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艾湖油田艾湖12井区八道湾组油藏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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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艾湖油田艾湖12井区八道湾组油藏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 (略) 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艾湖油田艾湖12井区八道湾组油藏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艾湖油田艾湖12井区八道湾组油藏开发工程位于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境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5°42′ 点击查看>> ″,北纬45°48′ 点击查看>>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包括新建钻井工程、储存装置、集输管线等。2.公辅工程包括供配电、物联网、道路、消防、施工营地、油罐区等配套工程。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工程及生态恢复工程等。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2.04公顷,临时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

二、根据南京 (略) 编制的《艾湖油田艾湖12井区八道湾组油藏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 (略) 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2〕 (略) )、自治区排污 (略) 关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审查意见(新环排权审〔2022〕 (略) ),本项目符合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 (略) 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及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办理用地征占及补偿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项目占地范围外区域造成扰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在确保不破坏沙区生态,不造成新的土地沙化、退化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参照《 点击查看>> 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使用优质油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燃油非正常消耗,运输车辆减速行驶,井场洒水降尘;运营期采取有效措施, (略) 界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 点击查看>> 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排放控制要求,井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厂区内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对外排放;管线试压废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绿化和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定期拉运至乌 (略) (略) 理。运营期井下作业和采出水经百口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回注油藏。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钻井柴油罐区、油水罐区、放喷池、 (略) 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做好地下水跟踪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必要的优化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点击查看>> -2013)》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井场及管线巡检,避免因“跑、冒、滴、漏”或泄漏事故发生造成原油进入土壤。加强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 (略) 理,确保区域内地表水和地下水得到有效保护。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施工期膨润土废弃泥浆采用收集池收集就地干化后用 (略) 道路铺设,焊接及吹扫废渣送至哈得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哈得生活垃圾 (略) 置。

运营期落地原油、油泥(砂)依托百口 (略) (略) 理系统产生的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略) 负责转运、接收、 (略) 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危 (略) 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加强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站)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发 (略) 置。

(七)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 (略) 置报废井地下管线,确保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次生风险和污染。

(八)项目建成后3至5年内,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认真梳理现存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效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措施,努力建设绿色矿山。

四、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同时,将项目“以新带老”措施的落实情况一并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进行考核。

五、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变更)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严格按证排污。

六、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

七、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 点击查看>> 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项目正常投运后尽快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八、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 (略) )对油气开发区域进行规划,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确保油气资源有序开发。

九、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 (略) 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十、克拉玛依 (略) 、塔城地 (略) 、克拉玛依 (略) (略) 、塔城地 (略) 和布克赛尔蒙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 (略) )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十一、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克拉玛依 (略) 、塔城地 (略) 、克拉玛依 (略) (略) 、塔城地 (略) 和布克赛尔蒙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2022年6月21日

中 (略) 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艾湖油田艾湖12井区八道湾组油藏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艾湖油田艾湖12井区八道湾组油藏开发工程位于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境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5°42′ 点击查看>> ″,北纬45°48′ 点击查看>>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包括新建钻井工程、储存装置、集输管线等。2.公辅工程包括供配电、物联网、道路、消防、施工营地、油罐区等配套工程。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工程及生态恢复工程等。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2.04公顷,临时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

二、根据南京 (略) 编制的《艾湖油田艾湖12井区八道湾组油藏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 (略) 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2〕 (略) )、自治区排污 (略) 关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审查意见(新环排权审〔2022〕 (略) ),本项目符合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 (略) 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及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办理用地征占及补偿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项目占地范围外区域造成扰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在确保不破坏沙区生态,不造成新的土地沙化、退化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参照《 点击查看>> 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使用优质油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燃油非正常消耗,运输车辆减速行驶,井场洒水降尘;运营期采取有效措施, (略) 界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 点击查看>> 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排放控制要求,井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厂区内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对外排放;管线试压废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绿化和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定期拉运至乌 (略) (略) 理。运营期井下作业和采出水经百口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回注油藏。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钻井柴油罐区、油水罐区、放喷池、 (略) 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做好地下水跟踪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必要的优化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点击查看>> -2013)》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井场及管线巡检,避免因“跑、冒、滴、漏”或泄漏事故发生造成原油进入土壤。加强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 (略) 理,确保区域内地表水和地下水得到有效保护。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施工期膨润土废弃泥浆采用收集池收集就地干化后用 (略) 道路铺设,焊接及吹扫废渣送至哈得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哈得生活垃圾 (略) 置。

运营期落地原油、油泥(砂)依托百口 (略) (略) 理系统产生的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略) 负责转运、接收、 (略) 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危 (略) 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加强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站)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发 (略) 置。

(七)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 (略) 置报废井地下管线,确保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次生风险和污染。

(八)项目建成后3至5年内,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认真梳理现存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效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措施,努力建设绿色矿山。

四、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同时,将项目“以新带老”措施的落实情况一并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进行考核。

五、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变更)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严格按证排污。

六、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

七、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 点击查看>> 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项目正常投运后尽快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八、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 (略) )对油气开发区域进行规划,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确保油气资源有序开发。

九、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 (略) 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十、克拉玛依 (略) 、塔城地 (略) 、克拉玛依 (略) (略) 、塔城地 (略) 和布克赛尔蒙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 (略) )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十一、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克拉玛依 (略) 、塔城地 (略) 、克拉玛依 (略) (略) 、塔城地 (略) 和布克赛尔蒙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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