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同意对上海高桥大同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码头等19个涉河建设项目备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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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同意对上海高桥大同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码头等19个涉河建设项目备案的函

沪水务〔2022〕 (略)


浦东新区、徐汇区、杨浦区、松江区、 (略) :

根据市委、市政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坚决做好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的整改工作的要求, (略) 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市交通委员会、 (略) 于2021年印发《关于开展本市码头防汛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21〕2号)和《关于做好本市码头防汛安全专项检查整改规范和核查验收销项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21〕 (略) )等相关文件, (略) 分码头作业影响防汛安全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及时加强落实整改,确保度汛安全。

你区积极组织推进落实有码头防汛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改规范工作,其中上海高桥 (略) 码头等19个码头项目已完成相关整改规范工作。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中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分工,现同意对上海高桥 (略) 码头等19个码头项目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备案, (略) 按照河道管理要求,继续做好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特此函告。


(略)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防汛办、市河长办、市交通委,浦东新区、徐汇区、杨浦区、松江区、崇明区防汛办、河长办、交通委,相关河道岸线利用单位。

(略) 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印发


沪水务〔2022〕 (略)


浦东新区、徐汇区、杨浦区、松江区、 (略) :

根据市委、市政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坚决做好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的整改工作的要求, (略) 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市交通委员会、 (略) 于2021年印发《关于开展本市码头防汛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21〕2号)和《关于做好本市码头防汛安全专项检查整改规范和核查验收销项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21〕 (略) )等相关文件, (略) 分码头作业影响防汛安全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及时加强落实整改,确保度汛安全。

你区积极组织推进落实有码头防汛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改规范工作,其中上海高桥 (略) 码头等19个码头项目已完成相关整改规范工作。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中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分工,现同意对上海高桥 (略) 码头等19个码头项目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备案, (略) 按照河道管理要求,继续做好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特此函告。


(略)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防汛办、市河长办、市交通委,浦东新区、徐汇区、杨浦区、松江区、崇明区防汛办、河长办、交通委,相关河道岸线利用单位。

(略) 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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