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万全轻工园区家具园(一期)B19-1和B19-3地块商住项目(栖月湖轩)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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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县万全轻工园区家具园(一期)B19-1和B19-3地块商住项目(栖月湖轩)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略) 文件

平水许〔2022〕 (略)

 

关于平阳县万全轻工园区家具园(一期)

B19-1和B19-3地块商住项目(栖月湖轩)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温州亿 (略) :

你公司(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2AW3T66D)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平阳县万全轻工园区家具园(一期)B19-1和B19-3地块商住项目(栖月湖轩)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请示》及委托浙江 (略) 编写的《平阳县万全轻工园区家具园(一期)B19-1和B19-3地块商住项目(栖月湖轩)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等材料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系统已收悉(项目代码:2110-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平阳县万全镇工业园区,地块位于飞鳌大道西侧, (略) 以南,地块西南侧为三房河,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均为项目红线范围内永久占地。工程建设总工期44个月,已于2021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7月完工。工程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基本合理。

(二)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 点击查看>> 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 点击查看>> 万m3,钻渣3.33万m3〈折合泥浆9.99万m3,下同〉);填筑总量4.38万m3(其中表土0.56万m3,一般土方3.64万m3,碎石0.18万m3);外借总量4.16万m3(其中表土0.56万m3,碎石0.18万m3,一般土方3.42万m3),外借土方采用合法商购;综合利用方0.22万m3;余方 点击查看>> 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 点击查看>> 万m3,钻渣3.33万m3)无法自身利用。本工程余方(含桩基础钻渣泥浆经过机械固化后)外运至万全镇周垟村用于抛荒耕地复耕的回填消纳,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进行运输,避免土方散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总计 点击查看>> 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温州亿 (略) 。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2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由于项目区无可剥离利用表土资源,故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2个区: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为2400m2,均在项目红线范围内临时占地)。

七、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 (略)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工程建设中应将本方案新增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如下:

Ⅰ区:

工程措施:雨水管线√,绿化覆土√;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

临时措施:基坑顶截水沟√,沉沙池,洗车平台√,管线开挖土石方临时防护;

Ⅱ区:

工程措施:场地平整;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彩条布遮盖,填土编织袋拦挡,固化离心机√,泥浆周转池√;

(以上带√表示主体工程已设计,其余为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

八、基本同意水土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浙价费〔2017〕 (略) 、浙发改价格函〔2022〕 (略) 规定,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米0.8元(不足1平米的按1平米计);同时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工程扰动地表面积共计 点击查看>> m2,故本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按0.64元/m2的标准计列,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 点击查看>> .08元,请你公司收到批复后即时到 (略) (略) 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联系地址:鳌江镇昆鳌 (略) 交叉口税务大楼一楼,联系电话:0577- 点击查看>>

十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产生的土石方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

(二)请在主体工程后续设计中一并做好水土保持设计,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 (略) 报送监测成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批准。

十三、本工程涉及其它管理事项的, (略) 门批准。

十四、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平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县水 (略) (略) 负责。

(此页无正文)

2022年8月1日

抄送: (略) (略) 、县综 (略) 、县水土保持监督

所、万 (略) 。

(略)          2022年8月1日印发




(略) 文件

平水许〔2022〕 (略)

 

关于平阳县万全轻工园区家具园(一期)

B19-1和B19-3地块商住项目(栖月湖轩)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温州亿 (略) :

你公司(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2AW3T66D)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平阳县万全轻工园区家具园(一期)B19-1和B19-3地块商住项目(栖月湖轩)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请示》及委托浙江 (略) 编写的《平阳县万全轻工园区家具园(一期)B19-1和B19-3地块商住项目(栖月湖轩)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等材料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系统已收悉(项目代码:2110-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平阳县万全镇工业园区,地块位于飞鳌大道西侧, (略) 以南,地块西南侧为三房河,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均为项目红线范围内永久占地。工程建设总工期44个月,已于2021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7月完工。工程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基本合理。

(二)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 点击查看>> 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 点击查看>> 万m3,钻渣3.33万m3〈折合泥浆9.99万m3,下同〉);填筑总量4.38万m3(其中表土0.56万m3,一般土方3.64万m3,碎石0.18万m3);外借总量4.16万m3(其中表土0.56万m3,碎石0.18万m3,一般土方3.42万m3),外借土方采用合法商购;综合利用方0.22万m3;余方 点击查看>> 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 点击查看>> 万m3,钻渣3.33万m3)无法自身利用。本工程余方(含桩基础钻渣泥浆经过机械固化后)外运至万全镇周垟村用于抛荒耕地复耕的回填消纳,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进行运输,避免土方散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总计 点击查看>> 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温州亿 (略) 。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2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由于项目区无可剥离利用表土资源,故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2个区: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为2400m2,均在项目红线范围内临时占地)。

七、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 (略)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工程建设中应将本方案新增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如下:

Ⅰ区:

工程措施:雨水管线√,绿化覆土√;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

临时措施:基坑顶截水沟√,沉沙池,洗车平台√,管线开挖土石方临时防护;

Ⅱ区:

工程措施:场地平整;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彩条布遮盖,填土编织袋拦挡,固化离心机√,泥浆周转池√;

(以上带√表示主体工程已设计,其余为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

八、基本同意水土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浙价费〔2017〕 (略) 、浙发改价格函〔2022〕 (略) 规定,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米0.8元(不足1平米的按1平米计);同时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工程扰动地表面积共计 点击查看>> m2,故本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按0.64元/m2的标准计列,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 点击查看>> .08元,请你公司收到批复后即时到 (略) (略) 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联系地址:鳌江镇昆鳌 (略) 交叉口税务大楼一楼,联系电话:0577- 点击查看>>

十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产生的土石方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

(二)请在主体工程后续设计中一并做好水土保持设计,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 (略) 报送监测成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批准。

十三、本工程涉及其它管理事项的, (略) 门批准。

十四、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平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县水 (略) (略) 负责。

(此页无正文)

2022年8月1日

抄送: (略) (略) 、县综 (略) 、县水土保持监督

所、万 (略) 。

(略)          2022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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