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2022.8.4-8.10书)昌吉州人民医院
拟审批公示(2022.8.4-8.10书)昌吉州人民医院
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关于2022年8月4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4日--8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点击查看>>
传 真:0994-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新疆昌 (略) (略) 昌吉 (略)
邮 编: 点击查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建设项目 | 昌吉州昌吉市 | (略) | 新疆清 (略) | 项目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57平方米,设置床位数869张。本项目主体建筑主要有行政楼(1984年建成,2012年改建)、老内科楼(1990年建成,2008年拆除)、后勤服务楼(2011年11月建成)、精神卫生楼(2012年11月建成)、中医楼(2002年8月建成)、外科楼(2002年建成)、医技楼(2002年建成)、紧急救援楼(2004年建成)、内科楼(2008年建成);附属建筑锅炉房于2008年建设,采用2台燃煤锅炉,并于2012年进行了燃气改造,并运行至今; (略) 理站于2008年建成投运,并于2015年进行了臭气 (略) 理改造。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医院锅炉进行低氮改造,更换低氮燃烧器,并采用炉气循环燃烧的工艺措施进行低氮改造,项目锅炉房设置4t/h和2t/h(备用)燃气蒸汽锅炉各一台,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 (略) 内各科室的医疗器械消毒杀菌使用。燃气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中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州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发[2021] (略) )中不高于50mg/m3的要求。 (略) 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光氧催化+ (略) 理,氨和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表3 (略)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检验科、病理科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酸碱调节、紫外线 (略) (略) (略) 理,门诊、住院、职工生活、食堂、锅炉房、洗衣房产生的废 (略) (略) (略) 理。经处理后的废水在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 (略) 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昌吉 (略) 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风管与风口加装消声器、构筑物隔声、设置绿化带隔声等措施。厂界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1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医疗废物、 (略) 理站污泥(含格栅渣)、二 点击查看>> 苯废液、废活性炭、废弃灯管、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由昌吉市市容环 (略) 负责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应交由 (略) 理资质 (略) 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医疗废物、 (略) 理站污泥(含格栅渣)、二 点击查看>> 苯废液、废活性炭、废弃灯管。医疗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区西北侧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昌吉市城市生 (略) 理有 (略) 理, (略) 理站污泥(含格栅渣)由新疆贝 (略) (略) 理,二 点击查看>> 苯废液由新疆贝 (略) (略) 理,废活性炭和废弃灯管应交由 (略) 理资质 (略) 理。 |
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关于2022年8月4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4日--8月1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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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 (略) (略) 昌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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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建设项目 | 昌吉州昌吉市 | (略) | 新疆清 (略) | 项目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57平方米,设置床位数869张。本项目主体建筑主要有行政楼(1984年建成,2012年改建)、老内科楼(1990年建成,2008年拆除)、后勤服务楼(2011年11月建成)、精神卫生楼(2012年11月建成)、中医楼(2002年8月建成)、外科楼(2002年建成)、医技楼(2002年建成)、紧急救援楼(2004年建成)、内科楼(2008年建成);附属建筑锅炉房于2008年建设,采用2台燃煤锅炉,并于2012年进行了燃气改造,并运行至今; (略) 理站于2008年建成投运,并于2015年进行了臭气 (略) 理改造。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医院锅炉进行低氮改造,更换低氮燃烧器,并采用炉气循环燃烧的工艺措施进行低氮改造,项目锅炉房设置4t/h和2t/h(备用)燃气蒸汽锅炉各一台,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 (略) 内各科室的医疗器械消毒杀菌使用。燃气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中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州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发[2021] (略) )中不高于50mg/m3的要求。 (略) 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光氧催化+ (略) 理,氨和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表3 (略)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检验科、病理科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酸碱调节、紫外线 (略) (略) (略) 理,门诊、住院、职工生活、食堂、锅炉房、洗衣房产生的废 (略) (略) (略) 理。经处理后的废水在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 (略) 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昌吉 (略) 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风管与风口加装消声器、构筑物隔声、设置绿化带隔声等措施。厂界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1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医疗废物、 (略) 理站污泥(含格栅渣)、二 点击查看>> 苯废液、废活性炭、废弃灯管、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由昌吉市市容环 (略) 负责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应交由 (略) 理资质 (略) 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医疗废物、 (略) 理站污泥(含格栅渣)、二 点击查看>> 苯废液、废活性炭、废弃灯管。医疗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区西北侧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昌吉市城市生 (略) 理有 (略) 理, (略) 理站污泥(含格栅渣)由新疆贝 (略) (略) 理,二 点击查看>> 苯废液由新疆贝 (略) (略) 理,废活性炭和废弃灯管应交由 (略) 理资质 (略)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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