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公告
庄浪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公告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 (略) )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略) 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2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培育 (略) 点击查看>> 、教学基础设施、实践实训条件、教学管理经验以及涉农培训业绩等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确定培育机构及培育机构承担的培训任务。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培训资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社会形象较好。
2.拥有可以容纳50人以上(一人一桌,符合防疫要求)的多媒体培训教室,有稳定的师资培训力量或 (略) 点击查看>> (需聘请已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注册的授课老师)、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固 (略) 、 (略) 或合作实践实训基地、现代教学设备、自有或就近能满 (略) 需的食宿等培训实施条件。
3.培训基地防火、用电、用水等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规章制度健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到位。
4.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近5年有涉农培训业绩。
5.应按照申报的培育任务,提供详细可行性培训方案,培训教材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择优选择。对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师资选择、班级人数等进行合理安排。
6.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门的财会人员(兼职带账的财会人员应有机构委托书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健全,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7.自愿在 (略) 门的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培训任务安排 (略) 门对培训过程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8.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育机构不予参加遴选:(1)两年内经营异常 (略) 罚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培育任务;(2)上年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本年度不得承担培训任务;(3)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4)有群众投诉、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5)有银行诚信不良记录的。
三、申报范围
1. (略) (农民科 (略) )、经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教育培训基地、 (略) 、农村实用人才基地及有培训资质民办培训机构等。
2.培育类型: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
3.培育内容:确定3个培育机构,分别承担培训人数经营管理型150人(产业发展带头人100人和乡村治理带头人50人)培育资金60万元;专业生产型300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00人、蔬菜生产50人和生猪养殖50人)培育资金60万元;技能服务型100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00人)培育资金20万元的培育任务。
4.遵守国家规定及各项培训规章制度,执行省市县培训政策,接受县农业农 (略) 门监管的培育机构。
四、需提供材料
1.2022年庄浪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请表,民办培训机 (略) 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公办培训机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办学许可证(非民办 (略) 校、 (略) 校, (略) (略) 设立市 (略) 门的批复)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符合第二条“申报条件”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庄浪 (略) 发展规划股724室。
五、遴选认定程序
1.县 (略) 发布遴选培育机构公告。
2.相关主体对照条件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3.资质、条件等提交原件,复核审查。
4. (略) 根据培育机构申报的培育任务(原则上各培育机构申报培育任务时填报培育类型中的1种类型),组织相关工作人员5人(单数)以上,对培育机构进行现场考察,在此基础上召开择优遴选培训机构会,根据对培育机构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培育机构负责人汇报、专家提问、专家现场打分情况,择优确定3家培育机构,承担2022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5.将认定结果在县 (略) 公示。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请有意承担培育任务、具备遴选条件的培育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培育机构申报表(同时报送电子表格)及相关验证资料按要求上 (略) 发展规划股,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庄浪 (略) 发展规划股724室;
单位地址:庄浪县水洛镇南城区水务大厦7楼;
联系人:张亚斌联系电话:0933-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七、疫情防控
参加人员应严格按照疫情和防控工作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得隐瞒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遴选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八、其他
此次公开遴选由庄浪 (略)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遴选打分方式,为确保按期完成培训任务,择优确定我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3个, (略) 会公示公开, (略) 会监督(电话:0933- 点击查看>> )。应聘培育机构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2:庄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标准.xls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 (略) )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略) 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2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培育 (略) 点击查看>> 、教学基础设施、实践实训条件、教学管理经验以及涉农培训业绩等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确定培育机构及培育机构承担的培训任务。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培训资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社会形象较好。
2.拥有可以容纳50人以上(一人一桌,符合防疫要求)的多媒体培训教室,有稳定的师资培训力量或 (略) 点击查看>> (需聘请已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注册的授课老师)、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固 (略) 、 (略) 或合作实践实训基地、现代教学设备、自有或就近能满 (略) 需的食宿等培训实施条件。
3.培训基地防火、用电、用水等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规章制度健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到位。
4.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近5年有涉农培训业绩。
5.应按照申报的培育任务,提供详细可行性培训方案,培训教材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择优选择。对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师资选择、班级人数等进行合理安排。
6.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门的财会人员(兼职带账的财会人员应有机构委托书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健全,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7.自愿在 (略) 门的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培训任务安排 (略) 门对培训过程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8.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育机构不予参加遴选:(1)两年内经营异常 (略) 罚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培育任务;(2)上年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本年度不得承担培训任务;(3)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4)有群众投诉、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5)有银行诚信不良记录的。
三、申报范围
1. (略) (农民科 (略) )、经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教育培训基地、 (略) 、农村实用人才基地及有培训资质民办培训机构等。
2.培育类型: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
3.培育内容:确定3个培育机构,分别承担培训人数经营管理型150人(产业发展带头人100人和乡村治理带头人50人)培育资金60万元;专业生产型300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00人、蔬菜生产50人和生猪养殖50人)培育资金60万元;技能服务型100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00人)培育资金20万元的培育任务。
4.遵守国家规定及各项培训规章制度,执行省市县培训政策,接受县农业农 (略) 门监管的培育机构。
四、需提供材料
1.2022年庄浪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请表,民办培训机 (略) 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公办培训机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办学许可证(非民办 (略) 校、 (略) 校, (略) (略) 设立市 (略) 门的批复)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符合第二条“申报条件”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庄浪 (略) 发展规划股724室。
五、遴选认定程序
1.县 (略) 发布遴选培育机构公告。
2.相关主体对照条件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3.资质、条件等提交原件,复核审查。
4. (略) 根据培育机构申报的培育任务(原则上各培育机构申报培育任务时填报培育类型中的1种类型),组织相关工作人员5人(单数)以上,对培育机构进行现场考察,在此基础上召开择优遴选培训机构会,根据对培育机构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培育机构负责人汇报、专家提问、专家现场打分情况,择优确定3家培育机构,承担2022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5.将认定结果在县 (略) 公示。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请有意承担培育任务、具备遴选条件的培育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培育机构申报表(同时报送电子表格)及相关验证资料按要求上 (略) 发展规划股,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庄浪 (略) 发展规划股724室;
单位地址:庄浪县水洛镇南城区水务大厦7楼;
联系人:张亚斌联系电话:0933-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七、疫情防控
参加人员应严格按照疫情和防控工作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得隐瞒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遴选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八、其他
此次公开遴选由庄浪 (略)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遴选打分方式,为确保按期完成培训任务,择优确定我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3个, (略) 会公示公开, (略) 会监督(电话:0933- 点击查看>> )。应聘培育机构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2:庄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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