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德市宏兴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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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德市宏兴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市宏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2YHELD2J

  法定代表人:赖**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 (略) 9号丽源家 (略) 区101室

  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于2022 (略) 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并于2022 (略) 法定代表人赖**进行了调查询问。经查,你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行为,具体情形为:你公司从事新能源设备装配夹具、工装等五金生产加工,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十八类“金属制品业33”,序号80“金属工具制造”中的“其他”类,应当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略) 已建成投产,但未按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

  (一)202 (略) 提供的宁德市宏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赖**身份证复印件;2022年5 (略) 环境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2 (略) 法定代表人赖**制作的调查询问 (略) 是适格的环境违法主体。

  (二)2022年5 (略) 环境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方位图、现场检查照片;2022 (略) 法定代表人赖**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等证据证明执法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2022年5 (略) 环境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方位图、现场检查照片;2022 (略) 法定代表人赖**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略) 从事新能源设备装配夹具、工装等五金生产加工,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十八类“金属制品业33”,序号80“金属工具制造”中的“其他”类,应当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略) 已建成投产,但未按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规定。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略) 落实以下整改:

  于2022年7月15日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登记表填报。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对本决定不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闽政文〔2021〕 (略) )要求,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德市人民政府(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 (略) 2号 (略) ,电话:0593- 点击查看>>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宁德 (略)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 (略) 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印发

  宁德市宏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2YHELD2J

  法定代表人:赖**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 (略) 9号丽源家 (略) 区101室

  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于2022 (略) 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并于2022 (略) 法定代表人赖**进行了调查询问。经查,你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行为,具体情形为:你公司从事新能源设备装配夹具、工装等五金生产加工,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十八类“金属制品业33”,序号80“金属工具制造”中的“其他”类,应当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略) 已建成投产,但未按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

  (一)202 (略) 提供的宁德市宏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赖**身份证复印件;2022年5 (略) 环境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2 (略) 法定代表人赖**制作的调查询问 (略) 是适格的环境违法主体。

  (二)2022年5 (略) 环境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方位图、现场检查照片;2022 (略) 法定代表人赖**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等证据证明执法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2022年5 (略) 环境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方位图、现场检查照片;2022 (略) 法定代表人赖**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略) 从事新能源设备装配夹具、工装等五金生产加工,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十八类“金属制品业33”,序号80“金属工具制造”中的“其他”类,应当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略) 已建成投产,但未按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规定。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略) 落实以下整改:

  于2022年7月15日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登记表填报。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对本决定不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闽政文〔2021〕 (略) )要求,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德市人民政府(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 (略) 2号 (略) ,电话:0593- 点击查看>>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宁德 (略)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 (略) 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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