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28日拟对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PVDC/PVDF/TCE配套原料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28日拟对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PVDC/PVDF/TCE配套原料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 (略) PVDC/PVDF/TCE配套原料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浙江 (略) 现有罐区东侧预留空地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项目概况:新建原料罐区,以及对现有装卸区及冰库区、原料罐区进行扩建。通过优化改造现有原料罐区、装卸车设施及配套工程,购置储罐、冷凝器、泵类、槽类、装卸车设施等国产设备,为PVDC(聚偏二氯 点击查看>> 烯)/PVDF(聚偏氟 点击查看>> 烯)/TCE(三氯 点击查看>> 烯)产品的原料装卸、储存、输送提供服务。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PVDC车间聚合尾气排口 | 罐区呼吸废气 | 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三氯 点击查看>> 烯、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基 点击查看>> 烯酸 点击查看>> 酯、 点击查看>> 烯酸 | 现阶段 (略) 理后汇入PVDC车间重油及 (略) 理后高空排放,后期待完成VOCs整治后进入 (略) (略) 理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恶臭无污染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 |
地表水环境 | 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 | CODcr、石油类 | (略) 化 (略) (略) 理后纳管进入巨 (略) 理厂 | (略) 化治工段废水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严执行 (略) 理厂主要污染物执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其他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3)一级标准 | |
声环境 | 厂界噪声 | 噪声 | 做好减振等隔声措施 |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本项目新增废活性炭和废重油吸收液,均为危险固废, (略) (略) 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企业生产过程中应确保物料存储及输送过程中不发生泄漏,避免污染周边土壤和地表、地下水体。同时做好项目环境风险事故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环境事故风险 (略) 置。并按要求进行跟踪监测。 (1)本项目实施污染分区防控措施,储罐区为重点防渗区,管线、道路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地域为简单防渗区; (2)罐区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 点击查看>> 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3)各储罐周围应设施围堰,确保储罐泄漏时能及时截留泄漏的物料。 | ||||
生态保护措施 | 严格做好营运期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营运期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使本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做好罐区的防火防爆措施,在各储罐周围设置围堰,确保在泄漏时能将泄漏物料及时截留。企业应配备齐全的消防应急物资,加强巡逻,减少人为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
联系人:衢州 (略) 行 (略)
联系电话(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 (略) (略) 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 (略) PVDC/PVDF/TCE配套原料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浙江 (略) 现有罐区东侧预留空地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项目概况:新建原料罐区,以及对现有装卸区及冰库区、原料罐区进行扩建。通过优化改造现有原料罐区、装卸车设施及配套工程,购置储罐、冷凝器、泵类、槽类、装卸车设施等国产设备,为PVDC(聚偏二氯 点击查看>> 烯)/PVDF(聚偏氟 点击查看>> 烯)/TCE(三氯 点击查看>> 烯)产品的原料装卸、储存、输送提供服务。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PVDC车间聚合尾气排口 | 罐区呼吸废气 | 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三氯 点击查看>> 烯、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基 点击查看>> 烯酸 点击查看>> 酯、 点击查看>> 烯酸 | 现阶段 (略) 理后汇入PVDC车间重油及 (略) 理后高空排放,后期待完成VOCs整治后进入 (略) (略) 理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恶臭无污染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 |
地表水环境 | 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 | CODcr、石油类 | (略) 化 (略) (略) 理后纳管进入巨 (略) 理厂 | (略) 化治工段废水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严执行 (略) 理厂主要污染物执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其他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3)一级标准 | |
声环境 | 厂界噪声 | 噪声 | 做好减振等隔声措施 |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本项目新增废活性炭和废重油吸收液,均为危险固废, (略) (略) 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企业生产过程中应确保物料存储及输送过程中不发生泄漏,避免污染周边土壤和地表、地下水体。同时做好项目环境风险事故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环境事故风险 (略) 置。并按要求进行跟踪监测。 (1)本项目实施污染分区防控措施,储罐区为重点防渗区,管线、道路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地域为简单防渗区; (2)罐区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 点击查看>> 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3)各储罐周围应设施围堰,确保储罐泄漏时能及时截留泄漏的物料。 | ||||
生态保护措施 | 严格做好营运期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营运期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使本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做好罐区的防火防爆措施,在各储罐周围设置围堰,确保在泄漏时能将泄漏物料及时截留。企业应配备齐全的消防应急物资,加强巡逻,减少人为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
联系人:衢州 (略) 行 (略)
联系电话(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 (略) (略) 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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