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县10家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的公示
关于大通县10家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的公示
根据《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2017 (略) 令)和省市治超办相关工作要求,确定 (略) 、青海 (略) 等10家企业为大通县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现将10家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5日—8月11日
监督电话:0971- 点击查看>>
附件:源头单位公示表.xls
大通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根据《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2017 (略) 令)和省市治超办相关工作要求,确定 (略) 、青海 (略) 等10家企业为大通县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现将10家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5日—8月11日
监督电话:097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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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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