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盛和芯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导热氮化铝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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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盛和芯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导热氮化铝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蒙古盛和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盛和 (略) 高导热氮化铝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中智科创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盛和 (略) 高导热氮化铝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 (略) 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A8南楼,总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项目建设生产区、办公区、调试区、原料储存区、产品储存区等,配套建设空压机房、循环冷却间、氮气制备机组、纯水制备、配料间、危废暂存间等,建设规模为年产氮化铝粉体60吨、氮化铝陶瓷基板30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 (略) 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车间进行封闭,配料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物料粉碎、气流研磨、粉体分级、喷雾造粒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过滤设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下料粉尘、流延制片工序及脱脂排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等收集后通过有机 (略) 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后由符合规定的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生活污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水及纯水制备排水一并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及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 (略) 理厂。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生活 (略) 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废研磨介质、制氮及纯水制备产生的 (略) (略) 理;收集的粉尘、氮化铝陶瓷切割下脚料、碳粉等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及废有机溶剂盛装容器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 (略) 置。 (略) 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自行监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略) 区门口设置显示屏,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环境信息。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 (略) 和林 (略) 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呼和浩特 (略)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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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盛和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盛和 (略) 高导热氮化铝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中智科创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盛和 (略) 高导热氮化铝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 (略) 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A8南楼,总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项目建设生产区、办公区、调试区、原料储存区、产品储存区等,配套建设空压机房、循环冷却间、氮气制备机组、纯水制备、配料间、危废暂存间等,建设规模为年产氮化铝粉体60吨、氮化铝陶瓷基板30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 (略) 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车间进行封闭,配料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物料粉碎、气流研磨、粉体分级、喷雾造粒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过滤设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下料粉尘、流延制片工序及脱脂排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等收集后通过有机 (略) 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后由符合规定的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生活污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水及纯水制备排水一并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及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 (略) 理厂。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生活 (略) 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废研磨介质、制氮及纯水制备产生的 (略) (略) 理;收集的粉尘、氮化铝陶瓷切割下脚料、碳粉等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及废有机溶剂盛装容器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 (略) 置。 (略) 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自行监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略) 区门口设置显示屏,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环境信息。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 (略) 和林 (略) 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呼和浩特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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