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射线校准室和γ射线校准室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关于批复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射线校准室和γ射线校准室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海南省疾 (略) X射线校准室和γ射线校准室核技术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海南省疾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四川省核工业辐 (略) 编制的《海南省疾 (略) X射线校准室和γ射线校准室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文高速罗牛山出 (略) 处,主要建设内容:在辐射安全实验楼地下一层,建设1间X射线校准室和1间γ射线校准室。X射线校准室安装1台最大管电压为330千伏,最大管电流为 点击查看>> 毫安的X射线空气比释动能标准装置(Ⅱ类射线装置);γ射线校准室安装1台γ射线空气比释动能标准装置,装置内装1枚活度为3.7×1011Bq的钴-60(Ⅱ类放射源)、1枚活度为1.85×1011Bq 的铯-137(Ⅲ类放射源)和1枚活度为7.4×1010Bq的镅-241(Ⅲ类放射源)密封源。
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安全管理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辐射安全防护和辐射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电离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确保项目运行后附加给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剂量分别控制在5mSv/a和0.1mSv/a内。
(二) (略) 应实行分区管理,按规定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中文警告说明和工作警示指示灯,严格控制非工作人员进入。
(三)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放射源。同时建议你单位在γ射线校准室安装放射源在线监控设备。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该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由海口 (略) 负责。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海口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海南省疾 (略) X射线校准室和γ射线校准室核技术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海南省疾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四川省核工业辐 (略) 编制的《海南省疾 (略) X射线校准室和γ射线校准室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文高速罗牛山出 (略) 处,主要建设内容:在辐射安全实验楼地下一层,建设1间X射线校准室和1间γ射线校准室。X射线校准室安装1台最大管电压为330千伏,最大管电流为 点击查看>> 毫安的X射线空气比释动能标准装置(Ⅱ类射线装置);γ射线校准室安装1台γ射线空气比释动能标准装置,装置内装1枚活度为3.7×1011Bq的钴-60(Ⅱ类放射源)、1枚活度为1.85×1011Bq 的铯-137(Ⅲ类放射源)和1枚活度为7.4×1010Bq的镅-241(Ⅲ类放射源)密封源。
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安全管理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辐射安全防护和辐射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电离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确保项目运行后附加给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剂量分别控制在5mSv/a和0.1mSv/a内。
(二) (略) 应实行分区管理,按规定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中文警告说明和工作警示指示灯,严格控制非工作人员进入。
(三)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放射源。同时建议你单位在γ射线校准室安装放射源在线监控设备。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该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由海口 (略) 负责。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海口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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