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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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 (略) 理厂三期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 (略) 理厂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2〕 (略) )及有关材料收悉。因项目建设资金困难,建设单位提出了新的融资方案,并优化了工艺方案。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保证 (略) 理厂安全可靠运行,具有良 (略) 会效益。参评专家认为可研报告(调整版)章节齐全,符合深度要求,投资满足建设需要,项目建设必要、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 (略) 理厂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理厂三期工程(项目代码: 2020- 点击查看>> -46-01- 点击查看>> )。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市环境保 (略) 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略) 理厂内预留用地, (略) ,南至空地,西至珲春北街, (略) 。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调整为 点击查看>> .89平方米,建筑面积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理厂一座, (略) 理能力5万吨,处理工艺调整为“A2/O+ (略) 理”工艺,出水标准按一级A执行。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为 点击查看>> .3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点击查看>> 万元、安装工程费 点击查看>> 万元、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点击查看>>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基本预备费 点击查看>> 万元、建设期利息270万元、流动资金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调整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如资金仍有不足,由市级财政落实。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市环境保 (略) 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市环境保 (略) 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 (略) 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 (略) 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环境保 (略) 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 (略) 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 (略) 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市环境保 (略) 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原批复文件(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2〕8号)同时废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 (略) 门核准意见表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 (略) 理厂三期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 (略) 理厂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2〕 (略) )及有关材料收悉。因项目建设资金困难,建设单位提出了新的融资方案,并优化了工艺方案。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保证 (略) 理厂安全可靠运行,具有良 (略) 会效益。参评专家认为可研报告(调整版)章节齐全,符合深度要求,投资满足建设需要,项目建设必要、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 (略) 理厂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理厂三期工程(项目代码: 2020- 点击查看>> -46-01- 点击查看>> )。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市环境保 (略) 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略) 理厂内预留用地, (略) ,南至空地,西至珲春北街, (略) 。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调整为 点击查看>> .89平方米,建筑面积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理厂一座, (略) 理能力5万吨,处理工艺调整为“A2/O+ (略) 理”工艺,出水标准按一级A执行。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为 点击查看>> .3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点击查看>> 万元、安装工程费 点击查看>> 万元、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点击查看>>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基本预备费 点击查看>> 万元、建设期利息270万元、流动资金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调整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如资金仍有不足,由市级财政落实。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市环境保 (略) 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市环境保 (略) 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 (略) 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 (略) 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环境保 (略) 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 (略) 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 (略) 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市环境保 (略) 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原批复文件(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2〕8号)同时废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 (略) 门核准意见表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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