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厢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厢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直有关单位、各村(社区):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城厢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
隆安县城厢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 (略) )和《南宁 (略) (略) 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略) 发〔2021〕 (略) )及《隆安 (略) (略) 关于印发隆安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发[2022]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按时依规完成我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等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的对象、范围、标准、方式
(一)补贴对象
补贴 (略) 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要与加强环境保护及防止面源污染相结合,对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 (略) 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镇人民政府应及时 (略) 罚农户名单,以便确定补贴对象时排除这些农户。
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不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配合开展补贴面积登记、核查,弄虚作假,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的,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二)补贴范围和依据
补贴范围为由农户承包的集体耕地和国有农场职工承包本场的耕地。其中,农户承包的集体耕地,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但因各种原因确权登记信息未完善的村(社区),可仍按计税面积为基本依据给予登记和补贴。
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撂荒1年以上地块、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等,不属于补贴范围。
农 (略) 种植的作物应当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才能给予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主要是一年生草本作物,如所有粮油作物、蔬菜瓜果类、甘蔗、木薯、麻、草莓、临时性食用菌简易棚、一年生中草药等。对应用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等技术的耕地,视情况提高这类耕地的亩均补贴标准。
农 (略) 种植的作物对耕地质量造成影响的,不能给予补贴,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主要是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
国有农场职工承包经营的耕地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都应予以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包经营国有农场耕地的 (略) (略) 门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额,按经审核确认的全县补贴总面积,计算出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亩平均补贴标准。全县补贴总面积由各镇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按要求做好调查、统计、登记报 (略) 汇总。
(四)补贴发放方式
(略) 按照 (略) 提供审核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直接发放到农户或农场职工的“一卡通”账户。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全镇工作方案
由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 (略) 、 (略) 制定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到各村(居)执行。
时间要求:方案要求2022年2月21日前完成。
(二)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和培训
镇人民政府印发工作方案后,镇人民政府会同 (略) (略) 及时召开全镇工作布置会和开展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各村(居)也应召开相应工作布置会和开展培训。
时间要求:镇会议和培训要求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各村(居)会议和培训要求3月4日前完成。
(三)开展补贴面积登记、核实和公示
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村(居)委会成立相应工作组,按规范要求进村入户做好宣传,由农户按实际种植情况如实自行申报并交到村委,给村委审核。各村(居)要逐户确认应获得补贴的农户,并对其应获得补贴的耕地面积和相关信息进行登记、核实。经核实后由 (略) 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经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申报面积、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在村内、屯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信 (略) 有信息至 (略) (略) ,同时上报纸质文件呈 (略) (略) 审核。
时间要求: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
(四)开展镇级核查
镇人民政府在各村反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基本结束, (略) 信息录入完成后,镇人民政府组 (略) 、村干、 (略) 、 (略) 、 (略) (略) 门组建核查工作组开展镇级审核。每个村随机抽取不少 (略) 进行核查。抽 (略) 再抽取1-3个田垌进行核查,核查做 (略) 的每个申报农户,如果有的农户没空参与核查的,可委托熟悉本户地块信息的农户代为核查指认。不配合参加核查的农户,可取消当年的耕地力保护补贴的申报。核查若发现有问题,及时通知村委重新核实、整改、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时间要求: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五)配合县级开展审核
县级核查工作组到我镇开展县级审核时,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对接,按县级要求做好核查工作的安排。
时间要求: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
(六)及时上报补贴面积
经过镇级、县级核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汇总好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并上报给 (略) 审定。
时间要求: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七)对批复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进行公示
镇人民政府根据 (略) (略) 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以村组为单位,对补贴标准、对所有获得补贴的农户名单、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在村内屯内给予公示,公示期7天。
时间要求: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
(八)补贴资金发放
对以上公示无异议后, (略) 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或农场职工的“一卡通”账户。
时间要求: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
(九)项目总结、材料归档、绩效评价、有关材料报送。
1.完成补贴资金放发后,镇人民政府应将本辖区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 (略) 。
2.及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由 (略) 牵头,按要求做好工作总结,并上报镇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 (略) 。
3.及时完善材料归档。 (略) 、 (略) 要及时收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村为基本单位、镇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居)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县、镇两级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此项工作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培训和指导
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居委),要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熟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范围、标准、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要及时对 (略) 对补贴网络(升级)软件操作进行培训,让相关工作人员尽快掌握软件操作方法,使负责信息系统操作的人员,能在系统中熟练进行补贴农户信息录入及导出、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和相关数据上传、上报等操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
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传单、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 (略) 会各方面特 (略) 群众进行沟通交流。镇人民政府设立并公布补贴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做好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等工作。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
(三)按照规范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1.严格按照要求确认应获得补贴的农户、获得补贴的耕地范围,认真、细致登记、核实补贴面积和计算补贴资金。
2.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3.严格执行相关报批制度。
4.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四)加强监督检查
在项目实施中,镇人民政府要组强工作组深入村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范围,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
(五)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各村(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略) 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向 (略) 上报有关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镇政府成立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镇三套班子成员、 (略) 、 (略) 、镇乡村建 (略) 、乡 (略) 负责人等担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1.责任主体。镇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培训、组织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登记、核实和张榜公示、有关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补贴资金的发放,负责本镇补贴工作总结、汇总上报等。
2. (略) 。制定本辖区年度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镇政府审批;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工作,向 (略) 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认真做好有关信访受理、总结工作;对因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 (略) 门处罚的农户,及时将名单通报给镇人民政府; (略) 门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3、 (略) 。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配 (略) 门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镇政府审批;配 (略) 门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4、 (略) 门。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既明确分工,又要通力合作,共同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附件: 城厢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城厢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落实党中央相关惠农政策,推进相关工作,决定成立城厢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点击查看>> 国信镇党委书记
钟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梁忠锋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黄积艺镇党委副书记
祥永流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 点击查看>> 红媚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点击查看>> 畅恒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许华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点击查看>> 丽英镇党委宣传委员
黎国圣镇党委组织委员
卢茂伟镇党委委员、 (略) 长
杨智忠镇政府副镇长
林燕 (略) 站长
(略) 所长
罗志毅镇乡村建 (略) 主任
周锋镇乡 (略) 站长
马先合 (略) 站长
各村(社区)主任
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 (略) 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 (略) 相关业务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具体实施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上报等日常工作,牵头协调组织项目开展各项工作。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镇直有关单位、各村(社区):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城厢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
隆安县城厢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 (略) )和《南宁 (略) (略) 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略) 发〔2021〕 (略) )及《隆安 (略) (略) 关于印发隆安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发[2022]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按时依规完成我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等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的对象、范围、标准、方式
(一)补贴对象
补贴 (略) 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要与加强环境保护及防止面源污染相结合,对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 (略) 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镇人民政府应及时 (略) 罚农户名单,以便确定补贴对象时排除这些农户。
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不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配合开展补贴面积登记、核查,弄虚作假,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的,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二)补贴范围和依据
补贴范围为由农户承包的集体耕地和国有农场职工承包本场的耕地。其中,农户承包的集体耕地,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但因各种原因确权登记信息未完善的村(社区),可仍按计税面积为基本依据给予登记和补贴。
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撂荒1年以上地块、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等,不属于补贴范围。
农 (略) 种植的作物应当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才能给予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主要是一年生草本作物,如所有粮油作物、蔬菜瓜果类、甘蔗、木薯、麻、草莓、临时性食用菌简易棚、一年生中草药等。对应用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等技术的耕地,视情况提高这类耕地的亩均补贴标准。
农 (略) 种植的作物对耕地质量造成影响的,不能给予补贴,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主要是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
国有农场职工承包经营的耕地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都应予以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包经营国有农场耕地的 (略) (略) 门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额,按经审核确认的全县补贴总面积,计算出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亩平均补贴标准。全县补贴总面积由各镇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按要求做好调查、统计、登记报 (略) 汇总。
(四)补贴发放方式
(略) 按照 (略) 提供审核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直接发放到农户或农场职工的“一卡通”账户。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全镇工作方案
由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 (略) 、 (略) 制定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到各村(居)执行。
时间要求:方案要求2022年2月21日前完成。
(二)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和培训
镇人民政府印发工作方案后,镇人民政府会同 (略) (略) 及时召开全镇工作布置会和开展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各村(居)也应召开相应工作布置会和开展培训。
时间要求:镇会议和培训要求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各村(居)会议和培训要求3月4日前完成。
(三)开展补贴面积登记、核实和公示
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村(居)委会成立相应工作组,按规范要求进村入户做好宣传,由农户按实际种植情况如实自行申报并交到村委,给村委审核。各村(居)要逐户确认应获得补贴的农户,并对其应获得补贴的耕地面积和相关信息进行登记、核实。经核实后由 (略) 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经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申报面积、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在村内、屯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信 (略) 有信息至 (略) (略) ,同时上报纸质文件呈 (略) (略) 审核。
时间要求: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
(四)开展镇级核查
镇人民政府在各村反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基本结束, (略) 信息录入完成后,镇人民政府组 (略) 、村干、 (略) 、 (略) 、 (略) (略) 门组建核查工作组开展镇级审核。每个村随机抽取不少 (略) 进行核查。抽 (略) 再抽取1-3个田垌进行核查,核查做 (略) 的每个申报农户,如果有的农户没空参与核查的,可委托熟悉本户地块信息的农户代为核查指认。不配合参加核查的农户,可取消当年的耕地力保护补贴的申报。核查若发现有问题,及时通知村委重新核实、整改、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时间要求: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五)配合县级开展审核
县级核查工作组到我镇开展县级审核时,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对接,按县级要求做好核查工作的安排。
时间要求: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
(六)及时上报补贴面积
经过镇级、县级核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汇总好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并上报给 (略) 审定。
时间要求: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七)对批复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进行公示
镇人民政府根据 (略) (略) 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以村组为单位,对补贴标准、对所有获得补贴的农户名单、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在村内屯内给予公示,公示期7天。
时间要求: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
(八)补贴资金发放
对以上公示无异议后, (略) 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或农场职工的“一卡通”账户。
时间要求: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
(九)项目总结、材料归档、绩效评价、有关材料报送。
1.完成补贴资金放发后,镇人民政府应将本辖区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 (略) 。
2.及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由 (略) 牵头,按要求做好工作总结,并上报镇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 (略) 。
3.及时完善材料归档。 (略) 、 (略) 要及时收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村为基本单位、镇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居)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县、镇两级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此项工作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培训和指导
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居委),要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熟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范围、标准、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要及时对 (略) 对补贴网络(升级)软件操作进行培训,让相关工作人员尽快掌握软件操作方法,使负责信息系统操作的人员,能在系统中熟练进行补贴农户信息录入及导出、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和相关数据上传、上报等操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
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传单、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 (略) 会各方面特 (略) 群众进行沟通交流。镇人民政府设立并公布补贴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做好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等工作。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
(三)按照规范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1.严格按照要求确认应获得补贴的农户、获得补贴的耕地范围,认真、细致登记、核实补贴面积和计算补贴资金。
2.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3.严格执行相关报批制度。
4.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四)加强监督检查
在项目实施中,镇人民政府要组强工作组深入村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范围,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
(五)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各村(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略) 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向 (略) 上报有关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镇政府成立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镇三套班子成员、 (略) 、 (略) 、镇乡村建 (略) 、乡 (略) 负责人等担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1.责任主体。镇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培训、组织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登记、核实和张榜公示、有关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补贴资金的发放,负责本镇补贴工作总结、汇总上报等。
2. (略) 。制定本辖区年度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镇政府审批;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工作,向 (略) 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认真做好有关信访受理、总结工作;对因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 (略) 门处罚的农户,及时将名单通报给镇人民政府; (略) 门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3、 (略) 。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配 (略) 门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镇政府审批;配 (略) 门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4、 (略) 门。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既明确分工,又要通力合作,共同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附件: 城厢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城厢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落实党中央相关惠农政策,推进相关工作,决定成立城厢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点击查看>> 国信镇党委书记
钟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梁忠锋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黄积艺镇党委副书记
祥永流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 点击查看>> 红媚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点击查看>> 畅恒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许华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点击查看>> 丽英镇党委宣传委员
黎国圣镇党委组织委员
卢茂伟镇党委委员、 (略) 长
杨智忠镇政府副镇长
林燕 (略) 站长
(略) 所长
罗志毅镇乡村建 (略) 主任
周锋镇乡 (略) 站长
马先合 (略) 站长
各村(社区)主任
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 (略) 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 (略) 相关业务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具体实施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上报等日常工作,牵头协调组织项目开展各项工作。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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