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入企检查“一把手”审批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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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入企检查“一把手”审批备案制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入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特制定入企检查单位“一把手”审批备案制。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高质量 (略)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优营商环境,强化服务意识,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二、适用范围

规上工业企业、县级以上重点在建项目。

三、备案流程

县各有 (略) 门到企业进行检查,必须履行以下备案程序:

(一)入企检查前,要填写《入企检查审批备案表》,报告拟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检查事项、起止时间等有关事项,由本单位“一把手”批准后,开展执法检查。同一单位、同一时间的检查要合并进行,不得重复多头检查。多个单位到企业联合进行检查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审批并报备。

(二)入企检查时,首先向企业说明检查的事由、依据、目的,主动出示《入企检查审批备案表》和行政执法证件,《入企检查审批备案表》由被检查企业留存一份。

(三)检查结束后,每月15日、30日前由各单位负责分别将半月以来的《入企检查审批备案表》向县纪委监委备案(联系科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罚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作执法案卷。

四、工作要求

县各有 (略) 门要正确履行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一)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入企检查审批备案表》内容开展检查工作,严禁违法超时限、超范围检查。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对违法行为情 (略) 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慎重实施查封、冻结、扣押企业大型设备等行政强制措施。

(二)各有 (略) 门要最大限度减少涉企会议,确需召开的,尽量采取电视、电话或视频等形式。禁止指令企业参加商业性、服务性会议和活动,严禁向企业摊派、收取各类会费和组织活动费用、严禁擅自组织企业举办任务类型的评比表彰活动。

(三) (略) 、重点项目办要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和各有 (略) 门报送更新企业、项目清单,确保将“一把手”审批备案制度精准落实到位。

(四)县纪委监委要组织有关人 (略) 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落实本通知要求,利用执法检查对企业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打击报复的,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入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特制定入企检查单位“一把手”审批备案制。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高质量 (略)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优营商环境,强化服务意识,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二、适用范围

规上工业企业、县级以上重点在建项目。

三、备案流程

县各有 (略) 门到企业进行检查,必须履行以下备案程序:

(一)入企检查前,要填写《入企检查审批备案表》,报告拟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检查事项、起止时间等有关事项,由本单位“一把手”批准后,开展执法检查。同一单位、同一时间的检查要合并进行,不得重复多头检查。多个单位到企业联合进行检查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审批并报备。

(二)入企检查时,首先向企业说明检查的事由、依据、目的,主动出示《入企检查审批备案表》和行政执法证件,《入企检查审批备案表》由被检查企业留存一份。

(三)检查结束后,每月15日、30日前由各单位负责分别将半月以来的《入企检查审批备案表》向县纪委监委备案(联系科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罚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作执法案卷。

四、工作要求

县各有 (略) 门要正确履行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一)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入企检查审批备案表》内容开展检查工作,严禁违法超时限、超范围检查。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对违法行为情 (略) 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慎重实施查封、冻结、扣押企业大型设备等行政强制措施。

(二)各有 (略) 门要最大限度减少涉企会议,确需召开的,尽量采取电视、电话或视频等形式。禁止指令企业参加商业性、服务性会议和活动,严禁向企业摊派、收取各类会费和组织活动费用、严禁擅自组织企业举办任务类型的评比表彰活动。

(三) (略) 、重点项目办要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和各有 (略) 门报送更新企业、项目清单,确保将“一把手”审批备案制度精准落实到位。

(四)县纪委监委要组织有关人 (略) 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落实本通知要求,利用执法检查对企业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打击报复的,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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