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
永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中心校、市直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略) 《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及《永济市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永政办发〔2021〕 (略) ) 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2022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幼儿园按照方便就近、免试入园的办法,适龄幼儿凭相关证明材料入学,规范有序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
规范班级数和学位数的原则。各幼儿园招生一律不得突破核定的班级数和学位数。
二、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班级数、学位数和招生范围
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坚持促进幼儿园高质量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和国家规定的班容量,根据现有条件,重新合理规划班级数、学位数和招生范围,务必保证幼儿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进餐之用。(活动室、寝室共用,面积不少于90㎡;活动室、寝室分设,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活动室面积不达标的根据实际情况班级数和学位数逐减)。各幼儿园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执行,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中心校各幼儿园班级数和招生范围见附件1。
四、招生时间
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日至8月3日。 (略) 批准,任何公办、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五、招生程序
(一)核定班级及学位数。 (略) (略) 核定班级数及学位数;各中心校根据《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按照现有教室数和面积数重新核定幼儿园班级数和学位数, (略) 备案。
(二)合理划定片区。市区各幼儿园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划定招生片区;各中心 (略) 资源、适龄入园幼儿人数进行全面摸底,根据核定的班级数和学位数,在保证招生片区范围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各类幼儿园的招生片区范围。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做好引导协调工作。
(三)制定招生方案。各中心校、市区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拟定本学年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提 (略) 备案,审核通 (略) 会公布。
(四)公布招生信息。 (略) 通过官网公布招生时间及具有招生资质的合格幼儿园名单(附件2)。各幼儿园提前在本园醒目位置 (略) 审核备案后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应包括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收费标准、报名程序、 (略) 提供的资料等详细内容。招生期间要安排专人做好电话咨询及现场接待工作。
(五)组织招生报名。各幼儿园要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规定日期,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进行招生。拟录取的幼儿 (略) 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园手续。
(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最新相关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家长错峰来园提交资料,科学有序分批审核,避免出现人员大量集聚情况。
六、加强学籍管理
幼儿园学籍作为幼儿入小学、普惠性幼儿园生均拨款的凭证和依据。各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核定的学位数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学籍档案,超出学位数的不予建立学籍档案,不享受生均拨款。
七、招生要求
(一)提高新思想认识。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群众利益,各中心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略) 署,强化舆论引导,及时 (略) 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切实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
(二)加强招生监管。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做好新生入园收费工作,不得以各种名义搭车收费,对违 (略) 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退还收取的费用。学前儿童入幼儿园,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
(三) (略) 会监督。各幼儿园采取网上报名录取或电话报名时, (略) 统一组织, (略) 分人大、政协代表、纪检监督人员、家长代表共同参加,录取或派位结果要在现场公布。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 (略) 理。
(四)关照特殊人群。为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入园保障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幼儿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各公办幼儿园要对城镇和农村低保户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免收或减半保教费,保障幼儿接受正常的保育教育服务。积极落实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园政策。
(五)优化招生工作。各幼儿园应积极简化招生手续,做好招生服务工作,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方便群众咨询。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电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维护招生秩序, (略) 会稳定,以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中心校、市直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略) 《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及《永济市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永政办发〔2021〕 (略) ) 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2022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幼儿园按照方便就近、免试入园的办法,适龄幼儿凭相关证明材料入学,规范有序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
规范班级数和学位数的原则。各幼儿园招生一律不得突破核定的班级数和学位数。
二、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班级数、学位数和招生范围
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坚持促进幼儿园高质量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和国家规定的班容量,根据现有条件,重新合理规划班级数、学位数和招生范围,务必保证幼儿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进餐之用。(活动室、寝室共用,面积不少于90㎡;活动室、寝室分设,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活动室面积不达标的根据实际情况班级数和学位数逐减)。各幼儿园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执行,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中心校各幼儿园班级数和招生范围见附件1。
四、招生时间
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日至8月3日。 (略) 批准,任何公办、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五、招生程序
(一)核定班级及学位数。 (略) (略) 核定班级数及学位数;各中心校根据《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按照现有教室数和面积数重新核定幼儿园班级数和学位数, (略) 备案。
(二)合理划定片区。市区各幼儿园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划定招生片区;各中心 (略) 资源、适龄入园幼儿人数进行全面摸底,根据核定的班级数和学位数,在保证招生片区范围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各类幼儿园的招生片区范围。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做好引导协调工作。
(三)制定招生方案。各中心校、市区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拟定本学年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提 (略) 备案,审核通 (略) 会公布。
(四)公布招生信息。 (略) 通过官网公布招生时间及具有招生资质的合格幼儿园名单(附件2)。各幼儿园提前在本园醒目位置 (略) 审核备案后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应包括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收费标准、报名程序、 (略) 提供的资料等详细内容。招生期间要安排专人做好电话咨询及现场接待工作。
(五)组织招生报名。各幼儿园要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规定日期,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进行招生。拟录取的幼儿 (略) 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园手续。
(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最新相关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家长错峰来园提交资料,科学有序分批审核,避免出现人员大量集聚情况。
六、加强学籍管理
幼儿园学籍作为幼儿入小学、普惠性幼儿园生均拨款的凭证和依据。各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核定的学位数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学籍档案,超出学位数的不予建立学籍档案,不享受生均拨款。
七、招生要求
(一)提高新思想认识。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群众利益,各中心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略) 署,强化舆论引导,及时 (略) 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切实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
(二)加强招生监管。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做好新生入园收费工作,不得以各种名义搭车收费,对违 (略) 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退还收取的费用。学前儿童入幼儿园,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
(三) (略) 会监督。各幼儿园采取网上报名录取或电话报名时, (略) 统一组织, (略) 分人大、政协代表、纪检监督人员、家长代表共同参加,录取或派位结果要在现场公布。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 (略) 理。
(四)关照特殊人群。为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入园保障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幼儿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各公办幼儿园要对城镇和农村低保户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免收或减半保教费,保障幼儿接受正常的保育教育服务。积极落实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园政策。
(五)优化招生工作。各幼儿园应积极简化招生手续,做好招生服务工作,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方便群众咨询。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电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维护招生秩序, (略) 会稳定,以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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