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运红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运红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大冶市市 (略) 对黄运红(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4CDGWK7K,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 (略) 置工作已完成, (略) 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冶市市 (略) 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 (略) 于2022年5月10日对黄运红经营的长豆角(豇豆)进行抽检,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 (略) 出具检验报告(NO:2022CJ 点击查看>> )。其中,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P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6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抽检的该批次长豆角(豇豆) (略) 销售,现场无库存。购进111公斤,5.4元/公斤,进货金额 点击查看>> 元,力资费39元,包装袋6元,开票费1元,合计金额 点击查看>> 元。销售价格6.6元/公斤,销售109公斤,销售金额 点击查看>> 元,抽样机构购样2公斤,购样费用14元,合计金额 点击查看>> 元。督促当事人2022年6月11日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 (略) 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长豆角(豇豆)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P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我局认为当事人涉嫌构成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无主观恶意,对涉案产品积极进行召回并整改,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 (略) 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免于罚款,给 (略) 得人民币733. (略) 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农产品生产不合格。
企业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 (略)
2022年8月3日
大冶市市 (略) 对黄运红(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4CDGWK7K,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 (略) 置工作已完成, (略) 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冶市市 (略) 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 (略) 于2022年5月10日对黄运红经营的长豆角(豇豆)进行抽检,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 (略) 出具检验报告(NO:2022CJ 点击查看>> )。其中,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P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6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抽检的该批次长豆角(豇豆) (略) 销售,现场无库存。购进111公斤,5.4元/公斤,进货金额 点击查看>> 元,力资费39元,包装袋6元,开票费1元,合计金额 点击查看>> 元。销售价格6.6元/公斤,销售109公斤,销售金额 点击查看>> 元,抽样机构购样2公斤,购样费用14元,合计金额 点击查看>> 元。督促当事人2022年6月11日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 (略) 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长豆角(豇豆)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P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我局认为当事人涉嫌构成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无主观恶意,对涉案产品积极进行召回并整改,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 (略) 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免于罚款,给 (略) 得人民币733. (略) 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农产品生产不合格。
企业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 (略)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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