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锂电池材料开发与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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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锂电池材料开发与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的要求,需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开,其环保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概况

项目名称:天柱县锂电池材料开发与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略) 中高野村道马冲

建设单位:天柱县锦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厂区总用地规模 点击查看>> 亩,本项目主要对废旧锂电池进行拆解,回收锂金属粉、铜箔、铝箔、铁片、PVC塑料、锂钴镍合金等再生资源,并建10条锂电池拆解回收生产线;项目达产后,每年可回收锂金属粉6万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编制——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报环 (略) 门组织专家组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分析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预测评价本项目实施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

2、对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意见。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柱县锦 (略) 单位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略) 中高野村道马冲

联系人:张总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贵州 (略)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六、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 点击查看>>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项目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于2022年3月2日公布,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2)自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3)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天柱县锦 (略)

公示日期:2022年3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的要求,需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开,其环保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概况

项目名称:天柱县锂电池材料开发与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略) 中高野村道马冲

建设单位:天柱县锦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厂区总用地规模 点击查看>> 亩,本项目主要对废旧锂电池进行拆解,回收锂金属粉、铜箔、铝箔、铁片、PVC塑料、锂钴镍合金等再生资源,并建10条锂电池拆解回收生产线;项目达产后,每年可回收锂金属粉6万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编制——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报环 (略) 门组织专家组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分析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预测评价本项目实施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

2、对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意见。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柱县锦 (略) 单位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略) 中高野村道马冲

联系人:张总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贵州 (略)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六、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 点击查看>>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项目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于2022年3月2日公布,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2)自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3)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天柱县锦 (略)

公示日期: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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