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的请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报送《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的请示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略) 、 (略) 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通过区申报、市报送,我区荣誉入选2019年度全国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之一。2020年12月8日,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将2000万中央奖补资金下达我区。根据区乡村振兴示范 (略) 第19次会议精神,我委 (略) 、区“三大整治”办共同研究,草拟形成了《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现予以呈上,请审阅。如无不妥,将以区乡村振兴办会同“三大整治”办名义下发。

特此请示。

附件: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

(建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 (略)

上海市青浦区“三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送审稿)

为更好推进、提升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中央奖补资金使用绩效和规范管理,根据青浦区乡村振兴示范 (略) 第19次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资金分配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月20 (略) 、 (略) 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0〕1号),将在全国范围内挑选出20个真抓实干、举措有力、成效显著、群众满意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给与适当奖励。5月5日, (略) 办公厅下发了《 (略) 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0〕9号),青浦区荣膺获选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在2020年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给予我区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

二、分配内容

1.乡村振兴示范村风貌整治提升。950万元将根据第二批、第三批乡村振兴示范村三线整治成果及资金投入力度,进行差异性奖补。按照投入资金500万以下、500—1000万、1000万以上,分别设立100万、150万、250万的奖补标准,同时结合验收情况实施奖补,优秀的村给予奖补标准的100%、良好的村给予奖补标准的90%、一般的村给予奖补标准的80%。(由区乡村振兴办组织考评奖补)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1000万主要用于“厕所革命”、 (略) 置配套设施、村容村貌品质提升等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由“三大”整治办组织实施,详见附件细则)

3.宣传制作经费。50万元将用于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宣传材料制作及视频拍摄等费用。(由区乡村振兴办组织实施)

三、拨付方式

1.乡村振兴示范村风貌整治提升资金。乡村振兴示范村验收通过后,由街镇报送请款请示及三线整治立项及概算审价报告,区农业农村委结合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评价表》所得成绩,一次性予以拨付。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资金。项目明确后,进行可行性评审,待《可研报告》审查通过后,向区财政申请一次性拨付资金。(详见附件细则)

四、相关要求

1.专款专用。各街镇要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2.强化监管。区农业农村委、 (略) 和区“三大整治”加强对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和考核。

附件: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资金使用细则


附件:

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资金使用细则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其中青浦区等20个2019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获得督查激励,为发挥激励资金最大效益,进一步鼓励村居真抓实干,巩固和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拟以项目建设的方式,对部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特制定本资金使用方案。

一、奖励对象

行政村、涉农居委会。

二、奖励项目资格申报范围

(一)2020年底通过区级人居环境整治达标验收且常态长效管理复查评定等次为B档以上的村居。

(二)经济收入、基础条件较差但在“三大整治”中能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取得显著成效,并在街镇范围内起到一定示范引领作用的村居。

(三)下列村居不可申报奖励资金项目。

1.已经通过乡村振兴示范村验收或正在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2.已经完成 (略) 有村居民不在村居区域范围内居住的;

3.已列入撤并规划的;

4.未通过人居环境整治达标验收的。

三、奖励总额

总额1000万元,每个项目奖补不超过40万元,项目资金不足40万元的,按照审价金额足额进行奖补;项目资金超过40万元,则按照40万元进行奖补。

四、奖励项目建设范围

主要用于“厕所革命”、 (略) 置配套设施、村容村貌品质提升等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

五、申报原则

(一)项目先行。各申报村居需将意向建设项目、资金、 (略) 在街镇。

(二)严格审查。各街镇需对村居报送项目、资金、用途进行审查,确实与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迫切需要改善、用之于民的。

(三)周期可控。所报项目建设周期自立项批复起不超过1年。

(四)公正公开。各村居须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在村级公示栏予以公示。

六、相关流程

(一)申报。根据奖励资格申报范围,每个街镇可申报2个村居、201 (略) 通过人居环境先进村居的街镇可申报3个村居。

(二)审查。区三大整治办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对街镇申报村居资格进行审查,并初定入选奖励村居名单。

(三)公示。区三大整治办对拟奖励的村居进行为期5天公示。

(四)立项。公示无异议后,区三大整治办会同农业农村委对拟奖励村居项目的《可研报告》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之后予以立项。

(五)申领。项目立项后,由所在镇人民政府( (略) )向区三大整治办提出申领奖补经费的申请,区三大整治办汇总后,报区“三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预拨。区“三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向区财政申请一次性预拨付资金。

(七)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区三大整治办会同区农业农村委、 (略) 及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同时根据审价资金结算进行资金清算。如验收不通过,收回奖补资金。


附表: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表:

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项目申报表

村居名称


所属街镇


村居负责人


联系方式


(略)


命名时间


项目名称


投资估算

及完成周期


涉及区级

(略) 门


街镇三大整治办初审意见

审核意见:

街镇三大整治办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街镇审核

意见

审核意见:

街镇行政主要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略) 门

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略) 门分管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区三大整治办资格审查意见

审核意见:

区三大整治办分管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五份,分别由村居、街镇、各街镇三大整治办、 (略) 门和区三大整治办分别归档。


    相关附件:
  • 青农委 点击查看>>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三大整治办关于报送《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的请示.pdf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略) 、 (略) 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通过区申报、市报送,我区荣誉入选2019年度全国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之一。2020年12月8日,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将2000万中央奖补资金下达我区。根据区乡村振兴示范 (略) 第19次会议精神,我委 (略) 、区“三大整治”办共同研究,草拟形成了《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现予以呈上,请审阅。如无不妥,将以区乡村振兴办会同“三大整治”办名义下发。

特此请示。

附件: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

(建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 (略)

上海市青浦区“三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送审稿)

为更好推进、提升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中央奖补资金使用绩效和规范管理,根据青浦区乡村振兴示范 (略) 第19次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资金分配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月20 (略) 、 (略) 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0〕1号),将在全国范围内挑选出20个真抓实干、举措有力、成效显著、群众满意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给与适当奖励。5月5日, (略) 办公厅下发了《 (略) 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0〕9号),青浦区荣膺获选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在2020年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给予我区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

二、分配内容

1.乡村振兴示范村风貌整治提升。950万元将根据第二批、第三批乡村振兴示范村三线整治成果及资金投入力度,进行差异性奖补。按照投入资金500万以下、500—1000万、1000万以上,分别设立100万、150万、250万的奖补标准,同时结合验收情况实施奖补,优秀的村给予奖补标准的100%、良好的村给予奖补标准的90%、一般的村给予奖补标准的80%。(由区乡村振兴办组织考评奖补)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1000万主要用于“厕所革命”、 (略) 置配套设施、村容村貌品质提升等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由“三大”整治办组织实施,详见附件细则)

3.宣传制作经费。50万元将用于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宣传材料制作及视频拍摄等费用。(由区乡村振兴办组织实施)

三、拨付方式

1.乡村振兴示范村风貌整治提升资金。乡村振兴示范村验收通过后,由街镇报送请款请示及三线整治立项及概算审价报告,区农业农村委结合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评价表》所得成绩,一次性予以拨付。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资金。项目明确后,进行可行性评审,待《可研报告》审查通过后,向区财政申请一次性拨付资金。(详见附件细则)

四、相关要求

1.专款专用。各街镇要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2.强化监管。区农业农村委、 (略) 和区“三大整治”加强对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和考核。

附件: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资金使用细则


附件:

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资金使用细则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其中青浦区等20个2019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获得督查激励,为发挥激励资金最大效益,进一步鼓励村居真抓实干,巩固和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拟以项目建设的方式,对部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特制定本资金使用方案。

一、奖励对象

行政村、涉农居委会。

二、奖励项目资格申报范围

(一)2020年底通过区级人居环境整治达标验收且常态长效管理复查评定等次为B档以上的村居。

(二)经济收入、基础条件较差但在“三大整治”中能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取得显著成效,并在街镇范围内起到一定示范引领作用的村居。

(三)下列村居不可申报奖励资金项目。

1.已经通过乡村振兴示范村验收或正在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2.已经完成 (略) 有村居民不在村居区域范围内居住的;

3.已列入撤并规划的;

4.未通过人居环境整治达标验收的。

三、奖励总额

总额1000万元,每个项目奖补不超过40万元,项目资金不足40万元的,按照审价金额足额进行奖补;项目资金超过40万元,则按照40万元进行奖补。

四、奖励项目建设范围

主要用于“厕所革命”、 (略) 置配套设施、村容村貌品质提升等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

五、申报原则

(一)项目先行。各申报村居需将意向建设项目、资金、 (略) 在街镇。

(二)严格审查。各街镇需对村居报送项目、资金、用途进行审查,确实与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迫切需要改善、用之于民的。

(三)周期可控。所报项目建设周期自立项批复起不超过1年。

(四)公正公开。各村居须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在村级公示栏予以公示。

六、相关流程

(一)申报。根据奖励资格申报范围,每个街镇可申报2个村居、201 (略) 通过人居环境先进村居的街镇可申报3个村居。

(二)审查。区三大整治办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对街镇申报村居资格进行审查,并初定入选奖励村居名单。

(三)公示。区三大整治办对拟奖励的村居进行为期5天公示。

(四)立项。公示无异议后,区三大整治办会同农业农村委对拟奖励村居项目的《可研报告》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之后予以立项。

(五)申领。项目立项后,由所在镇人民政府( (略) )向区三大整治办提出申领奖补经费的申请,区三大整治办汇总后,报区“三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预拨。区“三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向区财政申请一次性预拨付资金。

(七)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区三大整治办会同区农业农村委、 (略) 及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同时根据审价资金结算进行资金清算。如验收不通过,收回奖补资金。


附表: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表:

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项目申报表

村居名称


所属街镇


村居负责人


联系方式


(略)


命名时间


项目名称


投资估算

及完成周期


涉及区级

(略) 门


街镇三大整治办初审意见

审核意见:

街镇三大整治办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街镇审核

意见

审核意见:

街镇行政主要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略) 门

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略) 门分管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区三大整治办资格审查意见

审核意见:

区三大整治办分管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五份,分别由村居、街镇、各街镇三大整治办、 (略) 门和区三大整治办分别归档。


    相关附件:
  • 青农委 点击查看>>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三大整治办关于报送《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的请示.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