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举报渠道和受理方式的公告
江陵县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举报渠道和受理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依 (略) 《关于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现将 (略) 门受理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渠道和受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 (略) 门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从事统计活动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
二、电话举报渠道:
可拨打电话0716- 点击查看>> 。
三、信函举报渠道: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四、网络举报渠道:
官方电子邮箱举报方式: @@@ 63.com即可,电子邮箱可受理匿名举报。
五、违法举报须知
根据有关规定,检举人在检举活 (略) 检举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提倡实名举报,如实反映问题。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依 (略) 《关于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现将 (略) 门受理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渠道和受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 (略) 门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从事统计活动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
二、电话举报渠道:
可拨打电话0716- 点击查看>> 。
三、信函举报渠道: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四、网络举报渠道:
官方电子邮箱举报方式: @@@ 63.com即可,电子邮箱可受理匿名举报。
五、违法举报须知
根据有关规定,检举人在检举活 (略) 检举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提倡实名举报,如实反映问题。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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