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商务委关于报送《2021年度青浦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报告》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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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商务委关于报送《2021年度青浦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报告》的请示

青浦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粮安考核办〔2021〕5号)精神,按照上海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略) 署,我委牵头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工作。

区考核工作办公室有序开展考核工作,通过分解考核指标、落实考核责任,目前已完成202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工作,形成《2021年度青浦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报告》,此报告和相关考核验证材料装订成册后,将上报至上海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特此请示。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青浦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粮安考核办〔2021〕5号)精神,按照上海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略) 署,我委牵头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工作。

区考核工作办公室有序开展考核工作,通过分解考核指标、落实考核责任,目前已完成202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工作,形成《2021年度青浦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报告》,此报告和相关考核验证材料装订成册后,将上报至上海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特此请示。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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