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022年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022年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镇、 (略) 区事 (略) :
为进一步推 (略) 区事 (略) 标准化建设, (略) 区事 (略) 考核管理,根据“一网通办”和标准化建设等相关工作要求, (略) 区事 (略) 考核评分细则进行了修改调整,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略) 区事 (略) 考核评分细则(2022年)
(略) 区事 (略) 考核评分细则(2022年)
考核内容 | 考核项目 | 得分 |
一、服务事项 (5分) | 1、严格按照市里要求进驻服务事项,服务事项不到位,查实一例扣1分;2、有不按照规定自行增加服务事项的,查实一例扣1分; 3、工作人员没有到岗到位,查实一例扣1分。 | |
二、内部管理 (25分) |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度不全,缺一项,扣1分; 2、制度执行有效、到位,有措施有记录。记录不全,缺一项,扣1分; 3、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无办法、无考核,扣1-3分; 4、加强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开展学习培训,建立学习培训计划、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培养规划,无计划或没有落实培训的,扣1-3分; 5、建立服务改进制度,定期归集各渠道服务反馈,对有责投诉进行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无相应记录的,扣1-3分。 | |
三、服务环境 (20分) | 1、中心各区域卫生、整洁不到位,每次扣1分; 2、“统一着装、统一佩带胸卡、统一规范用语”不到位,每项每人次扣0.5分; 3、网络及各类服务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每月故障不超过一次,责任范围内5个工作日内修复,否则发现一次扣0.5分; 4、正常使用电子评价系统,评价率低于90%,扣1分;自行评价,每一人次扣0.5分;拒绝服务对象评价,每一人次扣1分;评价器未面向办事群众摆放,发现一人次扣0.5分; 5、受理窗口、总服务台有脱岗现象的,发现一人次扣0.5分; 6、服务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争吵,每人次扣1分; 7、遵守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否则发现一次扣0.5分。 | |
四、事务公开 (8分) | 1、服务大厅应将常规服务事项进行公开,如告知内容不完整、不充分的,每项每次扣1 分;公开的信息不准确,查实一例扣1分; 2、没有公开投诉监督电话,不设专门接待人员,扣1-2 分; 3、没有按要求进行工作人员岗位公示的,扣1分。 | |
1、使用 (略) 区事务受理信息系统,否则扣1分; 2、按要求实行全年无休,执行不到位的,扣1-3分; 3、实行“一口受理”,实现综合窗口100%全覆盖,否则扣1-3分; 4、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工作要求,积极使用“电子亮证”“电子证照调用”功能,调用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扣0.5-2分; | ||
五、完成业务 (25分) | 5、实行“全市通办”,有拒绝“全市通办”情况的,查实一件扣1分;有超时响应收受分离业务的,每件扣1分;未按照“全市通办”要求,提前电话通知收件方,查实一件扣1分; 6、实行“一网通办”,有超时响应的,每件扣1分;未能配合市里做好提升网办率工作的,扣1-3分; 7、严格执行“刷证办事”要求,违规一件扣1分; 8、综合窗口能办理各个条线的常办业务,否则扣1分;每个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各类业务应均衡,不堆积,否则扣1-2分; 9、推行首问责任制,首问不负责的查实一件扣1分; 10、落实办件管理办法,承诺件实行收件回执制,无回执的,查实一件扣1分; 11、严格按照办事指南规定收取材料,违规收取其他材料的,查实一项扣1分; 12、及时做好窗口管理系统的预约维护工作,否则扣1-3分; 13、经区业务条线反馈的业务差错件,查实一件扣0.5分。 | |
六、村级服务 中心( (略) ) 建设(6分) | 1、 (略) ( (略) )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否则扣1-3分; 2、 (略) ( (略) )进行考核,否则扣1-3分; 3、 (略) ( (略) )标准化建设和运行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1-3分。 | |
七、 (略) 完成工作情况(3分) | 1、按要求开展每周课堂活动,否则酌情扣1-2分; 2、每月信息报送不少于2篇,否则扣0.5分; 3、不能及时、认真完成 (略) 布置的工作任务,无故缺席 (略) 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的,酌情扣1-3分。 | |
八、廉洁自律(3分) | 1、违反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查实一例扣1-3分。 | |
九、工作创新 和零投诉 | 1、积极开展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创新,创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成效的,经审定,每项加0.5-1分; 2、全年无属实投诉,加1分; 3、年度内荣获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国家级、市级集体荣誉的,经审定,加1分。 | |
十、好差评( (略) 置) | 1、 (略) 置机制的,扣0.5-1分; 2、 (略) 理相关记录的,扣0.5-1分; 3、经核实的3星以下的“好差评”,每件扣1分;经回访仍不满意的,扣2分;4、经核实的“ 点击查看>> ”投诉,每件扣1分;“好差评”转“ 点击查看>> ”的,按照“好差评”标准扣分。 |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各镇、 (略) 区事 (略) :
为进一步推 (略) 区事 (略) 标准化建设, (略) 区事 (略) 考核管理,根据“一网通办”和标准化建设等相关工作要求, (略) 区事 (略) 考核评分细则进行了修改调整,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略) 区事 (略) 考核评分细则(2022年)
(略) 区事 (略) 考核评分细则(2022年)
考核内容 | 考核项目 | 得分 |
一、服务事项 (5分) | 1、严格按照市里要求进驻服务事项,服务事项不到位,查实一例扣1分;2、有不按照规定自行增加服务事项的,查实一例扣1分; 3、工作人员没有到岗到位,查实一例扣1分。 | |
二、内部管理 (25分) |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度不全,缺一项,扣1分; 2、制度执行有效、到位,有措施有记录。记录不全,缺一项,扣1分; 3、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无办法、无考核,扣1-3分; 4、加强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开展学习培训,建立学习培训计划、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培养规划,无计划或没有落实培训的,扣1-3分; 5、建立服务改进制度,定期归集各渠道服务反馈,对有责投诉进行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无相应记录的,扣1-3分。 | |
三、服务环境 (20分) | 1、中心各区域卫生、整洁不到位,每次扣1分; 2、“统一着装、统一佩带胸卡、统一规范用语”不到位,每项每人次扣0.5分; 3、网络及各类服务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每月故障不超过一次,责任范围内5个工作日内修复,否则发现一次扣0.5分; 4、正常使用电子评价系统,评价率低于90%,扣1分;自行评价,每一人次扣0.5分;拒绝服务对象评价,每一人次扣1分;评价器未面向办事群众摆放,发现一人次扣0.5分; 5、受理窗口、总服务台有脱岗现象的,发现一人次扣0.5分; 6、服务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争吵,每人次扣1分; 7、遵守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否则发现一次扣0.5分。 | |
四、事务公开 (8分) | 1、服务大厅应将常规服务事项进行公开,如告知内容不完整、不充分的,每项每次扣1 分;公开的信息不准确,查实一例扣1分; 2、没有公开投诉监督电话,不设专门接待人员,扣1-2 分; 3、没有按要求进行工作人员岗位公示的,扣1分。 | |
1、使用 (略) 区事务受理信息系统,否则扣1分; 2、按要求实行全年无休,执行不到位的,扣1-3分; 3、实行“一口受理”,实现综合窗口100%全覆盖,否则扣1-3分; 4、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工作要求,积极使用“电子亮证”“电子证照调用”功能,调用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扣0.5-2分; | ||
五、完成业务 (25分) | 5、实行“全市通办”,有拒绝“全市通办”情况的,查实一件扣1分;有超时响应收受分离业务的,每件扣1分;未按照“全市通办”要求,提前电话通知收件方,查实一件扣1分; 6、实行“一网通办”,有超时响应的,每件扣1分;未能配合市里做好提升网办率工作的,扣1-3分; 7、严格执行“刷证办事”要求,违规一件扣1分; 8、综合窗口能办理各个条线的常办业务,否则扣1分;每个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各类业务应均衡,不堆积,否则扣1-2分; 9、推行首问责任制,首问不负责的查实一件扣1分; 10、落实办件管理办法,承诺件实行收件回执制,无回执的,查实一件扣1分; 11、严格按照办事指南规定收取材料,违规收取其他材料的,查实一项扣1分; 12、及时做好窗口管理系统的预约维护工作,否则扣1-3分; 13、经区业务条线反馈的业务差错件,查实一件扣0.5分。 | |
六、村级服务 中心( (略) ) 建设(6分) | 1、 (略) ( (略) )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否则扣1-3分; 2、 (略) ( (略) )进行考核,否则扣1-3分; 3、 (略) ( (略) )标准化建设和运行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1-3分。 | |
七、 (略) 完成工作情况(3分) | 1、按要求开展每周课堂活动,否则酌情扣1-2分; 2、每月信息报送不少于2篇,否则扣0.5分; 3、不能及时、认真完成 (略) 布置的工作任务,无故缺席 (略) 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的,酌情扣1-3分。 | |
八、廉洁自律(3分) | 1、违反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查实一例扣1-3分。 | |
九、工作创新 和零投诉 | 1、积极开展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创新,创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成效的,经审定,每项加0.5-1分; 2、全年无属实投诉,加1分; 3、年度内荣获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国家级、市级集体荣誉的,经审定,加1分。 | |
十、好差评( (略) 置) | 1、 (略) 置机制的,扣0.5-1分; 2、 (略) 理相关记录的,扣0.5-1分; 3、经核实的3星以下的“好差评”,每件扣1分;经回访仍不满意的,扣2分;4、经核实的“ 点击查看>> ”投诉,每件扣1分;“好差评”转“ 点击查看>> ”的,按照“好差评”标准扣分。 |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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