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广东泰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轧钢生产线增资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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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广东泰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轧钢生产线增资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东 (略) 轧钢生产线增资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 (略) (略) (略) 窗,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63- 点击查看>>

  传 真:0763-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轧钢生产线增资扩产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清城区石角镇界牌新村北江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前身清远市 (略) ,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界牌新村北江工业园内,现有工程年产钢坯102万吨,2019年取得关于《清远市 (略) 2×40吨、1×70吨电炉炼钢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清环〔2019〕 (略) ),2020年6月1#电炉、2#电炉、1#精炼炉及1#连铸机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3#电炉、2#精炼炉及2#连铸机尚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 点击查看>> 13L001R)。2022年3月,清远市 (略) 更名为广东 (略) 。
现企业扩建一条轧钢生产线,新增的产品为热轧带肋钢筋,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扩建项目仅对现有的炼钢产品进行深加工,不新增炼钢产能。 (略) 年产钢坯51万吨、热轧带肋钢筋50万吨。此次扩建内容为天然气加热炉、轧钢机组、冷床及配套环保设施。扩建项目建设地点 (略) 房、总用地面积不变。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和热轧粉尘(颗粒物)。加热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旋风除尘”处理后引至33m高DA005排气筒排放;热轧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 (略) )附件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热轧粉尘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和表4现有和新建企业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加热炉、轧机设备的冷却水为净循环水,经冷却塔降温后即可回用;穿水冷却装置产生的冷却水为浊循环水,经“沉淀、除油、过滤、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废钢、氧化铁皮和废轧辊回炉炼钢;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 (略) 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东 (略) 轧钢生产线增资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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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轧钢生产线增资扩产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清城区石角镇界牌新村北江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前身清远市 (略) ,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界牌新村北江工业园内,现有工程年产钢坯102万吨,2019年取得关于《清远市 (略) 2×40吨、1×70吨电炉炼钢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清环〔2019〕 (略) ),2020年6月1#电炉、2#电炉、1#精炼炉及1#连铸机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3#电炉、2#精炼炉及2#连铸机尚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 点击查看>> 13L001R)。2022年3月,清远市 (略) 更名为广东 (略) 。
现企业扩建一条轧钢生产线,新增的产品为热轧带肋钢筋,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扩建项目仅对现有的炼钢产品进行深加工,不新增炼钢产能。 (略) 年产钢坯51万吨、热轧带肋钢筋50万吨。此次扩建内容为天然气加热炉、轧钢机组、冷床及配套环保设施。扩建项目建设地点 (略) 房、总用地面积不变。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和热轧粉尘(颗粒物)。加热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旋风除尘”处理后引至33m高DA005排气筒排放;热轧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 (略) )附件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热轧粉尘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和表4现有和新建企业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加热炉、轧机设备的冷却水为净循环水,经冷却塔降温后即可回用;穿水冷却装置产生的冷却水为浊循环水,经“沉淀、除油、过滤、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废钢、氧化铁皮和废轧辊回炉炼钢;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 (略)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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