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2〕 (略)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 (略) 厂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 (略) 申请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 (略) 厂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个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 (略)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 (略) 厂房建设项目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 (略) 以东、 (略) 以北
四、申报类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 (略) 以东、 (略) 以北,证号为粤(2022)佛高不动产权第00 (略) ,权利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 (略) ,证载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六、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 (略) :佛山市高明区 (略) (http:/ 点击查看>> )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 (略) 1号 杨和镇人民政府(自然资 (略) 收)”,邮编: 点击查看>> 。
2.电子邮件: @@@ 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 点击查看>>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 (略)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佛自然资明告〔2022〕 (略)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 (略) 厂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 (略) 申请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 (略) 厂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个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 (略)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 (略) 厂房建设项目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 (略) 以东、 (略) 以北
四、申报类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 (略) 以东、 (略) 以北,证号为粤(2022)佛高不动产权第00 (略) ,权利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 (略) ,证载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六、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 (略) :佛山市高明区 (略) (http:/ 点击查看>> )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 (略) 1号 杨和镇人民政府(自然资 (略) 收)”,邮编: 点击查看>> 。
2.电子邮件: @@@ 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 点击查看>>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 (略)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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