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若羌众鑫矿业有限公司新疆若羌县苏吾什杰铁矿西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若羌众鑫矿业有限公司新疆若羌县苏吾什杰铁矿西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关于〈 (略) 新疆若羌县苏吾什杰铁矿西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新疆若羌县苏吾什杰铁矿西区建设项目位于巴州若羌县城 (略) 的苏吾什杰一带,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11′ 点击查看>> ″,北纬38°10′ 点击查看>>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铁矿开采工程,采取地下开采方式,设计标高为4245~3797米,矿山设计服务年限 点击查看>> 年,采矿规模8万吨/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包括地下开采工程、废石场、矿石临时堆场等,储运工程包括爆破器材库、储罐、沉淀池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暖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矿区用电由 (略) 门拟建设的自依吞布拉克镇到矿山直线距离100千米的35 (略) 提供,采用电采暖。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12公顷,临时占地面积0.321公顷。工程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6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
二、根据新疆智联 (略) 编制的《 (略) 新疆若羌县苏吾什杰铁矿西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 (略) 对《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2〕 (略) )、自治区排污 (略) 关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审查意见(新环排权审〔2022〕 (略) ),该项目符合自治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 (略) 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荒漠干旱草原生态区、荒漠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亚区及野骆驼保护生态功能区等生态保护措施与要求,优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合理控制占地、扰动和施工挖填方;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结束后恢复植被。项目运营期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HJ652-2013)等相关要求,制定并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闭矿后拆除建构筑物,恢复矿山原有生态功能、恢复植被和原有土地功能。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 (略) (略) 理达标后用于矿区降尘用水,冬季生活污水 (略) 理设施自带中水储罐中。
运营期夏季矿井涌水经 (略) 理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2)表2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20)标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 (略) 分用于洒水降尘;冬季矿井涌水排入拟新建的冬储池(容积为 点击查看>> 立方米)暂存后用于灌溉季绿化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拟建的地埋式 (略) 理设施(规模20立方米/日),采用“格栅-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曝气-接触氧化-二沉池-生物膜” (略) 理满足《农 (略) 理排放标准》(DB 65/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限值后,用于矿区绿化。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 (略) 理设施、事故池、机修间、储油区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做好地下水跟踪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必要的优化措施,合理设置截水沟等措施,确保矿区地表水和地下水得到有效保护。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各项保护措施后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食堂油烟,采用 (略) 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排放,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经有 (略) 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2)表7限值、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施工期金属废料施工后进行回收,非金属废料进行综合利用;施工产生的弃土、 (略) 用于回填取土坑,平整;废石 (略) , (略) 分用于回填竖井、回风井、盲风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若羌县生活 (略) 理。
运营期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矿山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 (略) (略) 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井下采矿废石暂存于废石场内,与定期清掏的沉淀池沉渣 (略) ,剩余矿石用于回填竖井、回风井、平巷;污泥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 (略) 理 (略) 理后统一运至若羌县生活 (略) 理;生活垃圾经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若羌县生活 (略) 置。闭矿期拆除建筑垃圾运至若羌县建筑 (略) 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震、消声降噪、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 (略) 界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严格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 (略) 点击查看>> 等保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严格按照跟踪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 (略) 置。
四、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
五、本项目建成后3~5年内,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六、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 (略) 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略)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 (略) )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略)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2022年6月21日
(略) :
你公司《关于〈 (略) 新疆若羌县苏吾什杰铁矿西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新疆若羌县苏吾什杰铁矿西区建设项目位于巴州若羌县城 (略) 的苏吾什杰一带,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11′ 点击查看>> ″,北纬38°10′ 点击查看>>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铁矿开采工程,采取地下开采方式,设计标高为4245~3797米,矿山设计服务年限 点击查看>> 年,采矿规模8万吨/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包括地下开采工程、废石场、矿石临时堆场等,储运工程包括爆破器材库、储罐、沉淀池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暖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矿区用电由 (略) 门拟建设的自依吞布拉克镇到矿山直线距离100千米的35 (略) 提供,采用电采暖。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12公顷,临时占地面积0.321公顷。工程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6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
二、根据新疆智联 (略) 编制的《 (略) 新疆若羌县苏吾什杰铁矿西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 (略) 对《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2〕 (略) )、自治区排污 (略) 关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审查意见(新环排权审〔2022〕 (略) ),该项目符合自治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 (略) 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荒漠干旱草原生态区、荒漠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亚区及野骆驼保护生态功能区等生态保护措施与要求,优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合理控制占地、扰动和施工挖填方;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结束后恢复植被。项目运营期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HJ652-2013)等相关要求,制定并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闭矿后拆除建构筑物,恢复矿山原有生态功能、恢复植被和原有土地功能。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 (略) (略) 理达标后用于矿区降尘用水,冬季生活污水 (略) 理设施自带中水储罐中。
运营期夏季矿井涌水经 (略) 理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2)表2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20)标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 (略) 分用于洒水降尘;冬季矿井涌水排入拟新建的冬储池(容积为 点击查看>> 立方米)暂存后用于灌溉季绿化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拟建的地埋式 (略) 理设施(规模20立方米/日),采用“格栅-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曝气-接触氧化-二沉池-生物膜” (略) 理满足《农 (略) 理排放标准》(DB 65/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限值后,用于矿区绿化。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 (略) 理设施、事故池、机修间、储油区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做好地下水跟踪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必要的优化措施,合理设置截水沟等措施,确保矿区地表水和地下水得到有效保护。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各项保护措施后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食堂油烟,采用 (略) 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排放,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经有 (略) 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2)表7限值、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施工期金属废料施工后进行回收,非金属废料进行综合利用;施工产生的弃土、 (略) 用于回填取土坑,平整;废石 (略) , (略) 分用于回填竖井、回风井、盲风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若羌县生活 (略) 理。
运营期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矿山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 (略) (略) 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井下采矿废石暂存于废石场内,与定期清掏的沉淀池沉渣 (略) ,剩余矿石用于回填竖井、回风井、平巷;污泥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 (略) 理 (略) 理后统一运至若羌县生活 (略) 理;生活垃圾经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若羌县生活 (略) 置。闭矿期拆除建筑垃圾运至若羌县建筑 (略) 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震、消声降噪、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 (略) 界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严格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 (略) 点击查看>> 等保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严格按照跟踪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 (略) 置。
四、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
五、本项目建成后3~5年内,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六、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 (略) 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略)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 (略) )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略)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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