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8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江苏安扬管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压制管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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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8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江苏安扬管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压制管件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宝应县宝 (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0吨压制管件项目

宝应县山阳镇城西工业 (略) 8号

(略)

南京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房,厂区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总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厂区主要为1#厂房、2#厂房、办公楼等。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5人,年生产300天,单班制,8小时/班,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夜间不生产。

我局于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9日在宝应县 (略) 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生活污 (略) 理达标后接管至宝应 (略) 理厂,接管水质执行宝应 (略) 理厂接管标准。

2、 (略) 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夜间不得生产。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和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置。 (略) 内固体 (略) ,一般 (略) 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生活垃 (略) 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略) (略) );危险废物包装、 (略) 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等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6、切实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

7、本项目以1#厂房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宝应县宝 (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0吨压制管件项目

宝应县山阳镇城西工业 (略) 8号

(略)

南京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房,厂区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总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厂区主要为1#厂房、2#厂房、办公楼等。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5人,年生产300天,单班制,8小时/班,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夜间不生产。

我局于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9日在宝应县 (略) 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生活污 (略) 理达标后接管至宝应 (略) 理厂,接管水质执行宝应 (略) 理厂接管标准。

2、 (略) 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夜间不得生产。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和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置。 (略) 内固体 (略) ,一般 (略) 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生活垃 (略) 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略) (略) );危险废物包装、 (略) 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等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6、切实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

7、本项目以1#厂房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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