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市隆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腐竹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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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市隆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腐竹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 (略) :

《贵 (略) 年产500吨腐竹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批复项目情况

贵 (略) 年产500吨腐竹项目(以下简称原500吨腐竹项目)位于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方竹村,于2014年1月获得环评批复(覃环〔2014〕1号),项目尚未投产,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对原500吨腐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改动,重新进行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二、变更项目基本情况

贵 (略) 年产500吨腐竹变更项目选址不变,建设规模不变,主要变更内容为:①改进生产工艺,腐竹干燥方式由自然晾晒+ (略) 在烘干房内利用高温蒸汽进行烘干,增设3间烘干房,2间润气房。②拆除原有4.0 t/h燃煤锅炉,新增一台8.0 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并拆除原有锅炉配套的麻石水膜加碱除尘系统,新增一套干式静电除尘系统。③改变排水方式,项目 (略) (略) 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浇灌,不再直接排入林桥江。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锅炉房;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宿舍楼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热工程;环保工程包括锅 (略) 理系统、 (略) 理站等。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2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6.7%。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已于2022年5月由贵港市覃塘区 (略) 重新备案,项目代码为2205-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一台8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燃料采用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采用干式静 (略) 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场区排水系统。

1.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水经采用“厌氧水解+混凝沉淀+气浮+生物接触氧化+二次沉淀” (略) (略) 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浇灌。

2. (略) 区必须严格按照分区防控要求防渗、防腐、防漏, (略) 理设施必须采取防渗、防泄漏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禁止将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 (略) 家处置;豆壳收集后外售;豆渣外运至养殖场做饲料使用; (略) 理站淤泥、锅炉灰渣、除尘渣外运给当地农民作农家肥使用。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 (略) 区四周绿化建设,确保场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略) 第34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略) 公告2016 年第74 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 (略) 备案并函告当地生 (略) 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覃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覃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8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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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略) :

《贵 (略) 年产500吨腐竹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批复项目情况

贵 (略) 年产500吨腐竹项目(以下简称原500吨腐竹项目)位于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方竹村,于2014年1月获得环评批复(覃环〔2014〕1号),项目尚未投产,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对原500吨腐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改动,重新进行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二、变更项目基本情况

贵 (略) 年产500吨腐竹变更项目选址不变,建设规模不变,主要变更内容为:①改进生产工艺,腐竹干燥方式由自然晾晒+ (略) 在烘干房内利用高温蒸汽进行烘干,增设3间烘干房,2间润气房。②拆除原有4.0 t/h燃煤锅炉,新增一台8.0 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并拆除原有锅炉配套的麻石水膜加碱除尘系统,新增一套干式静电除尘系统。③改变排水方式,项目 (略) (略) 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浇灌,不再直接排入林桥江。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锅炉房;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宿舍楼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热工程;环保工程包括锅 (略) 理系统、 (略) 理站等。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2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6.7%。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已于2022年5月由贵港市覃塘区 (略) 重新备案,项目代码为2205-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一台8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燃料采用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采用干式静 (略) 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场区排水系统。

1.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水经采用“厌氧水解+混凝沉淀+气浮+生物接触氧化+二次沉淀” (略) (略) 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浇灌。

2. (略) 区必须严格按照分区防控要求防渗、防腐、防漏, (略) 理设施必须采取防渗、防泄漏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禁止将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 (略) 家处置;豆壳收集后外售;豆渣外运至养殖场做饲料使用; (略) 理站淤泥、锅炉灰渣、除尘渣外运给当地农民作农家肥使用。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 (略) 区四周绿化建设,确保场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略) 第34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略) 公告2016 年第74 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 (略) 备案并函告当地生 (略) 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覃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覃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8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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