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关于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长三角医 (略) (合肥庐江)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台创 (略) (略) (略) 。见图3.2-1。
建设内容:拟用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m2,其中医疗功能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包括:门急诊楼 点击查看>> m2、医技楼 点击查看>> m2、病房楼 点击查看>> m2、后勤辅助楼6641m2、 (略) 2368m2、医疗区地下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养老功能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包括医养: 点击查看>> m2、 (略) 626m2、 (略) 1256m2。设置医疗床位数1000张及养老床位数1000张。购置医疗设备、生活护理设备、康复设备和其他设备。附属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变配电、安全、消防、采暖通风、绿化、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公共卫生综合楼(传染病楼)、医技 (略) 产生的感染病区废水及综合病区楼和养老区域、其他区域产生的非感染病区废水。感染病区废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感染门诊、病房废水;非感染病区废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住院病人生活污水、门诊废水、食堂废水、医疗检验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 (略) 理站恶臭气体、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应急时产生的烟气、锅炉、蒸汽发生器等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实验室废气等。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 (略) 理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及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渗透膜及废活性炭。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房、柴油发电机、空调冷却塔、地下车库排风口、风机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地下车库的交通 (略) 会活动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 (略) 理满足 (略) 理厂接管标准排入 (略) (略) 理。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略) 理间的恶臭气体收集系统采用负压收集后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法”工艺,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蒸汽发生器等天然气废气分别经专用烟道引至1#住院楼顶( 点击查看>> m)排放;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收集后经由专用的排烟 (略) (略) 排放( 点击查看>> m);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 (略) 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检验废气产生量较小,抽风 (略) 楼屋顶排放;医疗废物间废气采用UV灯进 (略) 理。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 (略) 理;一般固 (略) 理,生活 (略) 门清运。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内部公辅设备噪声控制措施包括泵机、变压器、空压机、锅炉设置减振基座、置于单独设备房内。风机选用低噪声类型,通风管上加装消声器,风机安装采用减振吊架或减振器,置于单独设备房内,建筑隔声。柴油发电机置于地下专用设备房,对应出风口设置消声器,并采用隔声罩隔声并安装减震器。中央空调冷 (略) 楼屋面,底部单独设置混凝土基础;对院内配套公建加强管理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外环境交通噪声控制措施包括应根据《中华人民环境保护行业标准-隔声窗》(HJ/T17-1996)设置隔声量不低于25dB(A)的隔声窗(双层中空玻璃) (略) 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长三角医 (略) (合肥庐江)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在采用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影响能控制在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范围内。该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查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环评单位名称:安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征求意见稿.pdf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5日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长三角医 (略) (合肥庐江)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台创 (略) (略) (略) 。见图3.2-1。
建设内容:拟用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m2,其中医疗功能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包括:门急诊楼 点击查看>> m2、医技楼 点击查看>> m2、病房楼 点击查看>> m2、后勤辅助楼6641m2、 (略) 2368m2、医疗区地下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养老功能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包括医养: 点击查看>> m2、 (略) 626m2、 (略) 1256m2。设置医疗床位数1000张及养老床位数1000张。购置医疗设备、生活护理设备、康复设备和其他设备。附属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变配电、安全、消防、采暖通风、绿化、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公共卫生综合楼(传染病楼)、医技 (略) 产生的感染病区废水及综合病区楼和养老区域、其他区域产生的非感染病区废水。感染病区废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感染门诊、病房废水;非感染病区废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住院病人生活污水、门诊废水、食堂废水、医疗检验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 (略) 理站恶臭气体、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应急时产生的烟气、锅炉、蒸汽发生器等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实验室废气等。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 (略) 理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及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渗透膜及废活性炭。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房、柴油发电机、空调冷却塔、地下车库排风口、风机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地下车库的交通 (略) 会活动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 (略) 理满足 (略) 理厂接管标准排入 (略) (略) 理。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略) 理间的恶臭气体收集系统采用负压收集后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法”工艺,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蒸汽发生器等天然气废气分别经专用烟道引至1#住院楼顶( 点击查看>> m)排放;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收集后经由专用的排烟 (略) (略) 排放( 点击查看>> m);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 (略) 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检验废气产生量较小,抽风 (略) 楼屋顶排放;医疗废物间废气采用UV灯进 (略) 理。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 (略) 理;一般固 (略) 理,生活 (略) 门清运。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内部公辅设备噪声控制措施包括泵机、变压器、空压机、锅炉设置减振基座、置于单独设备房内。风机选用低噪声类型,通风管上加装消声器,风机安装采用减振吊架或减振器,置于单独设备房内,建筑隔声。柴油发电机置于地下专用设备房,对应出风口设置消声器,并采用隔声罩隔声并安装减震器。中央空调冷 (略) 楼屋面,底部单独设置混凝土基础;对院内配套公建加强管理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外环境交通噪声控制措施包括应根据《中华人民环境保护行业标准-隔声窗》(HJ/T17-1996)设置隔声量不低于25dB(A)的隔声窗(双层中空玻璃) (略) 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长三角医 (略) (合肥庐江)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在采用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影响能控制在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范围内。该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查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环评单位名称:安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征求意见稿.pdf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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