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略) 、 (略) 门、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确保本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取得实效,我办制定了《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民心 (略) 署,依据《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青浦优化工程实施,及时发现和改进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优化工程“全面完成”,不留死角,现结合青浦实际,制定本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方式共分三类:
1. (略) 门自查。 (略) 门围绕市级任务清单的7大类19项重点任务、46项实施内容的节点要求,进行自查,确保任务如期推进。
2.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自查。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要围绕村庄环境、农田环境、水系环境、乡村风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污染治理、管理机制、村民发动等内容,进行自查,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3.市级交叉检查。区农业农村委将根据市级通知,及时组织开展并迎接市级交叉检查。
二、检查时间
市级督导检查拟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年内共开展三次,计划于7月、9月、11月实施。首轮开展时间为7月下旬(具体时间待通知)。 (略) 门自查及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自查请于7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前完成。
三、检查范围
1.自查范围。全区184个行政村及现代农业园区全覆盖。
2.市级交叉检查范围。青浦为5个行政村,检查村原则上为一般村,第一轮督 (略) 分年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村。抽查村名单由市农业农村委随机确定。
四、检查内容
按照点面结合、重在实效原则,各涉农区推进情况、项目进展、工程实效、村民满意度情况均纳入督导检查范围。
1. (略) 门自查方面。围绕7大类19项重点任务、46项实施内容进展情况,准备相关台账资料,阶段性总结报告等内容。
2.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自查方面。现场村庄环境、农田环境、水系环境、乡村风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污染治理、长效管护等优化和推进实效,街镇优化工程方案是否出台及村民对优化工程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围绕满意度测评,各街镇要充分利用现有宣传手段, (略) 及村委会告示栏中宣传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相关信息,做到户户知晓,人人参与。
3.市级交叉检查方面。综合囊括前两项内容。
五、检查程序
(一)自查程序
(略) 门、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要结合检查内容,组 (略) 点击查看>> ,专人负责自查,分别于7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前报送重点任务阶段性总结报告(46项工作牵头单位报送)及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村庄考评标准表(各街镇及现代农业园区报送,详见附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村镇建设科—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我委将统一形成工作报告。(各街镇需注意,市级交叉检查中,将在现场踏勘过程中随机抽查5名村民,开展满意度调查。故各街镇在自查过程中,附件中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村民调查问卷尽量做到户户知晓,问卷不需上报,但要留档,统计后直接填入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村庄考评标准表中)
(二)市级交叉检查程序
区农业农村委将成立一个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担任,规模在5-6人左右,组员由区建管委、 (略) 、 (略) 、区三大整 (略) 门组成。因具体交叉检查村名单尚未确定,请各街镇由 (略) ,均做好迎检准备。
六、结果运用
按照市级工作要求,每次督导检查结果将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并通报全市涉农区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市对区考核综合评定。本区拟将市级督导检查、交叉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区对街镇、村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优化工程资金奖补相挂钩,与此同时,对问题突出的街镇、村以及条线工作严重滞后情况将以专报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
七、附则
本方案为试行草案。首轮检查后,根据检查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附件: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村庄考评标准表
各镇人民政府、 (略) 、 (略) 门、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确保本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取得实效,我办制定了《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民心 (略) 署,依据《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青浦优化工程实施,及时发现和改进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优化工程“全面完成”,不留死角,现结合青浦实际,制定本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方式共分三类:
1. (略) 门自查。 (略) 门围绕市级任务清单的7大类19项重点任务、46项实施内容的节点要求,进行自查,确保任务如期推进。
2.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自查。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要围绕村庄环境、农田环境、水系环境、乡村风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污染治理、管理机制、村民发动等内容,进行自查,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3.市级交叉检查。区农业农村委将根据市级通知,及时组织开展并迎接市级交叉检查。
二、检查时间
市级督导检查拟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年内共开展三次,计划于7月、9月、11月实施。首轮开展时间为7月下旬(具体时间待通知)。 (略) 门自查及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自查请于7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前完成。
三、检查范围
1.自查范围。全区184个行政村及现代农业园区全覆盖。
2.市级交叉检查范围。青浦为5个行政村,检查村原则上为一般村,第一轮督 (略) 分年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村。抽查村名单由市农业农村委随机确定。
四、检查内容
按照点面结合、重在实效原则,各涉农区推进情况、项目进展、工程实效、村民满意度情况均纳入督导检查范围。
1. (略) 门自查方面。围绕7大类19项重点任务、46项实施内容进展情况,准备相关台账资料,阶段性总结报告等内容。
2.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自查方面。现场村庄环境、农田环境、水系环境、乡村风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污染治理、长效管护等优化和推进实效,街镇优化工程方案是否出台及村民对优化工程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围绕满意度测评,各街镇要充分利用现有宣传手段, (略) 及村委会告示栏中宣传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相关信息,做到户户知晓,人人参与。
3.市级交叉检查方面。综合囊括前两项内容。
五、检查程序
(一)自查程序
(略) 门、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要结合检查内容,组 (略) 点击查看>> ,专人负责自查,分别于7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前报送重点任务阶段性总结报告(46项工作牵头单位报送)及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村庄考评标准表(各街镇及现代农业园区报送,详见附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村镇建设科—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我委将统一形成工作报告。(各街镇需注意,市级交叉检查中,将在现场踏勘过程中随机抽查5名村民,开展满意度调查。故各街镇在自查过程中,附件中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村民调查问卷尽量做到户户知晓,问卷不需上报,但要留档,统计后直接填入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村庄考评标准表中)
(二)市级交叉检查程序
区农业农村委将成立一个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担任,规模在5-6人左右,组员由区建管委、 (略) 、 (略) 、区三大整 (略) 门组成。因具体交叉检查村名单尚未确定,请各街镇由 (略) ,均做好迎检准备。
六、结果运用
按照市级工作要求,每次督导检查结果将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并通报全市涉农区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市对区考核综合评定。本区拟将市级督导检查、交叉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区对街镇、村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优化工程资金奖补相挂钩,与此同时,对问题突出的街镇、村以及条线工作严重滞后情况将以专报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
七、附则
本方案为试行草案。首轮检查后,根据检查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附件: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村庄考评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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