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聚酰胺装置循环己内酰胺中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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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聚酰胺装置循环己内酰胺中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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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 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略) :301-22-294
沪环保许评 点击查看>>
上海 (略) 关 (略) 聚酰胺装置
循环己内酰胺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排污信息清单
的审批意见
(略) :
(略) 提交 (略) 聚酰胺装置循环己内
酰胺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排污信息
清单的两证合一审批申请已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项目在上海 (略) 8 号 (略) 区D1000
地块 PA6 装置楼空置区域建设。其中,主体工程分两期:一期建设一
条处理能力 150 千克/小时的 PA6 解聚生产己内酰胺中试生产线,可
回收己内酰胺规模为 点击查看>> 吨/年二 (略) 理能力 100 千
克/小时的己内酰胺聚合中试生产线, PA6粒子生产规模为910吨/年。
配套新增 1 套 (略) 理系统。
二你单位委托上海 (略) 编制了报告书
和排污信息清单。
二经审查,我局做出以下决定:
2
一根据报告书分析结论意见排污信息清单以及
排污单位承诺,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和作为原排污许可证
编号 点击查看>> 34B001Y,发证日期 2022 年 4 月 29 日的
附件核发并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
二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中应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
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具体有:
1项目应实行雨污水分流。解聚提纯工艺废水聚合萃取
干燥工艺废水水封 (略) 理后纳入化工区有机废水管网,废
水 中 二 点击查看>> 苯 应 满 足石 油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点击查看>> -2015苯 点击查看>> 苯苯系物总量二氯 点击查看>> 烷应满足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 三级标准,pHCOD CRSS
氨氮总氮氯化物硫酸盐己内酰胺应满足中法水务纳管协议最
大限值要求循环冷却水排水纳入无机废水管网,废水中 pHCOD CR
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生活污
(略) 区生活污水管网收集后送 (略) 理。
2生产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均应采取密闭负压集气罩等措施
(略) 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并按规
定预留环境监测采样平台及采样孔。应落实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
行维护,降低非正常工况排放概率,确保达标。
一期工程的解聚提纯工艺废气投料废气采用活性 (略)
理后通过 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氯化氢苯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苯系物 点击查看>> 醛和二氯 点击查看>> 烷应满
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排放
3
限值,己内酰胺 点击查看>> 烯和 点击查看>> 酸应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DB31/933-2015附录 A 排放限值,氨 点击查看>> 胺二 点击查看>> 胺三 点击查看>>
胺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表 1表 2 排放限值。结晶罐采用 (略) 理后通过 2排气筒排
放,废气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应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表 1 排放限值,己内酰胺应满足上海市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 A 排放限值储罐呼吸
废气采用 (略) 理后通过 3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应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 5 排放限
值 , 己 内 酰 胺 应 满 足 上 海 市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15附录 A 排放限值。
二期工程的投料废气采用 (略) 理后依托 1排气筒排放
聚合萃取干燥工艺废气采用 (略) 理后依托 2排气筒排放。
二期工程建成后,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和颗粒物应满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 5 排放限值,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苯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苯系物 点击查看>> 醛和
二氯 点击查看>> 烷应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表 1 排放限值,二氧化钛己内酰胺 点击查看>> 烯和 点击查看>> 酸应满足上海市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 A 排放限值,氨
点击查看>> 胺二 点击查看>> 胺三 点击查看>> 胺臭气浓度应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
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1表 2 排放限值2排气筒排
放废气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15表 5 排放限值,己内酰胺应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
4
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 A 排放限值3排气筒排
放废气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15表 5 排放限值,己内酰胺应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 A 排放限值。项目 PA6 产
品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量还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15中单位产品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量限值。
应按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严格控制废气的
无组织排放,生产装置物料输送管道阀门法兰泵储罐等应
加强密封措施, (略) 界废气中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氯化氢苯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苯系物 点击查看>> 醛和二氯 点击查看>> 烷达到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厂界大气污染
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氨 点击查看>> 胺二 点击查看>> 胺三 点击查看>> 胺和臭气浓度达到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3表 4 周
界监控点 (略) 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附录 A.1 特别排放限值。
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略) 区内 VOCs 监控点满足挥发性
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附录 A.1 特别排放限
(略) 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苯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苯系物 点击查看>> 醛和二氯 点击查看>> 烷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31/933-2015表 3 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点击查看>> 胺二 点击查看>> 胺三 点击查看>> 胺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
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3表 4 周界监控点限值工业区。
5
3应选用低噪声设 (略) ,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到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类标准。
4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固废法和本市有关规定,
(略) 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 (略) 置,危险废物贮
(略) 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
及 2013 年标准修改单等要求。
5应按照报告书要求,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
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
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6本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 点击查看>>
斤/年二氧化硫 点击查看>> 公斤/年氮氧化物 7.358 公斤/年烟粉尘
点击查看>> 公斤/年,指标由上海化工区平衡新增废水污染物总量指标为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点击查看>> 公斤/年氨氮 点击查看>> 公斤/年,指标由全
市平衡。
7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对现有 PA6 装置区尼龙 6 产线和尼
龙 6/6.6 产 (略) 理设施实施以新带老改造,改造后现有
产线进料废气采用 (略) 理后通过 GZ1排气筒排放,其他聚
合萃取干燥过程采用喷 (略) 理后通过 GZ2排气筒
排放。上述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 5 排放限值,己内酰胺应满足上
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 A 排放限
值。
6
8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
工,减少和控制污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
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
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证排污信息清单,在取得新的
许可前不得投入运行。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
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
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你单位应在本审批意见公告之日起 15 日内登录全国排污
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传排污信息清单作为排污许可证附件,将
本项目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
六你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排污许可制
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环评 点击查看>>
要求,在建设和调试阶段及时开展许可证重新申请变更,落实各
项主体责任,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具体有:
1应按照排污许可证和排污信息清单载明的排放口污染
因子排放标准和排放量等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控
制污染物排放,并落实建设阶段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各项主体责任。
2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在投入 (略) 重新申请变更
许可证,将排污信息清单内容正式纳入排污许可证。
7
盖章
3对项目未发生变动且与排污信息 (略) 分建设内
容,可在落实环评和三同时要求的情况下先行投入调试和排污,
并同步按前款要求申请正式纳入许可证对项目发生变动但不符合
三所列重大变动情形的其他建设内容,应结合前款要求申请重新
申请变更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调试和排污。
三请 (略) (略) 上海化工区管委会负责项目施工
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四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
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 点击查看>> 号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到上海市人
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海铁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五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
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上海 (略)
2022 年 8 月 9 日
抄送: 市 (略) 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市环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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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略) :301-22-294
沪环保许评 点击查看>>
上海 (略) 关 (略) 聚酰胺装置
循环己内酰胺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排污信息清单
的审批意见
(略) :
(略) 提交 (略) 聚酰胺装置循环己内
酰胺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排污信息
清单的两证合一审批申请已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项目在上海 (略) 8 号 (略) 区D1000
地块 PA6 装置楼空置区域建设。其中,主体工程分两期:一期建设一
条处理能力 150 千克/小时的 PA6 解聚生产己内酰胺中试生产线,可
回收己内酰胺规模为 点击查看>> 吨/年二 (略) 理能力 100 千
克/小时的己内酰胺聚合中试生产线, PA6粒子生产规模为910吨/年。
配套新增 1 套 (略) 理系统。
二你单位委托上海 (略) 编制了报告书
和排污信息清单。
二经审查,我局做出以下决定:
2
一根据报告书分析结论意见排污信息清单以及
排污单位承诺,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和作为原排污许可证
编号 点击查看>> 34B001Y,发证日期 2022 年 4 月 29 日的
附件核发并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
二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中应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
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具体有:
1项目应实行雨污水分流。解聚提纯工艺废水聚合萃取
干燥工艺废水水封 (略) 理后纳入化工区有机废水管网,废
水 中 二 点击查看>> 苯 应 满 足石 油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点击查看>> -2015苯 点击查看>> 苯苯系物总量二氯 点击查看>> 烷应满足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 三级标准,pHCOD CRSS
氨氮总氮氯化物硫酸盐己内酰胺应满足中法水务纳管协议最
大限值要求循环冷却水排水纳入无机废水管网,废水中 pHCOD CR
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生活污
(略) 区生活污水管网收集后送 (略) 理。
2生产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均应采取密闭负压集气罩等措施
(略) 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并按规
定预留环境监测采样平台及采样孔。应落实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
行维护,降低非正常工况排放概率,确保达标。
一期工程的解聚提纯工艺废气投料废气采用活性 (略)
理后通过 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氯化氢苯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苯系物 点击查看>> 醛和二氯 点击查看>> 烷应满
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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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值,己内酰胺 点击查看>> 烯和 点击查看>> 酸应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DB31/933-2015附录 A 排放限值,氨 点击查看>> 胺二 点击查看>> 胺三 点击查看>>
胺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表 1表 2 排放限值。结晶罐采用 (略) 理后通过 2排气筒排
放,废气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应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表 1 排放限值,己内酰胺应满足上海市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 A 排放限值储罐呼吸
废气采用 (略) 理后通过 3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应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 5 排放限
值 , 己 内 酰 胺 应 满 足 上 海 市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15附录 A 排放限值。
二期工程的投料废气采用 (略) 理后依托 1排气筒排放
聚合萃取干燥工艺废气采用 (略) 理后依托 2排气筒排放。
二期工程建成后,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和颗粒物应满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 5 排放限值,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苯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苯系物 点击查看>> 醛和
二氯 点击查看>> 烷应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表 1 排放限值,二氧化钛己内酰胺 点击查看>> 烯和 点击查看>> 酸应满足上海市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 A 排放限值,氨
点击查看>> 胺二 点击查看>> 胺三 点击查看>> 胺臭气浓度应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
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1表 2 排放限值2排气筒排
放废气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15表 5 排放限值,己内酰胺应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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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 A 排放限值3排气筒排
放废气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15表 5 排放限值,己内酰胺应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 A 排放限值。项目 PA6 产
品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量还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15中单位产品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量限值。
应按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严格控制废气的
无组织排放,生产装置物料输送管道阀门法兰泵储罐等应
加强密封措施, (略) 界废气中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氯化氢苯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苯系物 点击查看>> 醛和二氯 点击查看>> 烷达到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厂界大气污染
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氨 点击查看>> 胺二 点击查看>> 胺三 点击查看>> 胺和臭气浓度达到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3表 4 周
界监控点 (略) 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附录 A.1 特别排放限值。
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略) 区内 VOCs 监控点满足挥发性
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附录 A.1 特别排放限
(略) 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苯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苯系物 点击查看>> 醛和二氯 点击查看>> 烷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31/933-2015表 3 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点击查看>> 胺二 点击查看>> 胺三 点击查看>> 胺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
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3表 4 周界监控点限值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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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选用低噪声设 (略) ,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到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类标准。
4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固废法和本市有关规定,
(略) 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 (略) 置,危险废物贮
(略) 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
及 2013 年标准修改单等要求。
5应按照报告书要求,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
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
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6本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 点击查看>>
斤/年二氧化硫 点击查看>> 公斤/年氮氧化物 7.358 公斤/年烟粉尘
点击查看>> 公斤/年,指标由上海化工区平衡新增废水污染物总量指标为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点击查看>> 公斤/年氨氮 点击查看>> 公斤/年,指标由全
市平衡。
7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对现有 PA6 装置区尼龙 6 产线和尼
龙 6/6.6 产 (略) 理设施实施以新带老改造,改造后现有
产线进料废气采用 (略) 理后通过 GZ1排气筒排放,其他聚
合萃取干燥过程采用喷 (略) 理后通过 GZ2排气筒
排放。上述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 5 排放限值,己内酰胺应满足上
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 A 排放限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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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
工,减少和控制污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
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
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证排污信息清单,在取得新的
许可前不得投入运行。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
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
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你单位应在本审批意见公告之日起 15 日内登录全国排污
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传排污信息清单作为排污许可证附件,将
本项目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
六你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排污许可制
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环评 点击查看>>
要求,在建设和调试阶段及时开展许可证重新申请变更,落实各
项主体责任,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具体有:
1应按照排污许可证和排污信息清单载明的排放口污染
因子排放标准和排放量等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控
制污染物排放,并落实建设阶段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各项主体责任。
2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在投入 (略) 重新申请变更
许可证,将排污信息清单内容正式纳入排污许可证。
7
盖章
3对项目未发生变动且与排污信息 (略) 分建设内
容,可在落实环评和三同时要求的情况下先行投入调试和排污,
并同步按前款要求申请正式纳入许可证对项目发生变动但不符合
三所列重大变动情形的其他建设内容,应结合前款要求申请重新
申请变更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调试和排污。
三请 (略) (略) 上海化工区管委会负责项目施工
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四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
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 点击查看>> 号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到上海市人
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海铁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五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
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上海 (略)
2022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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