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新机场高速(邢各庄段)拆迁安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B组团)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大兴区新机场高速(邢各庄段)拆迁安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B组团)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现将《大兴区新机场高速(邢各庄段)拆迁安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B组团)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污染物检出情况
土壤样品检出因子7项,检出因子为pH、砷、镉、铜、铅、汞、镍,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因子的检出率均为100%。
地下水样品检出因子16项,检出因子为pH、耗氧量、氯化物、硫酸盐、重碳酸盐碱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亚硝酸盐氮、氨氮、硝酸盐氮、铅、锌、钙、钾、镁、钠,其他因子均未检出。所有检出因子的检出率均为100%。
2、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
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结果显示:各采样点土壤样品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不开展该地块土壤详细调查。
地下水质量评价结果显示:地下水中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2项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Ⅲ类标准值,超标率分别为50%、100%,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14、2.47。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Ⅲ类水质标准。根据以上分析,地下水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超标与区域水文地质背景有关。调查地块潜水含水层地下水不直接开采饮用, (略) 分布较厚的粉质黏土层,具有良好的阻隔作用,无相应暴露途径,因此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因此可不开展该地块地下水详细调查。
(略) 述,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在现状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具有人体健康风险,不需要开展详细调查工作。
3、总结论
按照相关规范,结合实际调查结果,得到以下结论:
大兴区新机场高速(邢各庄段)拆迁安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B组团)内的土壤和地下水不存在环境风险,满足规划用地性质要求,故不需要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4、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北京京瑞 (略)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10- 点击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现将《大兴区新机场高速(邢各庄段)拆迁安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B组团)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污染物检出情况
土壤样品检出因子7项,检出因子为pH、砷、镉、铜、铅、汞、镍,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因子的检出率均为100%。
地下水样品检出因子16项,检出因子为pH、耗氧量、氯化物、硫酸盐、重碳酸盐碱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亚硝酸盐氮、氨氮、硝酸盐氮、铅、锌、钙、钾、镁、钠,其他因子均未检出。所有检出因子的检出率均为100%。
2、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
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结果显示:各采样点土壤样品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不开展该地块土壤详细调查。
地下水质量评价结果显示:地下水中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2项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Ⅲ类标准值,超标率分别为50%、100%,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14、2.47。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Ⅲ类水质标准。根据以上分析,地下水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超标与区域水文地质背景有关。调查地块潜水含水层地下水不直接开采饮用, (略) 分布较厚的粉质黏土层,具有良好的阻隔作用,无相应暴露途径,因此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因此可不开展该地块地下水详细调查。
(略) 述,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在现状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具有人体健康风险,不需要开展详细调查工作。
3、总结论
按照相关规范,结合实际调查结果,得到以下结论:
大兴区新机场高速(邢各庄段)拆迁安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B组团)内的土壤和地下水不存在环境风险,满足规划用地性质要求,故不需要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4、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北京京瑞 (略)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10-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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