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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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莞市华 (略) 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横沥片区(东莞生态园)
建设单位东莞市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 (略)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横沥片区(东莞生态园),租赁东莞市 (略) 1#厂房一、二、三、四层和立体仓库,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MIM产品(摄像头支架等)1200万套、手机中框(CIM产品)75万个、手机背板(CIM产品)75万个、3C锌合金压铸产品2000万个、3C铝合金压铸产品2000万个、模具500套/年、弹片3亿个/年、支架2亿个/年、连接器2亿个/年、表扣1.5亿个/年、端子7亿个/年、五金件196t/a、智能穿戴/ (略) 件960万件/年,装饰圈900万件/年;陶瓷壳300万件/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连续炉、脱脂炉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混料造粒、注射成型、脱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喷砂、抛光、金属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投料、粉碎、机制加工、打磨、焊接、镭雕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2、迁改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研磨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及抛光废水,废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 (略) 分经市政管网进入东莞市横 (略) 理厂,制纯水工序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 (略) 区隔油池、三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等级标准中较严值要求排放至市政管道,引至东莞市横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3、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环保设备等机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略) (略) 理。4、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三大类(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锌合金熔化炉炉渣、铝合金熔化炉炉渣,熔化压铸收集的粉尘、真空镀膜第一、二道清洗废液;一般工业废物包括金属碎屑、陶瓷碎屑、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桶)、废羊毛、真空镀膜废 (略) 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危险废物交由 (略) 理;一般工业 (略) (略) 理;员工生活垃 (略) 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 (略)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2-08-08
联系人东莞 (略) 松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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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华 (略) 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横沥片区(东莞生态园)
建设单位东莞市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 (略)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横沥片区(东莞生态园),租赁东莞市 (略) 1#厂房一、二、三、四层和立体仓库,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MIM产品(摄像头支架等)1200万套、手机中框(CIM产品)75万个、手机背板(CIM产品)75万个、3C锌合金压铸产品2000万个、3C铝合金压铸产品2000万个、模具500套/年、弹片3亿个/年、支架2亿个/年、连接器2亿个/年、表扣1.5亿个/年、端子7亿个/年、五金件196t/a、智能穿戴/ (略) 件960万件/年,装饰圈900万件/年;陶瓷壳300万件/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连续炉、脱脂炉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混料造粒、注射成型、脱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喷砂、抛光、金属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投料、粉碎、机制加工、打磨、焊接、镭雕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2、迁改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研磨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及抛光废水,废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 (略) 分经市政管网进入东莞市横 (略) 理厂,制纯水工序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 (略) 区隔油池、三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等级标准中较严值要求排放至市政管道,引至东莞市横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3、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环保设备等机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略) (略) 理。4、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三大类(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锌合金熔化炉炉渣、铝合金熔化炉炉渣,熔化压铸收集的粉尘、真空镀膜第一、二道清洗废液;一般工业废物包括金属碎屑、陶瓷碎屑、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桶)、废羊毛、真空镀膜废 (略) 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危险废物交由 (略) 理;一般工业 (略) (略) 理;员工生活垃 (略) 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 (略)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2-08-08
联系人东莞 (略) 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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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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