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炬鑫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炬鑫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 (略) 2号2栋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 (略) 2号2栋101室,中心坐标:北纬:23° 0" 点击查看>> ",东经:113°49"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 1000m2,总建筑面积1000m2,主要从事双面胶带的加工生产,年产双面胶带300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拟将搅拌、涂布、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寮 (略) (略) 理;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的雨水收集渠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 (略) 理。设置一般固废仓,其贮存过程需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8-01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 (略) 2号2栋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 (略) 2号2栋101室,中心坐标:北纬:23° 0" 点击查看>> ",东经:113°49"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 1000m2,总建筑面积1000m2,主要从事双面胶带的加工生产,年产双面胶带300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拟将搅拌、涂布、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寮 (略) (略) 理;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的雨水收集渠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 (略) 理。设置一般固废仓,其贮存过程需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8-01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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