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驰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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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驰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温州市 (略) 件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市 (略) 件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内容: (略) 达到年产800万只汽车装饰件、200万只电器装饰件和1000万只塑料电镀件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大气环境(D=2.5km)

(略) 区

西南侧


(略) 区

西南侧


(略) 区

东南侧


(略) 区

西南侧


(略) 区

南侧


(略) 区

西南侧


(略) 社区

西侧


(略) 区

西北侧


(略) 区

西侧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电镀废水分流后排入龙港电雕电镀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排放,生 (略) 理后纳管至龙港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电镀废气、酸雾、有机废气等。本项目废气预测结果表明,预测风向下各污染物预测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标准;所有敏感点预测浓度均未超标。

3、噪声:各类马达、风机、发电机等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危险废物需委托 (略) 理后,生活垃圾垃 (略) 门清运。企业应分类收集, (略) 置,设专用场地按规范要求存放 (略) 会 (略) 置,尽可能综合利用,其中危废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做好临时 (略) 理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产废水经分流分质收集后进入园 (略) 理站龙港电雕电镀 (略) (略) 理达标后通过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综合废水入海排污口排放,近期出水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260-2020)中表1的其他地区直接排放限值,远期执行太湖流域直接排放限值。

生活污水 (略) 理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龙港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排放限值,龙港 (略) 理有限公司出水标准执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中表1的一级A标准。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电镀废气、酸雾、注塑废气、粉尘。电镀废气和酸雾由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碱法喷淋吸 (略) 理高空排放。电镀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5相关排放限值。注塑废气收集后经 (略) 理后通过楼顶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噪声:抛光粉尘收集后 (略) 理后通过楼顶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粉尘《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二级排放标准。

3、各类马达、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 (略) 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按照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技术条 (略) 置,生活垃 (略) (略) 理。危险废物等委托 (略) 置按危险废 (略) 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各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六、 (略) 门和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温州 (略) 联系方式:0577- 点击查看>>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温州市 (略) (略) 同人恒 点击查看>> 大厦20楼

联系人:陈工电话:0577- 点击查看>> 传真:0577- 点击查看>>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 (略) 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电 话: 点击查看>>

地 址:苍南县电雕电镀小微园4幢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11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 (略) 门反映。

公告单位:温州市 (略) 件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


温州市 (略) 件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市 (略) 件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内容: (略) 达到年产800万只汽车装饰件、200万只电器装饰件和1000万只塑料电镀件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大气环境(D=2.5km)

(略) 区

西南侧


(略) 区

西南侧


(略) 区

东南侧


(略) 区

西南侧


(略) 区

南侧


(略) 区

西南侧


(略) 社区

西侧


(略) 区

西北侧


(略) 区

西侧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电镀废水分流后排入龙港电雕电镀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排放,生 (略) 理后纳管至龙港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电镀废气、酸雾、有机废气等。本项目废气预测结果表明,预测风向下各污染物预测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标准;所有敏感点预测浓度均未超标。

3、噪声:各类马达、风机、发电机等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危险废物需委托 (略) 理后,生活垃圾垃 (略) 门清运。企业应分类收集, (略) 置,设专用场地按规范要求存放 (略) 会 (略) 置,尽可能综合利用,其中危废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做好临时 (略) 理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产废水经分流分质收集后进入园 (略) 理站龙港电雕电镀 (略) (略) 理达标后通过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综合废水入海排污口排放,近期出水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260-2020)中表1的其他地区直接排放限值,远期执行太湖流域直接排放限值。

生活污水 (略) 理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龙港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排放限值,龙港 (略) 理有限公司出水标准执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中表1的一级A标准。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电镀废气、酸雾、注塑废气、粉尘。电镀废气和酸雾由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碱法喷淋吸 (略) 理高空排放。电镀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5相关排放限值。注塑废气收集后经 (略) 理后通过楼顶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噪声:抛光粉尘收集后 (略) 理后通过楼顶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粉尘《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二级排放标准。

3、各类马达、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 (略) 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按照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技术条 (略) 置,生活垃 (略) (略) 理。危险废物等委托 (略) 置按危险废 (略) 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各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六、 (略) 门和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温州 (略) 联系方式:0577- 点击查看>>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温州市 (略) (略) 同人恒 点击查看>> 大厦20楼

联系人:陈工电话:0577- 点击查看>> 传真:0577- 点击查看>>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 (略) 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电 话: 点击查看>>

地 址:苍南县电雕电镀小微园4幢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11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 (略) 门反映。

公告单位:温州市 (略) 件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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