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活动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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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活动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广安市市 (略) (略) 会公开比选广安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活动服务项目服务机构,诚邀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前来咨询、递交比选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安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活动服务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控制在4万元及以内。

四、项目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对广安市1家化工企业和1家食品企业(广安经开区1家、岳池县1家)进行调研,出具调研报告,拟定试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辅导方案。

2.组织专家,在广安市市 (略) 主导下开展一系列关于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提升活动培训工作。

3.指导试点企业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协助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4.确保试点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总结试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状况及服务成果,并出具总结报告。

6.对试点企业实施后续持续改进的指导。

(二)相关要求

1.服务机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详细说明。

2.服务方式、进度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达到试点目的。

(三)完成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比选文件“四、(一)‘服务内容’中的1-5项”所有事宜。

五、受邀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 (略) 必需的相适应的资格能力和相关领域业务经验;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佐证资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六、递交比选要求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该项目比选的机构,将比选文件(密封,密封口加盖单位鲜章)包括投标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委托书、服务方案及报价表(清单报价)、服务质量承诺、相关材料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鲜章。于2022年8月19日内,邮寄到广安市市 (略) 607室,广安市广 (略) (略) ,收件人:文女士,电话 点击查看>> 。比选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比选资料未密封的,比选单位不予受理。

七、比选单位

广安市市 (略)

联系人:文白川,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广安市市 (略)

2022年8月5日

解读

广安市市 (略) (略) 会公开比选广安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活动服务项目服务机构,诚邀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前来咨询、递交比选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安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活动服务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控制在4万元及以内。

四、项目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对广安市1家化工企业和1家食品企业(广安经开区1家、岳池县1家)进行调研,出具调研报告,拟定试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辅导方案。

2.组织专家,在广安市市 (略) 主导下开展一系列关于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提升活动培训工作。

3.指导试点企业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协助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4.确保试点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总结试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状况及服务成果,并出具总结报告。

6.对试点企业实施后续持续改进的指导。

(二)相关要求

1.服务机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详细说明。

2.服务方式、进度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达到试点目的。

(三)完成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比选文件“四、(一)‘服务内容’中的1-5项”所有事宜。

五、受邀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 (略) 必需的相适应的资格能力和相关领域业务经验;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佐证资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六、递交比选要求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该项目比选的机构,将比选文件(密封,密封口加盖单位鲜章)包括投标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委托书、服务方案及报价表(清单报价)、服务质量承诺、相关材料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鲜章。于2022年8月19日内,邮寄到广安市市 (略) 607室,广安市广 (略) (略) ,收件人:文女士,电话 点击查看>> 。比选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比选资料未密封的,比选单位不予受理。

七、比选单位

广安市市 (略)

联系人:文白川,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广安市市 (略)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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