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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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华电 (略) 利用煤矸石复垦露天采坑项目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神山村 | 内蒙古华电 (略) | 内蒙古 (略) |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利用内蒙古 (略) 塔拉壕煤矿、高家梁煤矿、杨家村煤矿、 (略) 王家塔煤矿、金通煤矿的煤矸石,将金通煤矿矿区范围内的露天采坑进行填充、平整和覆土,通过这种方式,增加有效土地利用面积,并在复垦改造后的土地上进行饲草料种植及绿化。本项目为利用煤矸石填充露天采坑对采坑进行治理再复垦工程,项目占地 点击查看>> hm2(303亩),根据露天采坑现状,本项目工程包括施工期、复垦期及植被抚育养护期,施工期包括排水沟、 (略) 等构筑物施工,复垦期包括矸石填充、覆土种植等工程,抚育养护期为植被的抚育、管护、补植等工程,最终恢复为草地,使植被盖度不低于周边环境63%。。 | 本项目扩建工程已建成,没有施工期,不分析施工期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矸石在运输、装卸、回填时会扬起一定量的尘土以及矸石自燃。 报告书提出的扬尘的控制拟采取以下措施:洗选煤矸石采用专用自卸式运输车辆,并加盖苫布,运输过程中基本可控制污染物洒落问题。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的保养,定期清洗,确保运输车辆的密封良好等, (略) 面用沥青进行硬化,由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洒水抑尘,可有效减少运输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复垦区装卸及回填扬尘主要防护措施包括①复垦区采用分区、分块填埋覆土的填充作业方式;②尽量降低卸车落差,大风天气禁止作业;③矸石倾倒后及时进行推平压实,利用推土机和压实机做到即堆即压;④根据设计要求,当矸石填充至一定厚度时,及时进行覆土,并对土层进行压实;⑤填充过程中,根据天气等实际情况,对场内进行适当洒水抑尘。为保证复垦区内煤矸石抑尘用水,项目设置2辆车洒水车。复垦区洒水,是抑制扬尘的重要工程措施。碾压后的矸石表层在风吹日 (略) 分水份,使表层矸石的含水量逐渐降低,从而矸石表层的抗风能力随之减弱。为了提高矸石表层的抗风能力,在洗选矸石未干燥之前及时洒水,能形成较强的抗风薄壳。对复垦区暂不堆矸石的矸石表面,要定时洒水;⑥在复垦区安装视频监测设备,项目实施期间,进行全过程全时段监控。 本项目矸石属于不自燃等级,理论上不会发生自燃,但矸石自燃是一个很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当内外条件出现异常,自燃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为防止矸石发生自燃, (略) 置必须严格执行分层堆置、压实、分层覆土等措施,填充矸石每升高4.5m时进行夹层黄土覆盖,覆盖厚度为0.5m,矸石填充达到设计标高后, (略) 依次覆0.5m黄土及1m厚表土作为覆盖层,采取上述措施后,矸石发生自燃的机会较少。 (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复垦期及抚育养护期不产生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为尽可能减少雨水流进复垦区,从而使得其减量化,本项目在复垦区西侧建设排水沟,通过排水沟排入自然沟谷内;本项目复 (略) 为一般固废I类,不需要做防渗措施。 报告书提出,在复垦区下游布设1个监测点位:利用金通煤矿1#饮用水井作为监控井。监测频率:地下水水位、水量统测工作,选择在当地的枯水期内一次完成。地下水水位长期动态监测,一般每 5~10 天观测一次。当遇特殊原因(如降雨或事故性排放)水位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声压级为50~65dB(A)。运输噪声主要表现为汽车运输对沿途村庄居民生活的影响,如发动机声、鸣笛声。 复垦期矸石运输车辆车流量较小,且一般都是分开运行,极少同时运行,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调度管理,禁止夜间运输,运输车辆要减速行驶,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噪声对周围村庄影响较小。 为缓解运行过程对周边村庄声环境的影响,针对各噪声产污环节,结合项目特点,采取如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午间作业;防止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②对各声源设备 (略) ,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③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④加强环境管理,对于高噪声设备,应保证良好运行状态,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采用车况良好的运输车辆,并应注意定期维修、养护。 根据声环境影响分析,复垦实施阶段机械噪声达标距离为昼间100m外达标,夜间400m外可达标。昼间受到影响相对不会太大,但夜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本项目夜间不复垦,且复垦区外400m还在金通煤矿矿区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其声环境产生影响,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可行。 根据报告书环境噪声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场界昼间噪声值为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dB(A),夜间噪声值为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复垦区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采矿用地,因土地复垦造成草地等受损,本项目即针对露天采坑土地实施复垦治理,本身就是一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本项目复垦指标确定为:露天采坑土地复垦率100%,最终恢复植被盖度不低于周边环境63%。露天采坑复垦绿化设计: ①当矸石填充达到设计标高时,对矸石面进行机械碾压整平,用黄土和表土对矸石顶面进行覆盖,黄土覆盖厚度为0.5m,表土覆盖厚度为1m(压实方)。 ②复垦田面植物绿化设计 (略) 平台占地面积大,需结合畦田整地修筑网格围埂,将平台分割成长30m、宽30m的条块。将平台产生的径流化整为零就地拦蓄,为植被恢复创造条件。围埂高0.5m,顶宽0.3m,平台网格围埂填筑土料为黄土。 工程完工后通过种植牧草及其他边缘绿化恢复措施使地表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环境。植被恢复过程中,严防外来物种入侵对当地原生种类的生态影响。项目内达到重建项目区内地貌景观,与周围地形地貌融合一体,减轻因矿区开发对大环境地貌的景观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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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华电 (略) 利用煤矸石复垦露天采坑项目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神山村 | 内蒙古华电 (略) | 内蒙古 (略) |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利用内蒙古 (略) 塔拉壕煤矿、高家梁煤矿、杨家村煤矿、 (略) 王家塔煤矿、金通煤矿的煤矸石,将金通煤矿矿区范围内的露天采坑进行填充、平整和覆土,通过这种方式,增加有效土地利用面积,并在复垦改造后的土地上进行饲草料种植及绿化。本项目为利用煤矸石填充露天采坑对采坑进行治理再复垦工程,项目占地 点击查看>> hm2(303亩),根据露天采坑现状,本项目工程包括施工期、复垦期及植被抚育养护期,施工期包括排水沟、 (略) 等构筑物施工,复垦期包括矸石填充、覆土种植等工程,抚育养护期为植被的抚育、管护、补植等工程,最终恢复为草地,使植被盖度不低于周边环境63%。。 | 本项目扩建工程已建成,没有施工期,不分析施工期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矸石在运输、装卸、回填时会扬起一定量的尘土以及矸石自燃。 报告书提出的扬尘的控制拟采取以下措施:洗选煤矸石采用专用自卸式运输车辆,并加盖苫布,运输过程中基本可控制污染物洒落问题。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的保养,定期清洗,确保运输车辆的密封良好等, (略) 面用沥青进行硬化,由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洒水抑尘,可有效减少运输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复垦区装卸及回填扬尘主要防护措施包括①复垦区采用分区、分块填埋覆土的填充作业方式;②尽量降低卸车落差,大风天气禁止作业;③矸石倾倒后及时进行推平压实,利用推土机和压实机做到即堆即压;④根据设计要求,当矸石填充至一定厚度时,及时进行覆土,并对土层进行压实;⑤填充过程中,根据天气等实际情况,对场内进行适当洒水抑尘。为保证复垦区内煤矸石抑尘用水,项目设置2辆车洒水车。复垦区洒水,是抑制扬尘的重要工程措施。碾压后的矸石表层在风吹日 (略) 分水份,使表层矸石的含水量逐渐降低,从而矸石表层的抗风能力随之减弱。为了提高矸石表层的抗风能力,在洗选矸石未干燥之前及时洒水,能形成较强的抗风薄壳。对复垦区暂不堆矸石的矸石表面,要定时洒水;⑥在复垦区安装视频监测设备,项目实施期间,进行全过程全时段监控。 本项目矸石属于不自燃等级,理论上不会发生自燃,但矸石自燃是一个很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当内外条件出现异常,自燃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为防止矸石发生自燃, (略) 置必须严格执行分层堆置、压实、分层覆土等措施,填充矸石每升高4.5m时进行夹层黄土覆盖,覆盖厚度为0.5m,矸石填充达到设计标高后, (略) 依次覆0.5m黄土及1m厚表土作为覆盖层,采取上述措施后,矸石发生自燃的机会较少。 (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复垦期及抚育养护期不产生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为尽可能减少雨水流进复垦区,从而使得其减量化,本项目在复垦区西侧建设排水沟,通过排水沟排入自然沟谷内;本项目复 (略) 为一般固废I类,不需要做防渗措施。 报告书提出,在复垦区下游布设1个监测点位:利用金通煤矿1#饮用水井作为监控井。监测频率:地下水水位、水量统测工作,选择在当地的枯水期内一次完成。地下水水位长期动态监测,一般每 5~10 天观测一次。当遇特殊原因(如降雨或事故性排放)水位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声压级为50~65dB(A)。运输噪声主要表现为汽车运输对沿途村庄居民生活的影响,如发动机声、鸣笛声。 复垦期矸石运输车辆车流量较小,且一般都是分开运行,极少同时运行,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调度管理,禁止夜间运输,运输车辆要减速行驶,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噪声对周围村庄影响较小。 为缓解运行过程对周边村庄声环境的影响,针对各噪声产污环节,结合项目特点,采取如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午间作业;防止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②对各声源设备 (略) ,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③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④加强环境管理,对于高噪声设备,应保证良好运行状态,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采用车况良好的运输车辆,并应注意定期维修、养护。 根据声环境影响分析,复垦实施阶段机械噪声达标距离为昼间100m外达标,夜间400m外可达标。昼间受到影响相对不会太大,但夜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本项目夜间不复垦,且复垦区外400m还在金通煤矿矿区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其声环境产生影响,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可行。 根据报告书环境噪声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场界昼间噪声值为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dB(A),夜间噪声值为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复垦区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采矿用地,因土地复垦造成草地等受损,本项目即针对露天采坑土地实施复垦治理,本身就是一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本项目复垦指标确定为:露天采坑土地复垦率100%,最终恢复植被盖度不低于周边环境63%。露天采坑复垦绿化设计: ①当矸石填充达到设计标高时,对矸石面进行机械碾压整平,用黄土和表土对矸石顶面进行覆盖,黄土覆盖厚度为0.5m,表土覆盖厚度为1m(压实方)。 ②复垦田面植物绿化设计 (略) 平台占地面积大,需结合畦田整地修筑网格围埂,将平台分割成长30m、宽30m的条块。将平台产生的径流化整为零就地拦蓄,为植被恢复创造条件。围埂高0.5m,顶宽0.3m,平台网格围埂填筑土料为黄土。 工程完工后通过种植牧草及其他边缘绿化恢复措施使地表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环境。植被恢复过程中,严防外来物种入侵对当地原生种类的生态影响。项目内达到重建项目区内地貌景观,与周围地形地貌融合一体,减轻因矿区开发对大环境地貌的景观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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