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次改扩建项目
东莞市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次改扩建项目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第三次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 (略)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略) 区(下文称为“A厂”和“B厂”),A厂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 (略) (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23°04′5.768″,东经113°56′ 点击查看>> ″),B厂位于东莞市石排镇庙 (略) 8号一楼、二楼东面,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147。 (略) 主要从事耳机、线材、喇叭、智能手环、音箱的加工生产,年产耳机6000万件、线材600万件、喇叭350万个、智能手环2万个、音箱50万个。 (略) 线材、塑胶配件、耳机包、尼龙海绵腰带、涤纶短裤、电子包装产品,年产线材1500万件、塑胶配件1200万件、耳机包320万件、尼龙海绵腰带、涤纶短裤200万件、电子包装产品2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7-28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第三次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 (略)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略) 区(下文称为“A厂”和“B厂”),A厂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 (略) (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23°04′5.768″,东经113°56′ 点击查看>> ″),B厂位于东莞市石排镇庙 (略) 8号一楼、二楼东面,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147。 (略) 主要从事耳机、线材、喇叭、智能手环、音箱的加工生产,年产耳机6000万件、线材600万件、喇叭350万个、智能手环2万个、音箱50万个。 (略) 线材、塑胶配件、耳机包、尼龙海绵腰带、涤纶短裤、电子包装产品,年产线材1500万件、塑胶配件1200万件、耳机包320万件、尼龙海绵腰带、涤纶短裤200万件、电子包装产品2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7-28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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