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鸿基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一水硫酸亚铁2万吨和年产五水硫酸亚铁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广西鸿基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一水硫酸亚铁2万吨和年产五水硫酸亚铁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 (略) :
你单位委托广西 (略) 编写的《广西 (略) 年产一水硫酸亚铁2万吨和年产五水硫酸亚铁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为《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我局批复如下:
一、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能按规范进行编写,对项目及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简要分析、评价,针对项目的情况提出了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满足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专家评审意见也客观评估了报告表中的评价依据,结论客观真实,可以作为建设项目环保设计、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拟建项目属新建项目,发改备案代码是2019- 点击查看>> -26-03- 点击查看>> ,建设地点位于梧州市藤县三坡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54分 点击查看>> 秒,北纬23度20分 点击查看>> 秒,占地6亩(4000平方米),建设1条年产2万吨一水硫酸亚铁生产线和一条年产1万吨五水硫酸亚铁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1万元,占总投资的3.05%。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三、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现同意你单位按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好《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烘干废气经碱水脱硫装置+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排放标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采用箱体密封+厂房封闭降尘;传送带采用密封喷淋洒水装置抑尘; (略) 采取地面硬化和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磨粉粉尘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脱硫除尘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初期 (略) (略) 区降尘和脱硫除尘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 (略) 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三)落实隔音、消声、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并加强管理, (略) 界噪声应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固废 (略) 理。水脱硫石膏定期清理外售;布袋除尘器及密封箱体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外售; (略) 分收集后用作传动机械润滑油,不能回用的废机油和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 (略) 置;生活垃圾统一 (略) (略) 理。
(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五、本批复仅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你单位须按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
六、建设单位须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并具备生产(运行)条件后,你单位须到当地环 (略) 门项目进行排污申报登记,领取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运行)。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具体时间。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自治区环境保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也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对验收内容、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结论、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生产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生产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落实信息公开、登 点击查看>> 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略) 报送《验收报告》和相关信息。我局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略) 理结果。
七、建设单 (略)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和《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编写指南》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自行组织评估。项目试生产前应将评估后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藤县 (略) 备案。
八、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后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
梧州市藤 (略)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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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略) :
你单位委托广西 (略) 编写的《广西 (略) 年产一水硫酸亚铁2万吨和年产五水硫酸亚铁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为《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我局批复如下:
一、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能按规范进行编写,对项目及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简要分析、评价,针对项目的情况提出了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满足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专家评审意见也客观评估了报告表中的评价依据,结论客观真实,可以作为建设项目环保设计、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拟建项目属新建项目,发改备案代码是2019- 点击查看>> -26-03- 点击查看>> ,建设地点位于梧州市藤县三坡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54分 点击查看>> 秒,北纬23度20分 点击查看>> 秒,占地6亩(4000平方米),建设1条年产2万吨一水硫酸亚铁生产线和一条年产1万吨五水硫酸亚铁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1万元,占总投资的3.05%。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三、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现同意你单位按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好《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烘干废气经碱水脱硫装置+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排放标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采用箱体密封+厂房封闭降尘;传送带采用密封喷淋洒水装置抑尘; (略) 采取地面硬化和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磨粉粉尘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脱硫除尘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初期 (略) (略) 区降尘和脱硫除尘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 (略) 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三)落实隔音、消声、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并加强管理, (略) 界噪声应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固废 (略) 理。水脱硫石膏定期清理外售;布袋除尘器及密封箱体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外售; (略) 分收集后用作传动机械润滑油,不能回用的废机油和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 (略) 置;生活垃圾统一 (略) (略) 理。
(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五、本批复仅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你单位须按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
六、建设单位须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并具备生产(运行)条件后,你单位须到当地环 (略) 门项目进行排污申报登记,领取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运行)。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具体时间。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自治区环境保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也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对验收内容、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结论、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生产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生产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落实信息公开、登 点击查看>> 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略) 报送《验收报告》和相关信息。我局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略) 理结果。
七、建设单 (略)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和《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编写指南》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自行组织评估。项目试生产前应将评估后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藤县 (略) 备案。
八、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后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
梧州市藤 (略)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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