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主城区F、K编制单元F-2-13-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
萍乡市主城区F、K编制单元F-2-13-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
公示说明
F-2-13-8地块位于萍安北大道东侧,蜜蜂坡巷南侧。按照市委 (略) 署,为保障安源 (略) 医疗空间使用需求,拟对地块控规进行调整。我局按照控规编制程序和要求,经专家评审和规划编制项目业务审查会审查通过,现予公示。具体规划指标为:
地块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63平方米(计 点击查看>> 亩),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 (略) 用地(A51),容积率由不大于2.0调整为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40%调整为不大于35%,建筑限高小于24米调整为不大于80米,绿地率由不小于25%调整为不小于30%。
地块配建公厕、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充电桩设施、智能安防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供电、 (略) 、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 版)》配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0.8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置,配建非机动车位按2.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置,且配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泊位均不低于《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标准。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 (略) 国土空间规划科( (略) 楼8楼802室)或市自然资源遥 (略) ( (略) 楼3楼369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8月5日—2022年9月5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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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13-8地块位于萍安北大道东侧,蜜蜂坡巷南侧。按照市委 (略) 署,为保障安源 (略) 医疗空间使用需求,拟对地块控规进行调整。我局按照控规编制程序和要求,经专家评审和规划编制项目业务审查会审查通过,现予公示。具体规划指标为:
地块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63平方米(计 点击查看>> 亩),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 (略) 用地(A51),容积率由不大于2.0调整为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40%调整为不大于35%,建筑限高小于24米调整为不大于80米,绿地率由不小于25%调整为不小于30%。
地块配建公厕、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充电桩设施、智能安防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供电、 (略) 、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 版)》配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0.8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置,配建非机动车位按2.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置,且配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泊位均不低于《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标准。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 (略) 国土空间规划科( (略) 楼8楼802室)或市自然资源遥 (略) ( (略) 楼3楼369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8月5日—2022年9月5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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