隔声、吸声材料等降噪措施,降低设备作业噪声,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的标准限值,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防治。做好车间的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拆解产生不可利用固体废物主要为无法利用的碎玻璃、树脂类、塑料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 (略) 理 (略) 理;生活垃圾 (略) (略)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临时堆放、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
2.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主要有废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安全气囊、废电容器(含有多氯联苯)、废催化剂、废油液、废空调制冷剂、废滤清器,含汞开关、 (略) 件等, (略) 板 (略) 件,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 (略) 理站油渣及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 (略) 置。对于存在漏电、漏液、破损等安全隐患的蓄电池应隔离密闭单独存 (略) 置,同时存放区设置负压排风机。建设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按要求申报相关资料,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
(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 (略)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崇左市扶 (略) 备案,落实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各设施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其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落实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在项目施工和运行阶段,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并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五、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生产调试的具体时间,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要求进行排污。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生产、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污、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 (略) 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由扶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对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 (略) 。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崇左市扶 (略)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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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广西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扶绥县荣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应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代码:2205- 点击查看>> -04-02- 点击查看>> ),选址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 (略) (略) (中心坐标:东经107度57分4.14秒,北纬22度36分 点击查看>> 秒),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86平方米,项目主要包括拆解车间、仓库、管理区、存储区、废弃物储存区等,项目建成后,年回收拆解机动车 点击查看>> 辆(包括)。项目拆解工艺主要包括报 (略) 理、报废机动车拆卸、拆解出的各种物品的分类收集和打包、 (略) (略) 件的破碎, (略) 理 (略) 理。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42%。
二、项目已在扶绥县 (略) 登记备案,已获得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同意入园的证明,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不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三、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项目须重点做好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拆解相关 (略) 和作业,拆解下的安全气囊统一送至安全气囊引爆工位在专用密闭箱体装置中进行引爆。 (略) 理平台以及拆解平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分别收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及颗粒物后,经管道通往 (略) 理装置,采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无条 (略) 理的无组织排放废气要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的相关要求。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排水方式。营运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含油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项目配 (略) 理站,采用“均质+隔油+絮凝+沉淀” (略) 理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含油初期雨水达 (略) 理厂入管要求后排入空港 (略) (略) 理,生活污 (略) 理后排 (略) 理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生产设备,生产车间墙体采用隔声、吸声材料等降噪措施,降低设备作业噪声,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的标准限值,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防治。做好车间的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拆解产生不可利用固体废物主要为无法利用的碎玻璃、树脂类、塑料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 (略) 理 (略) 理;生活垃圾 (略) (略)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临时堆放、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
2.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主要有废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安全气囊、废电容器(含有多氯联苯)、废催化剂、废油液、废空调制冷剂、废滤清器,含汞开关、 (略) 件等, (略) 板 (略) 件,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 (略) 理站油渣及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 (略) 置。对于存在漏电、漏液、破损等安全隐患的蓄电池应隔离密闭单独存 (略) 置,同时存放区设置负压排风机。建设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按要求申报相关资料,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
(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 (略)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崇左市扶 (略) 备案,落实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各设施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其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落实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在项目施工和运行阶段,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并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五、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生产调试的具体时间,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要求进行排污。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生产、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污、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 (略) 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由扶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对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 (略) 。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崇左市扶 (略)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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