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县10家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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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通县10家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的公示

根据《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2017 (略) 令)和省市治超办相关工作要求,确定 (略) 、青海 (略) 等10家企业为大通县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现将10家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5日—8月11日

监督电话:0971- 点击查看>>

附件:源头单位公示表.xls


大通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根据《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2017 (略) 令)和省市治超办相关工作要求,确定 (略) 、青海 (略) 等10家企业为大通县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现将10家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5日—8月11日

监督电话:0971- 点击查看>>

附件:源头单位公示表.xls


大通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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