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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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的通知》(桂重大函〔2021〕4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 (略) 署,同步调整我市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以下简称“自治区重大项目”)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调整后钦州市列入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包括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预备四类,共141项,总投资 点击查看>>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 点击查看>> 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共6项,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8亿元;续建项目共59项,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 点击查看>> 亿元;竣工投产项目共6项,总投资 点击查看>>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6亿元;预备项目共70项,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亿元。

  (一)项目总量。到2021年底,我市自治区重大项目力争在首批141个基础上再增补列入29个,总量达到170个。各县区(园区)、各单位要围绕绿色石化、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5G通信设备及应用、大健康、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生态环保等领域积极策划包装项目,力争有更多项目列入自治区盘子。

  (二)年度投资任务。2021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市自治区重大项目投资任务为91亿元,我市今年目标任务为112亿元,要求100%完成。

  其中,自贸区钦州港片区 点击查看>> 亿元,灵山县13亿元、浦北县15亿元、钦南区15亿元、钦北区13亿元、三娘湾管理区0.045亿元、钦州高新区2亿元、市滨海新城0.05亿元、北部湾华侨投资区0.015亿元,市发展改革委1亿元、市住 (略) 0.5亿元、 (略) 6.5亿元、 (略) 0.11亿元、 (略) 0.33亿元。

  (三)前期工作任务。重视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进度,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要素齐备,确保项目如期获取建设用地,如期实现开工。2021年要着重推动至少30个预备项目转化为新开工项目,产出有效投资。

  其中,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预备项目总量8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3个;灵山县预备项目总量11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4个;浦北县预备项目总量8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4个;钦南区预备项目总量30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12个;钦北区总量11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4个;三娘湾管理区预备项目总量1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1个;钦州高新区预备项目总量2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1个;市滨海新城预备项目总量1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1个。

  (四)开工率任务。首批和年内增补列为新开工的项目,均视为考核对象,要求开工率达到100%。预备项目转为新开工项目,将给予绩效加分。

  (五)竣工率任务。已列为竣工的项目,视为考核对象,要求竣工率达到100%。续建项目转为竣工项目,将给予绩效加分。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目标任务,压实领导责任。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推进工作负总责,要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 (略) 门总协调, (略) 门全力配合的项目管理模式,逐层发力层层配合,确保我市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二)注重项目谋划方向,促进项目高质量发展。2021年开始,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国家、自治区项目培育发展方向,策划谋划一批绿色石化、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5G通信设备及应用,大数据、大健康、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项目。要提前储备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积极推动前期工作,力争“谋划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落地一批”,不断挖掘投资潜力潜能,为“十四五”重大项 (略) 、起好步。

  (三)完善重大项目管理制度,保障项目建设要素。市发展改革委要重新修订完善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为“十四五”重大项目建设打好制度基础。 (略) 要开设自治区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设立“项目前期工作管家”,负责专人跟踪服务,同时对自治区重大项目简化审批手续,优先从简从快办理。市自然资源、海洋、 (略) 门要设立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等专项指标需求和进度库,对自治区重大项目指标需求做到实时跟踪,优先梳理上报,确保各类要素优先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

  (四)加强协调力度,破解项目建设瓶颈。继续实施重大项目“问题直报”“容缺审批”等制度,合理利用全市自治区重大项目业主联络群,每月由项目业主将问题反馈给 (略) 门,由 (略) 收集汇总问题, (略) 门派发“问题清单”,实行问题核销制,各部门在接到清单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书面答复,拒不解决也不答复的,由 (略) 报市发展 (略) 理。市发展改革委联同市营商办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重大项目协调调度会,全力破解自治区重大问题建设难题,如问题仍难以解决,由市发展改革委按有关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考核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将年度投资任务、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开工率、竣工率四个指标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每年6月底、12月将进行现场督查核查,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预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推动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六)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由市发展改革委在重点节点及时间段,召开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配合自治区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观摩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开辟重大项目建设专栏,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营造的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克难攻坚的良好氛围。

  (七)继续实行项目投资月报制度。实行自治区重大项目投资月报制度,各项目业主和责任单位每月3日前将项目上月有关推进情况、现场照片、视频报至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上传广西发改云系统,以便自治区领导查阅。

  附件:调整后钦州市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的通知》(桂重大函〔2021〕4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 (略) 署,同步调整我市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以下简称“自治区重大项目”)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调整后钦州市列入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包括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预备四类,共141项,总投资 点击查看>>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 点击查看>> 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共6项,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8亿元;续建项目共59项,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 点击查看>> 亿元;竣工投产项目共6项,总投资 点击查看>>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6亿元;预备项目共70项,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亿元。

  (一)项目总量。到2021年底,我市自治区重大项目力争在首批141个基础上再增补列入29个,总量达到170个。各县区(园区)、各单位要围绕绿色石化、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5G通信设备及应用、大健康、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生态环保等领域积极策划包装项目,力争有更多项目列入自治区盘子。

  (二)年度投资任务。2021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市自治区重大项目投资任务为91亿元,我市今年目标任务为112亿元,要求100%完成。

  其中,自贸区钦州港片区 点击查看>> 亿元,灵山县13亿元、浦北县15亿元、钦南区15亿元、钦北区13亿元、三娘湾管理区0.045亿元、钦州高新区2亿元、市滨海新城0.05亿元、北部湾华侨投资区0.015亿元,市发展改革委1亿元、市住 (略) 0.5亿元、 (略) 6.5亿元、 (略) 0.11亿元、 (略) 0.33亿元。

  (三)前期工作任务。重视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进度,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要素齐备,确保项目如期获取建设用地,如期实现开工。2021年要着重推动至少30个预备项目转化为新开工项目,产出有效投资。

  其中,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预备项目总量8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3个;灵山县预备项目总量11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4个;浦北县预备项目总量8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4个;钦南区预备项目总量30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12个;钦北区总量11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4个;三娘湾管理区预备项目总量1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1个;钦州高新区预备项目总量2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1个;市滨海新城预备项目总量1个,要求年内转化为新开工1个。

  (四)开工率任务。首批和年内增补列为新开工的项目,均视为考核对象,要求开工率达到100%。预备项目转为新开工项目,将给予绩效加分。

  (五)竣工率任务。已列为竣工的项目,视为考核对象,要求竣工率达到100%。续建项目转为竣工项目,将给予绩效加分。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目标任务,压实领导责任。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推进工作负总责,要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 (略) 门总协调, (略) 门全力配合的项目管理模式,逐层发力层层配合,确保我市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二)注重项目谋划方向,促进项目高质量发展。2021年开始,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国家、自治区项目培育发展方向,策划谋划一批绿色石化、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5G通信设备及应用,大数据、大健康、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项目。要提前储备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积极推动前期工作,力争“谋划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落地一批”,不断挖掘投资潜力潜能,为“十四五”重大项 (略) 、起好步。

  (三)完善重大项目管理制度,保障项目建设要素。市发展改革委要重新修订完善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为“十四五”重大项目建设打好制度基础。 (略) 要开设自治区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设立“项目前期工作管家”,负责专人跟踪服务,同时对自治区重大项目简化审批手续,优先从简从快办理。市自然资源、海洋、 (略) 门要设立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等专项指标需求和进度库,对自治区重大项目指标需求做到实时跟踪,优先梳理上报,确保各类要素优先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

  (四)加强协调力度,破解项目建设瓶颈。继续实施重大项目“问题直报”“容缺审批”等制度,合理利用全市自治区重大项目业主联络群,每月由项目业主将问题反馈给 (略) 门,由 (略) 收集汇总问题, (略) 门派发“问题清单”,实行问题核销制,各部门在接到清单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书面答复,拒不解决也不答复的,由 (略) 报市发展 (略) 理。市发展改革委联同市营商办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重大项目协调调度会,全力破解自治区重大问题建设难题,如问题仍难以解决,由市发展改革委按有关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考核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将年度投资任务、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开工率、竣工率四个指标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每年6月底、12月将进行现场督查核查,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预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推动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六)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由市发展改革委在重点节点及时间段,召开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配合自治区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观摩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开辟重大项目建设专栏,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营造的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克难攻坚的良好氛围。

  (七)继续实行项目投资月报制度。实行自治区重大项目投资月报制度,各项目业主和责任单位每月3日前将项目上月有关推进情况、现场照片、视频报至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上传广西发改云系统,以便自治区领导查阅。

  附件:调整后钦州市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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