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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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厦门 (略) (略) 城 (略) 对厦门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厦门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规划年限: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规划范围:本规划空间范围为厦门市域范围内的生态要素及空间,总面积与在编《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一致,包括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全市 (略) 、8个镇、 (略) 区、147个村,规划面积 点击查看>> km2。

  规划目标:到2025年,厦门市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增强,畜牧业产值稳步增长,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更加健全,畜禽产品供应能力稳步提升,现代加工流通体系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成效逐步显现,生猪养殖实现高质量发展。

  重点任务:结合厦门市畜牧业发展特点,聚焦主要畜禽产品保障能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 (略) 建设与升级改造、畜产品加工与流通体系提升、标准化信息化能力提升七大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现代化发展。

  二、规划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 (略)

  单位地址:厦门市思 (略) (略)

  联系人:高雅羡 联系电话:0592- 点击查看>>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城 (略)

  单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 (略)

  联系人:崔胜辉 联系电话:0592- 点击查看>>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调查→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查→规划分析→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通过网络平台公开、 (略) 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 (略) 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报生态环 (略) 门组织专家组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专项规划主要的环境问题;

  (2)公众对规划实施者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附件:公众意见表

  厦门 (略)

  2022年8月8日

  厦门 (略) (略) 城 (略) 对厦门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厦门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规划年限: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规划范围:本规划空间范围为厦门市域范围内的生态要素及空间,总面积与在编《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一致,包括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全市 (略) 、8个镇、 (略) 区、147个村,规划面积 点击查看>> km2。

  规划目标:到2025年,厦门市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增强,畜牧业产值稳步增长,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更加健全,畜禽产品供应能力稳步提升,现代加工流通体系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成效逐步显现,生猪养殖实现高质量发展。

  重点任务:结合厦门市畜牧业发展特点,聚焦主要畜禽产品保障能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 (略) 建设与升级改造、畜产品加工与流通体系提升、标准化信息化能力提升七大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现代化发展。

  二、规划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 (略)

  单位地址:厦门市思 (略) (略)

  联系人:高雅羡 联系电话:0592- 点击查看>>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城 (略)

  单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 (略)

  联系人:崔胜辉 联系电话:0592- 点击查看>>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调查→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查→规划分析→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通过网络平台公开、 (略) 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 (略) 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报生态环 (略) 门组织专家组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专项规划主要的环境问题;

  (2)公众对规划实施者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附件:公众意见表

  厦门 (略)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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