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拖拉机、收割机予以注销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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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拖拉机、收割机予以注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一次,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 (略) (略) 有人参加安全检验。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 (略) 门公告注销其证书、牌照”规定,现依法对苏 点击查看>> 等10台手扶拖拉 (略) 牌、行驶证公告予以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公告注销拖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牌证名单.xls(点击下载)


常州市金坛 (略)

2022年8月3日

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一次,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 (略) (略) 有人参加安全检验。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 (略) 门公告注销其证书、牌照”规定,现依法对苏 点击查看>> 等10台手扶拖拉 (略) 牌、行驶证公告予以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公告注销拖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牌证名单.xls(点击下载)


常州市金坛 (略)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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