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佤族自治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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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西盟佤族自治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 (略)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义务教育招生纪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行为,促进均衡发展, (略) 规模以及城乡居民分布情况,按照“ (略) 实际,科学分配教育资源、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坚持政府对公办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原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略) 的招生行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

二、招生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西盟佤族自治 (略) 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先楷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 (略) 局长)

副组长:罗明忠( (略) 副局长)

陈红燕( (略) 副局长)

杨忠武( (略) 副局长)

陈于靖(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成 员:罗进贵、岩堂、王白荣、李艳、施树坤、徐敏、刀梅、倪敬、徐维荣、吕则和、黄鸿、张春波、龙红霞、 (略) 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办公室主任由罗进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人 (略) 各股室的相关人员组成。全面统筹协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 (略) 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三、招生办法

严格执行《云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即:“ (略) 招生实行以学生户籍地和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制度。各级 (略) 门,应当依法保证适龄 (略) 入学、保证六 (略) 升入七年级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作如下规定。

(一)小学招生

1.全县范围内年满6周岁左右(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 (略) (略) 免试就近入学。禁止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就读。

2. (略) 实行秋季招生制度。每个新学年开始前, (略) 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入学的义务教育一年级(年满6周岁左右)和七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略) 要及时做好新生入学的报名、登记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 (略) 入学。

3. (略) 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关证明, (略) 办理延期注册手续。逾期1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的,由县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对新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责令限期办理入学手续,并进行批评教育。

4.义务教育一年级招生,学校应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每学年8月15日前完成学区内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并将新生报名登记册 (略) 和乡镇人民政府, (略) 和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考虑学区、地段、学校学位等因素,及时向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名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房屋产权证(或与房屋产权证具有同等效力的购房合同等);

(3)儿童免疫接种证。

5.非本县(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于每年8月15日前 (略) 提出入学申请, (略) 集中审核年龄、 (略) 学位情况进行调剂入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暂住证或居住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从事个体经营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4)在学区内购买的房屋产权证明;

(5)儿童近期免冠照片2张;

(6)儿童免疫接种证。

6.具体招生范围

(1)乡镇小学(村小学)招生

招收户籍地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乡镇毗邻区(除城区外), (略) 实际进行招生。如学位充足,学校不得拒绝乡镇毗邻区的学生入学。 (略) 小学要根据“四查三比对”数据,落实好辖区内适龄儿童100%入学。本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本乡镇就读的,要有清楚的去向备案,并长期跟踪就学情况,以免在流入地辍学。

城区县属小学招生

县民族小学招收县城城区( (略) 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为主,有学位时要顾及城区及周边招商引资、投资兴企、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勐梭镇勐梭村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招收到民族小学。

(二)初中招生

7.中课镇、新厂镇、力所乡、翁嘎科镇、县一中、县民族中学初级中学免试 (略) 小学毕业生就读。 (略) 必须按时将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和毕业生登记表送到对应招生的中学,并按规定在报名 (略) 小学毕业生带到对应招生的中学报名注册。

8.小学毕业生以户籍和居住地为依据由县招生办按免试就近入学原 (略) 在学区内的中学就读, (略) , (略) 领取入学通知书。

9.非本县(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在本县(区)就读的, (略) (略) 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就读;新要求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除按照本方案第5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家长或监护人还需提 (略) 出具的子女小学毕业证明, (略) (略) 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就读。

10.各初中具体招生范围

(1)乡镇初级中学招生

中课镇中学招收中课镇辖区的小学毕业生;新厂镇 (略) 镇辖区的小学毕业生; 翁嘎科镇中学招收翁嘎科镇辖区的小学毕业生;力所乡 (略) 乡辖区的小学毕业生。

(2)县属初中招生

县民族中学招收勐梭镇、 (略) 乡辖区的小学毕业生;县一中招收县民族小学毕业学生和根据学生就读意愿分别面向乡(镇)分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任务, (略) 招生计划而定。

四、相关要求

11. (略) 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录取小学、初中新生。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开设重点班。

12.残疾儿童少年符合条件需要随班就读的, (略) 依据有关法规政策按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

(略) 完小和初级中学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 (略) 入学。

13. (略) 完小和初级中学要认真贯彻落实《 (略) 关于加强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意见》(普教基〔2013〕4号)文件精神,做好学区内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工作,会同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顺利完成学业。

14.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策性极强的工作, (略) 都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做好动员、发动和引导工作,要严肃招生纪律,杜绝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西盟佤族自治 (略)

2022年8月4日



《西盟佤族自治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 (略)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义务教育招生纪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行为,促进均衡发展, (略) 规模以及城乡居民分布情况,按照“ (略) 实际,科学分配教育资源、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坚持政府对公办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原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略) 的招生行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

二、招生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西盟佤族自治 (略) 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先楷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 (略) 局长)

副组长:罗明忠( (略) 副局长)

陈红燕( (略) 副局长)

杨忠武( (略) 副局长)

陈于靖(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成 员:罗进贵、岩堂、王白荣、李艳、施树坤、徐敏、刀梅、倪敬、徐维荣、吕则和、黄鸿、张春波、龙红霞、 (略) 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办公室主任由罗进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人 (略) 各股室的相关人员组成。全面统筹协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 (略) 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三、招生办法

严格执行《云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即:“ (略) 招生实行以学生户籍地和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制度。各级 (略) 门,应当依法保证适龄 (略) 入学、保证六 (略) 升入七年级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作如下规定。

(一)小学招生

1.全县范围内年满6周岁左右(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 (略) (略) 免试就近入学。禁止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就读。

2. (略) 实行秋季招生制度。每个新学年开始前, (略) 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入学的义务教育一年级(年满6周岁左右)和七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略) 要及时做好新生入学的报名、登记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 (略) 入学。

3. (略) 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关证明, (略) 办理延期注册手续。逾期1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的,由县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对新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责令限期办理入学手续,并进行批评教育。

4.义务教育一年级招生,学校应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每学年8月15日前完成学区内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并将新生报名登记册 (略) 和乡镇人民政府, (略) 和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考虑学区、地段、学校学位等因素,及时向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名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房屋产权证(或与房屋产权证具有同等效力的购房合同等);

(3)儿童免疫接种证。

5.非本县(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于每年8月15日前 (略) 提出入学申请, (略) 集中审核年龄、 (略) 学位情况进行调剂入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暂住证或居住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从事个体经营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4)在学区内购买的房屋产权证明;

(5)儿童近期免冠照片2张;

(6)儿童免疫接种证。

6.具体招生范围

(1)乡镇小学(村小学)招生

招收户籍地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乡镇毗邻区(除城区外), (略) 实际进行招生。如学位充足,学校不得拒绝乡镇毗邻区的学生入学。 (略) 小学要根据“四查三比对”数据,落实好辖区内适龄儿童100%入学。本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本乡镇就读的,要有清楚的去向备案,并长期跟踪就学情况,以免在流入地辍学。

城区县属小学招生

县民族小学招收县城城区( (略) 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为主,有学位时要顾及城区及周边招商引资、投资兴企、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勐梭镇勐梭村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招收到民族小学。

(二)初中招生

7.中课镇、新厂镇、力所乡、翁嘎科镇、县一中、县民族中学初级中学免试 (略) 小学毕业生就读。 (略) 必须按时将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和毕业生登记表送到对应招生的中学,并按规定在报名 (略) 小学毕业生带到对应招生的中学报名注册。

8.小学毕业生以户籍和居住地为依据由县招生办按免试就近入学原 (略) 在学区内的中学就读, (略) , (略) 领取入学通知书。

9.非本县(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在本县(区)就读的, (略) (略) 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就读;新要求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除按照本方案第5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家长或监护人还需提 (略) 出具的子女小学毕业证明, (略) (略) 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就读。

10.各初中具体招生范围

(1)乡镇初级中学招生

中课镇中学招收中课镇辖区的小学毕业生;新厂镇 (略) 镇辖区的小学毕业生; 翁嘎科镇中学招收翁嘎科镇辖区的小学毕业生;力所乡 (略) 乡辖区的小学毕业生。

(2)县属初中招生

县民族中学招收勐梭镇、 (略) 乡辖区的小学毕业生;县一中招收县民族小学毕业学生和根据学生就读意愿分别面向乡(镇)分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任务, (略) 招生计划而定。

四、相关要求

11. (略) 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录取小学、初中新生。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开设重点班。

12.残疾儿童少年符合条件需要随班就读的, (略) 依据有关法规政策按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

(略) 完小和初级中学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 (略) 入学。

13. (略) 完小和初级中学要认真贯彻落实《 (略) 关于加强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意见》(普教基〔2013〕4号)文件精神,做好学区内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工作,会同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顺利完成学业。

14.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策性极强的工作, (略) 都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做好动员、发动和引导工作,要严肃招生纪律,杜绝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西盟佤族自治 (略)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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