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浑南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
(略) :001
最高限价(元):450,000
一、项目需求
(一)编制区域范围
浑南区约10平方公里区域,区域范围:一是沈阳高新区(科技城园区)规划面积约7.17平方公里,四至:东至沈中大街,西至智慧大街, (略) , (略) ;二是沈阳综合保税区区块二(桃仙园区)规划面积约3平方公里,四至:东至桃仙二街, (略) ,西至智慧四街, (略) 。用地性质为工业,居住,商业、绿地,水域,体育、文化、科研用地等。
(二)编制报告要求
编制区域环评文件,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各环境要素进行本底监测,摸清区域环境本底值,核算区域环境容量;
(2)根据区域内产业的发展规划,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预 (略) 带来的环境影响;
(3)针对区域污染排放现状及预测,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减缓对策;
(4)分析区域环境承载力是否能满足区域内开发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强度;
(5)明确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及准入清单;
(6)明确区域内单体项目可简化的内容;
(7)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
报告要符合省市关于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区域实际,突出实用性和准确性,便力企业共享使用。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提交成果文件且通过专家评审后,一 (略) 合同价款。
4、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并通过专家评审。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6、违约责任:
(1)中标后,不得擅自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2)中标后,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评估报告,每延期一天罚款总合同金额的1‰。
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采购,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 (略) 属行业为《工 (略) 、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 (略) )中规定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略) 、 (略) 《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略) 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 (略) 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 (略)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 (略)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 (略) (浑南区新硕街1-1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 (略) 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2、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需供应商自备设备解密。
3、由于疫情原因,加密备份文件及《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投标单位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 @@@ 63.com):
(1)加密备份文件;(2)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略)
注:
1、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加密备份文件无法使用的,责任自负。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邮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营 (略)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汇诚 (略)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邮箱地址: @@@ 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诚 (略)
账号: 8112 9010 1250 0706 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巍、杨海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