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泽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泽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现将《金泽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金泽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
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状、基础设施,按照《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青府办发〔2021〕 (略) )的精神,制定金泽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 (略) 署,以村容村貌提升、生态环境修复、美丽田园营造、农村垃圾治理、农 (略) 理、长效管理落实为主攻方向,弘扬“抢拼实善”新时代青浦奋斗精神,坚持“全区域、全要素”整镇、整村推进,成片实施,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持续推进我镇乡村人居环境优化,助推乡村建设行动,为高质量打造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乡村振兴先行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原则
(一)巩固基础。以强化常态长效管理,持续深入推进“三大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为基础,巩固前三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效,助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着力使乡村宜居宜业。
(二)满足基本。以满足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安全、便利、优质为出发点,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村容村貌,推动村民安全出行、方便村民文体健身、完善公共服务等基础性设施的提档升级。
(三)优化提升。以市、区两级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目标要求为基本,依据《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二合一”实施指引(标准)》,围绕未创建区级美丽乡村的规划保留保护村,开展基础类、整治类、提升类三大方面的实施,进行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建设“二合一”工程,对标对表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各项优化工程事项。
(四)分类实施。按照两年内“全区域”、“全要素”完成的目标任务,围绕下达的任务清单组织和推进,确保每年各完成50%的任务。规划保留保护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与区级美丽乡村同创,实现区级美丽乡村全覆盖。撤并型的村,重点做好“三大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完善必要的交通出行和公共服务设施。
三、 (略) 径
(一)实施范围。按照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方案,我镇实施范围为已建或在建美丽乡村之外的19个行政村全覆盖。
(二) (略) 径。对标对表市级人居环境优 (略) 确定的提升农村风貌、推进美丽田园建设、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提升农 (略) 理水平、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略) 提质增效、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等7大类重点任务清单,按照相应标准,全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规划保留保护村采用农村人居环境优化与美丽乡村建设“二合一”形式,开展区级美丽乡村创建,通过区级考核验收达标的,视作为完成区级美丽乡村建设。
四、总体目标
2021年1月起至2022年12月底,用两年时间,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二合一”工程,到2022年底,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取得重大进展,农村基础设施配置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区级美丽乡村建设实现规划保留保护村全覆盖。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在区级方案征询意见阶段开始,先行开展摸底调研、方案草拟、工作班子组建等前期工作。区级方案印发、 (略) 署完成,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开展优化工程的方案编制工作,做到“一村一方案”,形成项目清单,力争6月底完成前期工作,下半年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二)实施阶段。2021年12月底完成第一批实施村的建设任务,2022年12月底完成第二批建设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为两个具体阶段,第一批考核验收为2021年12月完成,第二批2022年12月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党委、政府成立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的组织领导,明确以新农办为牵头单位,组织开 (略) 署、方案设计、镇级评审、检查指导、督查验收等推进实施工作,协 (略) 门、村、代建单位形成合力,切实有效推动优化工程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政策保障。实施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二合一”工程,主要针对条线未覆盖的项目实施优化提升,聚焦乡村建筑风貌融合、架空线整治、乡村标识标牌导览、“小三园”建设、 (略) 环境、景观节点打造、农田环境整治和村内闲置土地整理等整治内容。在原区级美丽乡村1万元/户奖补标准的基础上(以户籍户数为准),同时采用激励方式,根据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在0.5万元/户标准内进行区级奖励。我镇龚都村为撤并型村,以“干净、整洁、有序”为主要目标,重点聚焦架空线整治、乡村标识标牌导览、“小三园”建设、农田环境整治和村内闲置土地整理等整治内容,保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按0.5万元/户的优化建设标准予以财政奖补。以上区级奖补资金由我镇在实施“二合一”工程的村之间统筹使用。
(三)奖补政策。按照区镇7:3承担的比例,申报确认后,通过区与镇财力结算先行下达60%区级奖补资金,剩余资金根据考核验收结果清算。考核未通过的,预拨资金在区与镇财力结算中扣回。
七、金泽镇实施情况
(一)第一批实施村。淀西村、雪米村、钱盛村、任屯村、龚都村、新港村、爱国村、徐李村、新池村、杨湾村列入2021年度实施村,上述10个村共7808户。
(二)第二批实施村。余下的9个行政村,田山庄计划列入第五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故不纳入2022年度实施村,西岑村根据下半年城中村改造及集建区建设情况而定,其余金泽村、建国村、金姚村、三塘村、东天村、淀湖村、河祝村共3210户列入2022年第二批实施村,在第一批实施后加紧“一村一方案”前期规划设计,确保明年3月份完成前期手续。
机关各科室、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
现将《金泽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泽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金泽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
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状、基础设施,按照《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青府办发〔2021〕 (略) )的精神,制定金泽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 (略) 署,以村容村貌提升、生态环境修复、美丽田园营造、农村垃圾治理、农 (略) 理、长效管理落实为主攻方向,弘扬“抢拼实善”新时代青浦奋斗精神,坚持“全区域、全要素”整镇、整村推进,成片实施,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持续推进我镇乡村人居环境优化,助推乡村建设行动,为高质量打造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乡村振兴先行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原则
(一)巩固基础。以强化常态长效管理,持续深入推进“三大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为基础,巩固前三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效,助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着力使乡村宜居宜业。
(二)满足基本。以满足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安全、便利、优质为出发点,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村容村貌,推动村民安全出行、方便村民文体健身、完善公共服务等基础性设施的提档升级。
(三)优化提升。以市、区两级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目标要求为基本,依据《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二合一”实施指引(标准)》,围绕未创建区级美丽乡村的规划保留保护村,开展基础类、整治类、提升类三大方面的实施,进行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建设“二合一”工程,对标对表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各项优化工程事项。
(四)分类实施。按照两年内“全区域”、“全要素”完成的目标任务,围绕下达的任务清单组织和推进,确保每年各完成50%的任务。规划保留保护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与区级美丽乡村同创,实现区级美丽乡村全覆盖。撤并型的村,重点做好“三大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完善必要的交通出行和公共服务设施。
三、 (略) 径
(一)实施范围。按照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方案,我镇实施范围为已建或在建美丽乡村之外的19个行政村全覆盖。
(二) (略) 径。对标对表市级人居环境优 (略) 确定的提升农村风貌、推进美丽田园建设、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提升农 (略) 理水平、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略) 提质增效、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等7大类重点任务清单,按照相应标准,全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规划保留保护村采用农村人居环境优化与美丽乡村建设“二合一”形式,开展区级美丽乡村创建,通过区级考核验收达标的,视作为完成区级美丽乡村建设。
四、总体目标
2021年1月起至2022年12月底,用两年时间,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二合一”工程,到2022年底,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取得重大进展,农村基础设施配置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区级美丽乡村建设实现规划保留保护村全覆盖。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在区级方案征询意见阶段开始,先行开展摸底调研、方案草拟、工作班子组建等前期工作。区级方案印发、 (略) 署完成,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开展优化工程的方案编制工作,做到“一村一方案”,形成项目清单,力争6月底完成前期工作,下半年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二)实施阶段。2021年12月底完成第一批实施村的建设任务,2022年12月底完成第二批建设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为两个具体阶段,第一批考核验收为2021年12月完成,第二批2022年12月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党委、政府成立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的组织领导,明确以新农办为牵头单位,组织开 (略) 署、方案设计、镇级评审、检查指导、督查验收等推进实施工作,协 (略) 门、村、代建单位形成合力,切实有效推动优化工程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政策保障。实施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二合一”工程,主要针对条线未覆盖的项目实施优化提升,聚焦乡村建筑风貌融合、架空线整治、乡村标识标牌导览、“小三园”建设、 (略) 环境、景观节点打造、农田环境整治和村内闲置土地整理等整治内容。在原区级美丽乡村1万元/户奖补标准的基础上(以户籍户数为准),同时采用激励方式,根据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在0.5万元/户标准内进行区级奖励。我镇龚都村为撤并型村,以“干净、整洁、有序”为主要目标,重点聚焦架空线整治、乡村标识标牌导览、“小三园”建设、农田环境整治和村内闲置土地整理等整治内容,保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按0.5万元/户的优化建设标准予以财政奖补。以上区级奖补资金由我镇在实施“二合一”工程的村之间统筹使用。
(三)奖补政策。按照区镇7:3承担的比例,申报确认后,通过区与镇财力结算先行下达60%区级奖补资金,剩余资金根据考核验收结果清算。考核未通过的,预拨资金在区与镇财力结算中扣回。
七、金泽镇实施情况
(一)第一批实施村。淀西村、雪米村、钱盛村、任屯村、龚都村、新港村、爱国村、徐李村、新池村、杨湾村列入2021年度实施村,上述10个村共7808户。
(二)第二批实施村。余下的9个行政村,田山庄计划列入第五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故不纳入2022年度实施村,西岑村根据下半年城中村改造及集建区建设情况而定,其余金泽村、建国村、金姚村、三塘村、东天村、淀湖村、河祝村共3210户列入2022年第二批实施村,在第一批实施后加紧“一村一方案”前期规划设计,确保明年3月份完成前期手续。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