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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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南丹县农业 (略)

关于做好2022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的

通知

(略) 、各二层单位:

为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根据《2022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丹农机字〔2022〕2号),结合我县主要农作物生产情况,拟在全县公开遴选科技示范主体25个。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示范主体培育遴选要求

(一)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具有吃苦耐劳品格及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种养水平较高。

(三)家庭常年从事种养劳动力在2人以上,其中至少有1人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

(四)示范主体为贫困户的,贫困户上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达5000元以上。

二、遴选数量

按照基层农技人员联系科技示范主体开展指导服务要求,在全县遴选25户科技示范主体。

三、遴选程序

各乡镇做好宣传发动,让具备条件的农户自愿申请, (略) 填报《南丹县2022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培育表》(附件1), (略) 研究确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2年度科技示范主体,并签订服务合同书(附件2)。

四、其他事项

请 (略) 及直属各单位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遴选工作,于7月28日前报送附件1电子版至 (略) 邮箱: @@@ 63.com。《2022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指导示范主体服务合同书》(附件2)待公示通过后,基层农技人员与科技示范主体签订服务合同书。联系人:韦朝勇;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件:1.南丹县2022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2.2022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指导示范主体服务合同书

南丹县农业 (略)

2022年7月20日

附件1

2022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家庭/务农人口


(略) 码


是否

贫困村


是否贫困户


示范产业


示范技术


示范规模

2021年产量

吨/亩

联系电话


本人签字:

年月 日

所在村组


所在村委会推荐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日

所 (略) 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日

(略) 审批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2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指导示范主体服务合同书

点击查看>> 方: (农技指导员)

点击查看>> 方: (科技示范主体)

  为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成效,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方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点击查看>> 方权利和义务

  1、 点击查看>> 方指导 点击查看>> 方参与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科学种养主导品种、按技术规程示范推广主推技术,公正地评价 点击查看>> 方的示范绩效。

  2、 点击查看>> 方须优先为 点击查看>> 方发放农业生产技术资料,按照南丹县农业 (略) 要求为 点击查看>> 方无偿提供农业科技培训和准确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农业生产和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中的实际难题,每月对 点击查看>> 方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1次。

  二、 点击查看>> 方权利和义务

  1、 点击查看>> 方须积极参加 点击查看>> 方开展的农业科技培训,按要求积极示范和带头应用新品种、新技术。

  2、 点击查看>> 方须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配合 点击查看>> 方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的要求,认真操作,精细管理,确保示范成功。

  3、 点击查看>> 方须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

  4、 点击查看>> 方可获得项目物化补助共800元,签订合同后发放到 点击查看>> 方手中。

  5、 点击查看>> 方有优先接受 点击查看>> 方的农业科技培训、技术指导与服务,对 点击查看>> 方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的权利。

  三、违约责任

  1、 点击查看>> 方如不按要求履行责任, 点击查看>> 方有权建议更换农技指导员,也可以向南丹县农业 (略) 进行申诉。

  2、 点击查看>> 方如不服从 点击查看>> 方技术指导, 点击查看>> 方有权向南丹县农业 (略) 取消示范主体资格。

  3、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可以向南丹县农业 (略) 申诉,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方各执一份。自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签名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点击查看>> 方(签字/手印):

   点击查看>> 方(签字/手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联文件:

南丹县农业 (略)

关于做好2022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的

通知

(略) 、各二层单位:

为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根据《2022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丹农机字〔2022〕2号),结合我县主要农作物生产情况,拟在全县公开遴选科技示范主体25个。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示范主体培育遴选要求

(一)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具有吃苦耐劳品格及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种养水平较高。

(三)家庭常年从事种养劳动力在2人以上,其中至少有1人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

(四)示范主体为贫困户的,贫困户上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达5000元以上。

二、遴选数量

按照基层农技人员联系科技示范主体开展指导服务要求,在全县遴选25户科技示范主体。

三、遴选程序

各乡镇做好宣传发动,让具备条件的农户自愿申请, (略) 填报《南丹县2022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培育表》(附件1), (略) 研究确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2年度科技示范主体,并签订服务合同书(附件2)。

四、其他事项

请 (略) 及直属各单位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遴选工作,于7月28日前报送附件1电子版至 (略) 邮箱: @@@ 63.com。《2022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指导示范主体服务合同书》(附件2)待公示通过后,基层农技人员与科技示范主体签订服务合同书。联系人:韦朝勇;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件:1.南丹县2022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2.2022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指导示范主体服务合同书

南丹县农业 (略)

2022年7月20日

附件1

2022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家庭/务农人口


(略) 码


是否

贫困村


是否贫困户


示范产业


示范技术


示范规模

2021年产量

吨/亩

联系电话


本人签字:

年月 日

所在村组


所在村委会推荐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日

所 (略) 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日

(略) 审批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2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指导示范主体服务合同书

点击查看>> 方: (农技指导员)

点击查看>> 方: (科技示范主体)

  为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成效,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方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点击查看>> 方权利和义务

  1、 点击查看>> 方指导 点击查看>> 方参与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科学种养主导品种、按技术规程示范推广主推技术,公正地评价 点击查看>> 方的示范绩效。

  2、 点击查看>> 方须优先为 点击查看>> 方发放农业生产技术资料,按照南丹县农业 (略) 要求为 点击查看>> 方无偿提供农业科技培训和准确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农业生产和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中的实际难题,每月对 点击查看>> 方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1次。

  二、 点击查看>> 方权利和义务

  1、 点击查看>> 方须积极参加 点击查看>> 方开展的农业科技培训,按要求积极示范和带头应用新品种、新技术。

  2、 点击查看>> 方须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配合 点击查看>> 方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的要求,认真操作,精细管理,确保示范成功。

  3、 点击查看>> 方须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

  4、 点击查看>> 方可获得项目物化补助共800元,签订合同后发放到 点击查看>> 方手中。

  5、 点击查看>> 方有优先接受 点击查看>> 方的农业科技培训、技术指导与服务,对 点击查看>> 方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的权利。

  三、违约责任

  1、 点击查看>> 方如不按要求履行责任, 点击查看>> 方有权建议更换农技指导员,也可以向南丹县农业 (略) 进行申诉。

  2、 点击查看>> 方如不服从 点击查看>> 方技术指导, 点击查看>> 方有权向南丹县农业 (略) 取消示范主体资格。

  3、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可以向南丹县农业 (略) 申诉,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方各执一份。自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签名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点击查看>> 方(签字/手印):

   点击查看>> 方(签字/手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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