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第13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第13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
第13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榆社县负责的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第13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 (略) 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清洁能源保障力度还不足。一是清洁煤保障工作还有欠缺。督察发现:太谷区民用洁净煤集中配售点,负责配送17个分散销售点,截至12月7日配售民用洁净煤不足1000吨。二是销售点监管工作还有欠缺。督察发现:祁县民用洁净 (略) 所销售洁净煤和蜂窝煤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全硫、灰分检测报告。三是散煤监管工作还有欠缺。督察发现:祁县禁煤区谷村存在使用原煤现象,祁县非禁煤区任何堡村存在使用散煤(非洁净煤)的现象。
二、整改措施
1.落实《山西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实施方案》和《关于限制销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通知》的规定,强化煤炭生产、经营、销售过程的监管,在管控区域内禁止销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劣质煤。加大对洗选煤及煤制品监督抽查工作。
2.强化煤炭经营过程的监管,对散煤销售点进行摸底排查。切实加强监管,规范煤炭销售市场,规范建设和监管民用洁净煤集中配售点。
3.强化煤炭销售过程的监管。对非法销售劣质煤的单位和个 (略) 罚,对禁燃区和禁煤区内使用原煤和劣质煤的单位和个人,没收燃料煤, (略) 罚。
三、整改完成情况
1.积极保障洁净煤供应。对县城建成区及周边村庄燃煤采暖用户实施洁净煤供应。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山西优煤 (略) ,采取直接送货到户方式供货。供应910户、型煤 点击查看>> 万块,358户、块煤709吨。“洁净煤”按要求派送完毕。
2.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使用。榆社县在禁燃区(禁煤区) (略) 、路口设置警示牌,建立了由市场、交通、交警、城 (略) 、箕城镇、 (略) 等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加强用煤管控,杜绝禁燃区和禁煤区内使用原煤和劣质煤现象。 (略) (略) 对我县煤炭销售市场进行排查,未发现我县有散煤经营点。
3、制定了《榆社县城乡建设管理综 (略) 关于城区散煤综合整治方案》,为了防控大气污染,榆社县城乡建设管理综 (略) 始终加大对制售、运 (略) 力度,一经发 (略) 理。坚决做到散煤管控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加班加点对禁燃区内的沿街商户进行拉网式、无死角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对在禁燃区内不符合空气质量标准的使用散煤流动摊点及时制止并建立工作台账。为防止死灰复燃,对重点地区多次巡查,对整改经营户经常性地开展“回头看”,未发生使用散煤摊点。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6日,共10天) (略) 县人民政府反馈。
联 系 人:陈辉
固定电话:0354-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63.com
榆社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
第13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榆社县负责的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第13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 (略) 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清洁能源保障力度还不足。一是清洁煤保障工作还有欠缺。督察发现:太谷区民用洁净煤集中配售点,负责配送17个分散销售点,截至12月7日配售民用洁净煤不足1000吨。二是销售点监管工作还有欠缺。督察发现:祁县民用洁净 (略) 所销售洁净煤和蜂窝煤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全硫、灰分检测报告。三是散煤监管工作还有欠缺。督察发现:祁县禁煤区谷村存在使用原煤现象,祁县非禁煤区任何堡村存在使用散煤(非洁净煤)的现象。
二、整改措施
1.落实《山西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实施方案》和《关于限制销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通知》的规定,强化煤炭生产、经营、销售过程的监管,在管控区域内禁止销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劣质煤。加大对洗选煤及煤制品监督抽查工作。
2.强化煤炭经营过程的监管,对散煤销售点进行摸底排查。切实加强监管,规范煤炭销售市场,规范建设和监管民用洁净煤集中配售点。
3.强化煤炭销售过程的监管。对非法销售劣质煤的单位和个 (略) 罚,对禁燃区和禁煤区内使用原煤和劣质煤的单位和个人,没收燃料煤, (略) 罚。
三、整改完成情况
1.积极保障洁净煤供应。对县城建成区及周边村庄燃煤采暖用户实施洁净煤供应。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山西优煤 (略) ,采取直接送货到户方式供货。供应910户、型煤 点击查看>> 万块,358户、块煤709吨。“洁净煤”按要求派送完毕。
2.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使用。榆社县在禁燃区(禁煤区) (略) 、路口设置警示牌,建立了由市场、交通、交警、城 (略) 、箕城镇、 (略) 等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加强用煤管控,杜绝禁燃区和禁煤区内使用原煤和劣质煤现象。 (略) (略) 对我县煤炭销售市场进行排查,未发现我县有散煤经营点。
3、制定了《榆社县城乡建设管理综 (略) 关于城区散煤综合整治方案》,为了防控大气污染,榆社县城乡建设管理综 (略) 始终加大对制售、运 (略) 力度,一经发 (略) 理。坚决做到散煤管控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加班加点对禁燃区内的沿街商户进行拉网式、无死角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对在禁燃区内不符合空气质量标准的使用散煤流动摊点及时制止并建立工作台账。为防止死灰复燃,对重点地区多次巡查,对整改经营户经常性地开展“回头看”,未发生使用散煤摊点。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6日,共10天) (略) 县人民政府反馈。
联 系 人: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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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社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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