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星钜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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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莞 (略)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碧 (略) 2栋205室
建设单位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龙汇 (略)
项目概况东莞 (略) 租用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碧 (略) 2栋205室进行项目投资建设。 (略) (略) 坐标:北纬22°43′ 点击查看>> ″;东经114°8′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1200m2。项目主要从事小型回力牙箱,年产量933(万个/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注塑工序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破碎工序颗粒物(粉尘)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机械通风,颗粒物(粉尘)其厂界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注塑工序中除了产生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产 (略) 分会随着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未 (略) 分异味经过车间通风排入大气,臭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其厂界臭气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中表1 (略) 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噪声: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固废: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 (略) 理, (略) (略) 理,生活垃 (略) (略) 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兹有我司承诺: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 (略) 理达标后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机械通风,作无组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 (略) 理, (略) (略) 理,生活垃 (略) (略) 理。
公示时间2022-08-02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未更新;3.注塑工序工作温度不合理;4.《项目废气监测计划一览表》中的监测频次不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的要求;5.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风量不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6-2013)的要求;6.附图5居民楼范围不全。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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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 (略)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碧 (略) 2栋205室
建设单位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龙汇 (略)
项目概况东莞 (略) 租用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碧 (略) 2栋205室进行项目投资建设。 (略) (略) 坐标:北纬22°43′ 点击查看>> ″;东经114°8′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1200m2。项目主要从事小型回力牙箱,年产量933(万个/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注塑工序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破碎工序颗粒物(粉尘)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机械通风,颗粒物(粉尘)其厂界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注塑工序中除了产生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产 (略) 分会随着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未 (略) 分异味经过车间通风排入大气,臭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其厂界臭气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中表1 (略) 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噪声: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固废: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 (略) 理, (略) (略) 理,生活垃 (略) (略) 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兹有我司承诺: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 (略) 理达标后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机械通风,作无组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 (略) 理, (略) (略) 理,生活垃 (略) (略) 理。
公示时间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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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未更新;3.注塑工序工作温度不合理;4.《项目废气监测计划一览表》中的监测频次不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的要求;5.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风量不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6-2013)的要求;6.附图5居民楼范围不全。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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