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爱莎国际教育集团广州荔湾国际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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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爱莎国际教育集团广州荔湾国际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7月 30日至 2022年08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20- 点击查看>>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荔湾区

建设单位

广州爱莎 (略)

项目概况

“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 (略) (略) (略) 内,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拟建设7个实验室,其中A栋4层建设1个综合实验室(云计算及编程、VRAR、数字化传感器教学实验)、F栋5层建设3个实验室(1个物理实验室、2个生化实验室)、C栋5层建设3个实验室(1个物理实验室、2个生化实验室)。项目总投资3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实验室 (略) 理设备(调节池+A/O+混凝沉淀)处理后, (略) (略) 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 (略)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实验室废气收集经碱液喷淋、 (略) 理后,分别引至1根25m高排气筒和1根60m高排气筒排放。VOCs、 点击查看>> 苯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排放限值,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 点击查看>> 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
(三)做好噪声防治,对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项目边界噪声值须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四)实验废液、废实验器具、废试剂瓶、废活性炭、 (略) 理污泥、废培养基等危险废物须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 (略) ,并委托 (略) 理;废包装材料 (略) 理。

公众参与情况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7月 30日至 2022年08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20- 点击查看>>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荔湾区

建设单位

广州爱莎 (略)

项目概况

“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 (略) (略) (略) 内,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拟建设7个实验室,其中A栋4层建设1个综合实验室(云计算及编程、VRAR、数字化传感器教学实验)、F栋5层建设3个实验室(1个物理实验室、2个生化实验室)、C栋5层建设3个实验室(1个物理实验室、2个生化实验室)。项目总投资3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实验室 (略) 理设备(调节池+A/O+混凝沉淀)处理后, (略) (略) 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 (略)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实验室废气收集经碱液喷淋、 (略) 理后,分别引至1根25m高排气筒和1根60m高排气筒排放。VOCs、 点击查看>> 苯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排放限值,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 点击查看>> 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
(三)做好噪声防治,对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项目边界噪声值须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四)实验废液、废实验器具、废试剂瓶、废活性炭、 (略) 理污泥、废培养基等危险废物须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 (略) ,并委托 (略) 理;废包装材料 (略)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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